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個股信息 » 經理持有股份

經理持有股份

發布時間: 2021-03-24 07:09:38

⑴ 一個公司,注冊後,經理擁有100%股份,但其實這個經理沒投多少錢,股東另有其人,我想問一下,這個經

經理都100%了。何來股東。、由股東就有董事會。董事會就能限制經理

⑵ 公司經理是否應當持有公司的股份

主要看公司的制度是怎麼規定的?有很多集團性質的大公司的經理都是聘請的職業經理人,這些人都只是拿公司的薪資。但是有很多小的公司一開始公司就會有說是會給管理層人員配股。主要看公司規定。

⑶ 公司的經理一般持有股份嗎

這個是沒有固定的,要看是什麼類型的企業,還有不同企業會有不同分配!

⑷ 為什麼經理員工那些人要持有一定的股份(期權

公司為了挽留這些對公司有大作用的核心員工,害怕他們跳槽,所以給他們一些期權股,如果他們在一定時間內跳槽了,那麼這些股就不在屬於他們。如果他們為公司干夠了一定時間,就會獲得這些獎勵的期權股,

說白了:也就是公司為了挽留那些核心員工的一種激勵辦法。

⑸ 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過程中,經理層持股屬於個人股嗎具體來說,是職工股嗎

是個人股但不是職工股

⑹ 對發起人、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持有的股份轉讓有什麼限制

找法網網友提問:請問律師,我是公司的監事,請問股份轉讓有哪些限制呢?
找法網劉飛志律師回答: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並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
上述兩項是法律對特定的股份持有人所持股份轉讓期限的限制性規定,在法律所定的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賣出。這種限制是為了防止在公司中有特定作用的發起人和掌握公司重要權力的負責人,利用其地位和權力謀取不正當利益,轉嫁風險,損害其他投資者的利益。

⑺ 國有企業經理在私企持有股份,這違法嗎 國企經理 副經理在分包的工程的私企持有20% 的股份

國有企業員工在私企持有股份本身不違法;但是,國企員工持有股份的公司獲得國企項目工程,如果不是通過正常途徑和公平公正公開的方式獲得,就會存在違法情況。

⑻ 職業經理人持股有幾種方法

優秀的家族企業主要採用兩大類股權安排,即分散化股權安排和集中化股權安排。

1.分散化股權安排
所謂分散化股權安排,就是讓盡可能多的家族成員持有公司股份;不論其是否在公司工作。分散化股權安排很少遇到阻力,因為所有家族成員都是平等的,無論他們在性別和智慧上有什麼不同。

股權分散的家族企業有兩種管理方法:外聘專業人員管理和家族成員管理。按第一種方法,家族只扮演政策制定者的角色,日常經營管理則交給外聘的專業人員。這種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護家族制企業免受控制企業的家族成員的傷害,同時也保護這些成員不受彼此的傷害。這種管理體制如下:

家族議事會提名董事會,董事會內家族成員的比例根據公司的章程決定。董事會中也包括一些能乾的家族之外的人員,包括某些成功的大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為保證董事會與公司高級管理層站在一起,董事會成員的酬勞與公司的業績掛鉤。就像其他上市公司一樣,董事會任命首席執行官,首席執行官既可能是家族成員,也可能不是家族成員。採用這種方法,家族企業就和其他非家族控制的公司一樣,不再面臨權力交接的問題。能乾的家族成員可以在家族企業中工作,但對其並沒有特殊的照顧。在決定其僱傭和升遷時,他們與其他非家族成員在地位上是平等的。這種治理結構有助於防止家族矛盾擾亂公司的運作。除了解決交接班時出現的矛盾外,這一結構還可以使家族制企業避免人才缺乏的制約,使企業有可能進入更高層次的競爭。

