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支付准則
1. 股權激勵會計核算執行什麼會計准則
《企業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針對新出現的股權激勵計劃等情況,規范了以股權為基礎的支付交易的確認、計量和披露。股份支付分為以權益結算
的股份支付和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
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與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二者在會計處理上存在重大差異: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換取職工提供服務
的,應當以授予職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計量;而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應當按照企業承擔的以股份或其他權益為基礎計算確定的負債的公允價值計量。
在交易確
認方面也存在著不同: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要求企業以公允價值計量所獲得的標的價值以及相關權益的增加;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要求企業以公允價值計量
所承擔債務的價值以及相關負債的增加。以公允價值為基礎,股份支付交易費用化的確認原則,將我國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納入到了國際化規范軌道上來。股權激勵計
劃中各時間點的會計確認。
授予日:所有者和經營者就獲得股票期權的條件達成一致,同對股票期權的實施要素加以規定,此時經營者並不真正具有持有股期權的權
利,股票期權能否授予取決於日後賦予期權的條件能否實現。
授權日:如果事先要求的條件得以實現,經營者就會擁有屆時施期權的權利,授權日後,經營者擁有股
票期權,即擁有日後對企業收益加以分享的權利。該日期也可稱為可行權日。
在授予日和授權日之間,存在一個等待期,其時間跨度取決於股份支付協議約定的股權
授予條件。
准則明確規定,企業在可行權日後不再對已確認的相關成本或用和所有者權益總額進行調整。
行權日:股票期權轉為股票,期權持有人成為正式的公司股
東將股票期權價值確認為股本。企業應根據實際行權的權益工具數量計算並確認應轉入實收資本或股本的金額。
准則規定:凡企業為獲得員工服務而授予權益工具(如期權、限制性股票)或者以權益工具為基礎確定的負債(如現金增值權),應當作為企業的一項費用,計
入利潤表。對於費用的計量,核心問題是歸集與攤銷。也就是說,對於不同的激勵方案,首先歸集出費用的總額,其次在適當的會計期間內攤銷。即應首先按照適當
的模型計量權益工具(或負債)的公允價值並且應在等待期內攤銷。
在帳務處理時,行權前的每一個資產負債表日:
借記「費用」,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
積」;
行權時:借記「銀行存款」、「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貸記「股本」、「資本公積——資本溢價」。
管理層取得股權時,實際上並不會對凈資產產生影響,只有在管理層行權時,才會對公司的凈資產產生影響。
2. 新的會計准則上的權益結算股份支付是什麼意思權益工具又是什麼
企業為了激勵職工(多數是高管)而給與職工一部分股份作為激勵,授予的股份一般在規定的某個日期以後行權。
權益工具,就是指股份,股權,跟投資收益相關的賬戶。
權益結算股份支付,就是指企業以股份或股權換取職工的勞動,誰白點就是,你上班老闆給你錢(金融工具),現在換成你上班老闆給你股份(權益工具).
權益支付就是最後用股票或是股份兌現,現金支付用現金兌現的
我是這么理解的,你想呀,權益就是所有者權益,對不對.
自己在想想,我也是今天才看到這的,11號准則.
