股份合作制需幾個股東
❶ 股份制公司至少需要幾個合夥人拜託各位大神
先了解下 股份制企業 的性質及特點: 股份制企業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利益主體,以集股經內營的方式自願結合的一種 企業組織形式 。它是適應 社會化大生產 和市場經濟發展需要、實現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對分離、利於強化 企業經營管理 職能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股份制企業的容特徵主要是:①發行股票,作為股東入股的憑證,一方面藉以取得股息,另一方面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②建立企業內部組織結構,股東代表大會是股份制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是最高權力機構的常設機構,總經理主持日常的生產經營活動;③具有風險承擔責任,股份制企業的所有權收益分散化, 經營風險 也隨之由眾多的股東共同分擔;④具有較強的動力機制,眾多的股東都從利益上去關心企業資產的運行狀況,從而使企業的重大決策趨於優化,使企業發展能夠建立在利益機制的基礎上。 股份制公司至少需要兩個合夥人。
❷ 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有什麼不同
1、形式不同
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為基礎,吸收股份制的一些做法,勞動者的勞動聯合和資本聯合相結合形成的新型企業的組織形式。
股份制亦稱「股份經濟」是指以入股方式把分散的,屬於不同人所有的生產要素集中起來,統一使用,合理經營,自負盈虧,按股分紅的一種經濟組織形式。也是企業財產所有制的一種形式。
2、特徵不同
股份制的基本特徵是生產要素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在保持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把分散的使用權轉化為集中的使用權。
股份合作制資本是以股份為主構成,職工股東共同勞動,實現按資按勞分配,權益共享,風險共擔,自負盈虧,獨立核算。所有職工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企業承擔責任,企業以全部資產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3、企業類型不同
股份制:任何企業都可以實施股份制方式的改制。
股份合作制:大中型企業不適宜實施股份合作制改制,對於小型企業則比較適合。有人誤認為股份合作制最終將退出歷史舞台,這是絕對錯誤的;隨著社會的發展,無論是西方的資本主義社會,還是中國的社會主義社會,股份合作制都將與其他所有制經濟一樣長期持續發展,並且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股份合作制毋須向股份制過渡 ,也不會演化為個體私營經濟。
❸ 合夥企業一般需要幾個股東
合夥企業沒有股東,是合夥人。
1、普通合夥企業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夥人(沒有上限規定)組成
普通合夥企業中,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中,一個合夥人或數個合夥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夥人則僅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2、有限合夥企業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其中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都至少有1人。
當有限合夥企業只剩下普通合夥人時,應當轉為普通合夥企業,如果只剩下有限合夥人時,應當解散。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❹ 如果是股份制公司那麼至少需要多少股東(也就是董事)
根據新《來公司法》有源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最少為1人。
《公司法》第三節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規定
第五十八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第二節的規定。
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十九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十萬元。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
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第六十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中註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並在公司營業執照中載明。
第六十一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由股東制定。
第六十二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所列決定時,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並由股東簽名後置備於公司。
第六十三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第六十四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❺ 非上市股份公司最多可以有多少股東組建股份制公司需要多少注冊資金
非上市股份公司可以分為發起設立的股份公司和募發起集設立的股份公司;兩種公司在發起成立之初的發起人數必須是2到200。這就是最初的股東數。發起設立的股份公司在發起設立後,如果要發行新股的話,股東的人數可能會更多;而募集設立公司因為要向社會或者特定對象募集資金,所以股東人數就會大於發起人數,在發行新股的時候也會增加股東,並且股東人數的上限沒有限制。
組建股份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是500萬人民幣。但如果公司法之外的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規對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就要遵守這個較高規定。
參考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八條、第七十九條、第八十一條
❻ 一個公司的股份構成是什麼意思是說有幾個股東,股權是怎麼分的嗎
股份構成一般說的是構成股東的性質,如國有股,國有法人股、外資股、公司持股、高級管理人員持股、企業員工股、社會公眾流通股等。
我國試行的企業股份制的股份構成形式主要有三種模式:(l)一企四制企業的股份由國家股、企業職工集體股、社會法人股和個人股四種成分構成;(2)一企三制飛企業的股份由國家股、企業股、個人股三種成分構成,沒有社會法人股,這是目前試點企業採用較多的一種形式;(3)一企兩制企業只有國家股和個人股,不設企業股。
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力。股權是指各種性質的持股機構或個人所佔的持股比例,表示其在公司的權利的大小。是區分大小股東的標志
對於非上市公司(尤其是處於高速成長期的中小企業)而言,提到股權,更多的時候指的是一種利益分享機制,而非真實股權的工商登記變更,稱之為虛擬股,如華為員工持有的股權。國內很多培訓機構、咨詢公司均搶灘虛擬股權市場,為非上市公司提供理論培訓和方案設計服務,但服務效果千差萬別。國內著名股權激勵專家、上海經邦咨詢總經理王俊強指出,虛擬股激勵不同於實股激勵,後者著眼於合法合規,強調靜態機制;而前者更注重激勵效果,強調動態機制。
❼ 股份制是幾個股東出資辦個公司,那幾個股東就要這個公司的一部分
應該是共同共有,股份公司的任何投資、重大經營、紅利分配、募集增發股份內等決容策都要在股東大會上審議表決通過才可以執行。
設董事、董事會、監事、總經理等職。
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就是受雇於董事會,為他們打工。
任何一個股東想退出的話首先得向其他幾個股東征詢購買與否,如果其他幾個股東願意購買則協議轉讓股份,如果其他股東不願意購買,可以通過二級市場拋售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拋售數量超過公司總股本5%時,要舉牌,告訴證監會和交易所。
❽ 合夥企業需要幾個股東
一、合夥企業是指由各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享有收益,共擔風險,並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合夥企業分為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通過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出資經營、共負盈虧、共擔風險的企業組織形式 。
合夥企業一般無法人資格,不繳納企業所得稅,繳納個人所得稅。類型有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其中普通合夥企業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
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
合夥企業可以由部分合夥人經營,其他合夥人僅出資並共負盈虧,也可以由所有合夥人共同經營。
二、設立條件
(一)有二個以上合夥人,並且都是依法承擔無限責任者:
(二)有書面合夥協議:
(三)有各合夥人實際繳付的出資:
(四)有合夥企業的名稱:
(五)有經營場所和從事合夥經營的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