許多家族企業認為,能乾的家族成員比外聘人員更適合管理企業,因此這類企業一般讓家族成員管理企業。

在這種模式下,一般由股東通過協商選出3到5名家族成員擔任企業的管理工作,並對企業的債務負完全的責任。家族議事會可以作為第三方,就領導候選人的管理能力進行評估。由於這幾個家族成員負責保證所有家族持股者的利益增值,因此董事會成員由他們挑選。董事會根據合夥人在提高公司市場籌資、資產回報、凈利潤或者在其他客觀的經營目標上的表現,來決定合夥人的報酬。

其他家族成員則放棄對公司的直接管理,但可以不斷了解公司情況。相應地,他們對公司的債務也只承擔有限責任。盡管他們名義上決定每年的紅利分配方案,但實際上只是遵從無限責任合夥人的建議。

將經營權集中在一小部分家族成員手中,按照績效付給他們工資,可以達到幾個目的:它有效防止家族問題影響公司事務,維護家族的聲望,保持家族與重要外部社會關系的聯系。

股權分散最主要的缺點,是當消極的家族成員不滿意他們所獲的紅利時,他們可能會出售股份,從而影響家族對公司的控制。

2.股權集中方法

股權集中的方法只對在企業工作或在企業任職的家族成員分配股權。這種方法注重控制所有權而非管理權,著眼於保證家族權力的世代持續。這是保證一個內部有矛盾的家族一代一代地保持企業控制權的惟一方法。

股權集中的方法要求擔任管理工作的家族成員「競爭上崗」:家族成員經過爭取才能成為管理者,家族議事會對擔任管理職務的家族人員進行嚴格的評估。擔任行政職務的家族成員上任才得到股票。股權集中在擔任管理職務的少數人身上。假定這些管理者以企業的最佳利益為重,該方法可以避免家族企業一種司空見慣的現象,即消極的股東只求保證不間斷的分享紅利,不願意承擔風險,因此可能會阻礙企業重組和再投資。由於此類家族企業的少數股東基本上都在企業任職並領取薪金,所以這些股東會將本來用以發放紅利的收入保留在企業。

在家族企業里擔任行政職務的家族成員,也就是股東,任命他們自己隊伍里的一些代表和部分能乾的外部人員進入董事會,董事的選拔事先已定有標准,例如,他們應該是頂尖商學院的教授和有經驗的金融界管理人員。董事會提名首席執行官,並確定選拔家族成員進入企業管理層的標准。

這一做法的主要問題,一是偏向於家族的少量成員,可能犧牲其他成員的利益,二是企業需要有資金收購沒有擔任管理職務的家族成員的股份或補償他們失去的權益,而有的企業可能沒有這么多資金。但是這種安排的好處大於弊病。首先,由於所有權和管理者的利益連在一起,決策程序可以加快。第二,由於家族成員只有經過爭取才能成為股東和管理者,企業可以保持創業者當年的企業家精神。最後,由於對擔任管理職務的家族人員進行嚴格的評估,家族制企業可以更好地吸引外部經理人,因為他們更願意在一家根據績效提升雇員的企業工作。

3.外部持股

前面介紹的兩種股權分配方法重點在家族內部如何安排股權。幾種方法都能確保家族對企業的控制。但需要說明的是,家族控制並不等於100%的控制。為了籌集資金或留住關鍵的人才,企業有時候需要讓出少數股權,比如美國的沃爾瑪,在上世紀70年代股票上市時,家族僅控制77%的股權,另外23%則成為公眾股。法國的阿迪斯技術公司家族控股是90%,另外有 10%則分配給關鍵的員工。

家族議事會:體現家族的權力

不管採用那種方法都需要建立家族議事會。家族議事會是家族做重大決策的委員會。家族議事會解決組織、戰略計劃等重大事件,調解家族成員間的糾紛,對重大問題如員工僱傭、股權轉讓、紅利分配政策等進行協商,並達成一致。此外,家族議事會還將通過組織各種有助於家族成員團結的活動,將家族的價值觀念傳給下一代。提高家族成員共同的價值觀,並且向年輕一輩的家族成員解釋家族創始人採用某種治理結構的原因。建立家族議事會的目的除了解決家族問題之外,還負責發布指導集中股權管理模式中回購由那些沒被選上或不再留任股東的人所持有的股票的規則。