3. 股份支付的企業會計准則
企業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股份支付的確認、計量和相關信息的披露,根據《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制定本准則。
第二條 股份支付,是指企業為獲取職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務而授予權益工具或者承擔以權益工具為基礎確定的負債的交易。
股份支付分為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
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業為獲取服務以股份或其他權益工具作為對價進行結算的交易。
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業為獲取服務承擔以股份或其他權益工具為基礎計算確定的交付現金或其他資產義務的交易。
本准則所指的權益工具是企業自身權益工具。
第三條 下列各項適用其他相關會計准則:
(一)企業合並中發行權益工具取得其他企業凈資產的交易,適用《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
(二)以權益工具作為對價取得其他金融工具等交易,適用《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
第二章 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
第四條 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換取職工提供服務的,應當以授予職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計量。
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確定。
第五條 授予後立即可行權的換取職工服務的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應當在授予日按照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相應增加資本公積。
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協議獲得批準的日期。
第六條 完成等待期內的服務或達到規定業績條件才可行權的換取職工服務的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 ,應當以對可行權權益工具數量的最佳估計為基礎,按照權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和資本公積。
在資產負債表日,後續信息表明可行權權益工具的數量與以前估計不同的 ,應當進行調整,並在可行權日調整至實際可行權的權益工具數量。
等待期,是指可行權條件得到滿足的期間。
對於可行權條件為規定服務期間的股份支付,等待期為授予日至可行權日的期間;對於可行權條件為規定業績的股份支付,應當在授予日根據最可能的業績結果預計等待期的長度。
可行權日,是指可行權條件得到滿足、職工和其他方具有從企業取得權益工具或現金的權利的日期。
第七條 企業在可行權日之後不再對已確認的相關成本或費用和所有者權益總額進行調整。
第八條 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換取其他方服務的,應當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一)其他方服務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應當按照其他方服務在取得日的公允價值 ,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相應增加所有者權益。
(二)其他方服務的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但權益工具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應當按照權益工具在服務取得日的公允價值 ,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相應增加所有者權益。
第九條 在行權日,企業根據實際行權的權益工具數量, 計算確定應轉入實收資本或股本的金額,將其轉入實收資本或股本。
行權日,是指職工和其他方行使權利、獲取現金或權益工具的日期。
第三章 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
第十條 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應當按照企業承擔的以股份或其他權益工具為基礎計算確定的負債的公允價值計量。
第十一條 授予後立即可行權的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 應當在授予日以企業承擔負債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相應增加負債。
第十二條 完成等待期內的服務或達到規定業績條件 以後才可行權的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 應當以對可行權情況的最佳估計為基礎,按照企業承擔負債的公允價值金額, 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成本或費用和相應的負債。
在資產負債表日,後續信息表明企業當期承擔債務的公允價值與以前估計不同的, 應當進行調整,並在可行權日調整至實際可行權水平。
第十三條 企業應當在相關負債結算前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以及結算日 ,對負債的公允價值重新計量,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第四章 披露
第十四條 企業應當在附註中披露與股份支付有關的下列信息:
(一)當期授予、行權和失效的各項權益工具總額。
(二)期末發行在外的股份期權或其他權益工具行權價格的范圍和合同剩餘期限。
(三)當期行權的股份期權或其他權益工具以其行權日價格計算的加權平均價格。
(四)權益工具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
企業對性質相似的股份支付信息可以合並披露。
第十五條 企業應當在附註中披露股份支付交易對當期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一)當期因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而確認的費用總額。
(二)當期因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而確認的費用總額。
(三)當期以股份支付換取的職工服務總額及其他方服務總額。
4. 股份支付和股權激勵是一個意思嗎
不是同一個概念
一、關於股份支付
關於股份支付,其實也是一種激勵的方式,一般分為兩種: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相當於一個給股票,一個給股票價值的現金。
股份支付是發生在企業和員工以及企業和向企業提供服務的服務方之間。不管是以哪種方式發生的股份支付,本質上企業都是為了獲取服務或權利。在股份支付中,企業要麼向職工支付其自身權益工具。要麼向職工支付一筆現金。而其金額高低取決於結算時企業自身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
二、關於股權激勵
股權激勵是對員工進行長期激勵的一種方法,是企業為了激勵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種長期激勵機制。有條件的給予激勵對象部分股東權益,使其與企業結成利益共同體,從而實現企業的長期目標。股權激勵可以如下理解:
(1)股權激勵是作為企業整體薪酬體系的一部分;
(2)股權激勵是企業的一種頂層的制度設計,有利於完善企業治理結構。
股權激勵作用如下:
1、作為一種激勵手段,能夠起到獎勵、激勵人才的效果。
2、讓員工分享企業的成果,能夠給員工想像的空間及留住核心人才。
3、降低企業現金成本支出。
具體體現在如下幾方面:
1、以股權激勵的形式激勵員工,可以降低企業的工資獎金成本,提升企業凈利潤。
2、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提供員工生效效率,促進企業業績增長。
3、完善企業治理結構,崗位績效明確,管理規范。
5. 股份支付准則的主要變化答辯用的謝謝!!!
