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監事沒有股份
1. 小公司監事,沒有股份,有什麼風險
監事職位是屬於企業高管,如果沒有上班沒有拿工資這些實質性的事實,如果企業有問題時,牽涉到的責任可能小一些,如果沒有上班有拿工資,那責任就大一些,自己斟酌看值不值得掛職。
2. 在公司有股份的監事,和沒股份的監事,有什麼區別
從行使監事職能上看沒什麼區別,從法律上看也沒有區別。但有股份的監事比沒有股份的監事多了一種身份,那就是股東,因股東關系而享有股權。通常獨立監事(非股東監事)只就董事會會議的決策過程和決議內容的制定,行使參與監督之職,並按董事會規定獲取監事之職的報酬。而股東監事可能是以股東身份行使監事之職,他的權利義務的內容和地位不同。
3. 掛名監事的法律風險,不參與經營和管理,沒有股份。在什麼情況下要承擔民事,刑事責任
根據監事有無過錯確定,有過錯的,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監事-義務和責任版(1)遵守公司章程,執行監權事會決議;(2)監事除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經股東大會同意外,不得泄漏公司秘密,不得擅自傳達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辦公會會議的內容;(3)對未能發現和制止公司違反法律、法規的經營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4)監事在工作中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5)監事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忠實履行監督職責。監事-特別義務1.監事應當保證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實、准確、完整。2.監事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雖然是掛名監事,但是對外,是不能對抗第三人的,建議你與公司簽訂協議,約定權利義務關系但是如果有確鑿證據證明是掛名的話可以免責。
4. 監事沒有股份,掛個職位,湊個人數,沒有參與公司任何事情,有什麼風險
如果公司不出事情的話沒有風險,如果出事鬧起來,可能會被職工圍觀議論一下,基本沒啥事。
5. 公司監事是做什麼的/有股份的么
我國《公司法》不僅規定了監事會制度,而且給予監事會很高的地位,將監事會定位為代表股東監督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經營行為的一個公司內部權力組織。
我國《公司法》52條和124條規定,經營規模較大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應設立監事會(1999年底全國人大修訂《公司法》時,特別修改了關於國有獨資公司的監事會規定,《公司法》第67條修改為:「國有獨資公司的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或者由省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的規定派出。
」2000年3月,國務院又頒布了《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目前國家已向國有獨資公司和部分國有重點企業中派出監事會),監事不得少於3人。
監事會由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組成,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
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公司法》第54條和126條規定,監事會或監事行使的職權有:檢查公司財務;對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監事列席董事會會議。
在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的過程中,應該發揮監事會在監督董事、經理上的重要作用。
監事會和董事、經理之間的關系將類似於全國人大和政府之間的權力制衡關系。
為了實現這種權力的制衡,可以從以下方面著手: 首先,擴充監事會的權力,重塑公司的監督權力中心。
我國借鑒大陸法系國家公司法建立的監事會機構制度在具體條文上進行了改變,如在德國公司法中,監事會有權聘任和解聘董事和經理、有權監督董事會的業務經營等等。
我國公司法並沒有賦予監事會上述權力,而主要賦予了對董事、經理違法違章行為和損害公司利益的監督權,這些都是從消極方面的監督權,而缺少從積極方面的職權賦予。
因此,為重塑監事會在公司中的監督權力中心地位,可從以下方面嘗試擴充監事會的權力:將部分監事的提名權交給監事會;監事會可代表公司起訴違法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財務報告由董事會編制後交監事會審核並由監事會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等等。
其次,擴大和提升監事會的成員構成。