家族議事會一般由所有成年家族成員組成;如家族較大,有幾代同堂,則通過選舉方式選出所有家族成員利益的代表組成議事會。家族議事會為充分履行其職責,必須定期召集家族會議。家族會議應召集所有家族成員,以便就某些問題充分廣泛地徵求意見,並加深家族成員,特別是年輕一代家族成員對企業的認識和理解。

外部董事:必須借重的「外腦」

「如果你有能力以建設性的方式發表不同意見,如果你相信不同的觀念可能產生新思想,如果你能理解按特定的遠見和商業理念指引和管理的公司的價值,你就有資格成為我們公司的新董事」。這是一家歐洲公司招聘外部董事的廣告。家族企業聘請外部董事在歐洲一些國家比較流行。

大多數家族企業規模都比較小,內部缺乏某些專業知識常常是個大問題。許多小企業不會做或做不好市場分析、戰略研究和長期規劃,也沒有規范的管理系統。聘請咨詢公司填補這種空白,價格可能很昂貴,並且可能造成內部沖突,因為公司經理可能覺得咨詢或專業人員對其權威形成威脅。利用外部董事可以從某些方面彌補這方面的不足。外部董事具體的工作包括:1、審閱企業的長遠目標;2、審閱實現目標的戰略或計劃;3、參與重大的資源分配的討論;4、參與重大財務決策的討論,包括資本投資或資本運作的決策;5、對公司的兼並、收購、剝離計劃提出建議;6、高層管理人員的績效評估、繼承或薪酬安排等。

選擇外部董事不等於公司總經理可以放棄對企業運作的積極管理。外部董事增加了企業決策的知識來源,但外部董事的咨詢或建議不能代替企業家自己的決策。外部董事的來源可以是優秀的大公司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大學有關專業的教授,或離退休的專業人員。家族企業需要研究發現合格的外部董事並說服他們接受公司的邀請的技巧。

對外部董事的付酬不同的企業差異很大,一般根據企業的規模、收益和外部董事的貢獻而定。有的企業採取按月付酬的方法。美國小企業給外部董事的酬勞每個月200美元至300美元。中型企業約400美元。董事的參與方式一般是每月參加一次公司的相關重要會議,並負責做一些次要的工作,如幫助建立同社區的關系等。也有的企業是按參加董事會工作的時間付酬。企業給董事的酬金並不高,但仍然能夠得到有專業知識的董事,顯然外部董事看重的不是酬金,而是當董事的榮譽。

⑼ 分公司的經理和銷售總監同時持有股份權力該如何劃分

公司領導持有是很正常的事情!你的公司現在是上市公司還是沒有上市?正常股權的版持有是股東及合權作夥伴!如果是已經上市的公司那麼是不應該有劃分一說的,只有創業型公司在做大了才會劃分一部分股份給為公司付出的老員工及領導,你可以根據每個人對公司的貢獻來分配,建議分出去的股份做一點限制(比如:只有分紅權,沒有經營轉讓權!離開公司分紅停止,不離開公司正常退休有等條件)

熱點內容
鳳凰傳媒港股 發布:2021-03-31 20:26:44 瀏覽:3
美國原油出口帶來了什麼 發布:2021-03-31 20:26:44 瀏覽:740
k線重合指標 發布:2021-03-31 20:26:26 瀏覽:359
金融財經網站排名 發布:2021-03-31 20:25:22 瀏覽:766
金融視頻網站 發布:2021-03-31 20:25:20 瀏覽:108
公司是否質押 發布:2021-03-31 20:24:28 瀏覽:643
私募眾籌騙 發布:2021-03-31 20:24:21 瀏覽:852
股份構成是什麼意思 發布:2021-03-31 20:24:21 瀏覽:989
2015年a股市值排名 發布:2021-03-31 20:23:56 瀏覽:263
融資名單查詢 發布:2021-03-31 20:22:52 瀏覽: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