除了股東代表(股東監事)和職工代表(職工監事)之外,應加上債權人代表(銀行監事),債權人代表進入監事會,既可以保護債權人利益,又可以充分發揮銀行在財務監管方面的專業優勢。
早在1996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經貿委、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就聯合發布了《關於銀行向企業監事會派出監事任職資格的審查辦法》。
依照該辦法,企業監事會內銀行方面的監事由被監督企業設立有基本帳戶的銀行派出,且一人可以同時擔任若干個企業的監事。
這項措施的實行改變了銀行消極參與公司治理的局面,也改善了銀企關系中由於信息不對稱而產生的道德風險問題。
另外,將公司財務主管(總會計師、財務總監)設置為監事,加強財務監督力量。
(最近已有數家上市公司公告將財務總監、總會計師兼任董事,更改為財務總監、總會計師兼任監事。
)另外,可以考慮建立監事社會人才庫,讓符合條件的財務、會計、法律等專業人士(即獨立監事)加入監事會行使實質性的監督權。
第三,明確監事會的監督核心。
借鑒國務院2000年3月15日發布的《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監事會應以財務監督為核心,對企業的財務活動及企業負責人的經營管理行為進行監督。
通過檢查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效益、利潤分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資產運營等情況,使企業經營目標符合股東價值最大化,並協調考慮利益相關者的利益。
但是,監事會不參與、不幹預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經營管理。
第四,確保監事的知情權。
由於監事(除職工監事外)並不直接介入經營活動,因此,公司應制定有關規章制度以確保監事會的知情權:包括會議制度、企業文件和資料送達制度、企業財務報表報送制度、監事會咨詢回應制度等。
公司主要經營、財務、統計報表、重大經營活動的法律文本等資料、文件在報送董事會的同時,必須報送監事會,公司董事會、經營班子有責任和義務向監事會提供必要和真實的信息。
第五,提高監事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
一是推行監事任職資格制度。
要嚴格按照《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規定的有關監事的任職資格條件的規定,選配好監事,杜絕榮譽性任職、養老性任職、不善經營管理易位性任職等現象。
二是監事應具有較強的業務能力和政策水平。
監事應熟悉公司運行程序和規章制度,掌握投資、會計、審計和法律等方面的知識。
獨立監事應是財會、審計和法律專業人員或熟悉本行業經營的專業人員。
第六,正確把握和行使監督權力。
監事會的監督要在職責規定的范圍內進行,盡職而不越位,不能幹預企業正常的經營活動;在行使監督職責時,有檢查和質詢權;對認為違規的行為可提出糾正意見,但沒有制止權;對企業經營管理和資產運營有建議權,但沒有要求企業執行的權力;參與企業重大決策論證時,沒有決策權。
監事會行使監督權時需要特別注意的是:1、重大事項決策的監督。
對企業投資、貸款擔保、產權變動、財務預決算、重大項目招投標等重大決策事項,監事會要監督決策的合法性與公正性,及時發現問題,提出意見,防止有損公司和股東利益的決策行為發生。
2、企業經營運作中的會計活動的監督。
重點監督企業經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董事和經理人員在決策和經營活動中是否按規定程序辦事,在執行決策中是否忠實履行職責,是否發生挪用斂財、違章拆借、擅作擔保、轉移資財、偽造業績等違法行為。
通過實時監督,糾正損害企業和股東利益的行為。
6. 請問公司現任監事,沒有股權,影響公務員報名嗎
不影響公務員報名,但如果考上公務員就得辭職,不能兼任。
監事(supervisor ),是公司中常設的監察機關的成員,又稱「監察人」,負責監察公司的財務情況,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職務執行情況,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規定的監察職責。
在中國,由監事組成的監督機構稱為監事會,是公司必備的法定的監督機關。
監事通常由股東代表和職工代表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經理。
7. 監事沒有股份,只是掛個空職會有風險嗎,
監事沒有股份,只是掛個空職。按公司法的規定。會有一定的風險,承擔法律和破產的風險。但一般情況下,公司良性經營都不會有什麼問題。
8. 監事是什麼還有負責什麼監事可以有股份嗎
監事其實沒有什麼,但這個不要亂給別人當監事,真的,如果出現違法信息,監事也是有問題的
9. 廠里沒有股份也可當監事主席嗎
公司監事不一定必須是股東。
股份公司必須設立監事會。
監事會為3人以專上,其中必須有職工監屬事,
比例不能少於三分之一,
具體由章程規定。
非職工監事由股東大會或者創立大會來選舉/聘任,
即非職工監事可以聘任非股東擔任,
也可由股東大會或者創立大會選舉股東得出。
職工監事由職工代表大會選舉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