一、新舊比較
我國原企業會計制度沒有對股份支付交易做出專門規定。新准則系統地規范了股份支付的概念、確認、計量和相關信息的披露。
(一)規范了股份支付的確認和計量及相關信息的披露
新准則全面完整地規范了股份支付的概念、分類、確認、計量和相關信息的披露。
(二)明確了股份支付應當納入表內按公允價值計量,並確認為成本費用
實務中對存在的股份支付交易,沒有在財務報表內予以確認和計量而是表外披露。新准則明確了股份支付應納入財務報表進行確認和計量,並規定授予職工的權益工具採用公允價值計量,計入成本費用和相關的權益或負債。
(三)確認了對職工的股份支付構成人工成本的組成部分
新准則規定,企業授予職工的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和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都構成企業人工成本的一部分。
二、新舊銜接
企業應當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對於在首次執行日可行權日之前可行權的股份支付,不應追溯調整。
授予職工的可行權日在首次執行日或之後的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應當按照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調整留存收益,相應增加資本公積金;授予日的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應當按照權益工具在首次執行日的公允價值計量。
授予職工的可行權日在首次執行日或之後的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應當按照在等待期內首次執行日之前各資產負債日的公允價值調整期初留存收益,相應增加應付職工薪酬。上述各資產負債日的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應當按照權益工具在首次執行日的公允價值計量。
授予其他方的可行權日在首次執行日或之後的股份支付,在首次執行日比照授予職工的股份支付處理。
首次執行日之後新授予的股份支付、首次執行日存在的的股份支付在首次執行日之後,均應當按照股份支付准則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6. 向員工定向增發適用股份支付准則嗎
您好,會計學堂Snell為您解答
要看為什麼要向員工定向增發?
歡迎點我的昵稱-向會計學堂全體老師提問
7. 下列不適用於《企業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的選項是:( )
1,答案:選擇來 D 企業為獲取其自他金融工具權益工具作為對價進行結算的交易。 2,原因: 股份支付,是指企業為獲取職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務而授予權益工具或者承擔以權益工具為基礎確定的負債的交易。 股份支付分為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 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業為獲取服務以股份或其他權益工具作為對價進行結算的交易。 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業為獲取服務承擔以股份或其他權益工具為基礎計算確定的交付現金或其他資產義務的交易。 本准則所指的權益工具是企業自身權益工具。
8. 國際會計准則股份支付稅前抵扣么
中國會計准則與國際會計准則存在的主要差異:
(一)在內容上,中國會計准則與國際會計准則還存在差別:
1.中國目前還缺少一個概念框架。國際會計准則和大多數發國家在制定會計准則時均有一個概念框架作為參照,以起到指導作用。但中國還沒有這樣一個概念框架。其結果是,中國沒有採用一套系統一致的方法去發展會計准則,而採用了將中外會計准則的個別差異分項處理的「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方法。
2.中國尚未對許多會計問題發布具體准則,如合並、合並報表、職工福利義務、金融工具、所得稅、補貼、資產減值,等等。
3.中國准則對某些重要會計信息的披露尚無要求,如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終止經營的部門、每股收益(包括攤薄)的計算方法、分部報告,等等。
4.在中國已有準則或制度加以規范的一些會計業務問題上,同國際會計准則之間也還存在一定的差別,如商品銷售和提供勞務收入的計量、債務准備的計量、最佳估計數的確定方法、債務准備的適用范圍、追加的資產建造、利潤分案、債務重組,等等。
(二)在形式上,中國准則同國際會計准則有重要差別。中國的准則正式條文都比較簡略,而國際會計准則和美國財務會計准則的正文比較詳盡;國外的會計准則均具備幾個不同的層次,准則下面還有準則解釋、技術公告等層次,而中國的會計准則沒有這樣的層次。
(三)在制定機制上,中國准則同國際會計准則有重要差別。中國准則由財政部會計司負責制定,會計准則委員會只是一個咨詢,准則制定過程中的調研和徵求意見范圍較為有限。
9. 企業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的第二章 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
第四條 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換取職工提供服務的,應當以授予職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計量。
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確定。
第五條 授予後立即可行權的換取職工服務的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應當在授予日按照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相應增加資本公積。
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協議獲得批準的日期。
第六條 完成等待期內的服務或達到規定業績條件才可行權的換取職工服務的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應當以對可行權權益工具數量的最佳估計為基礎,按照權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和資本公積。
在資產負債表日,後續信息表明可行權權益工具的數量與以前估計不同的,應當進行調整,並在可行權日調整至實際可行權的權益工具數量。
等待期,是指可行權條件得到滿足的期間。
對於可行權條件為規定服務期間的股份支付,等待期為授予日至可行權日的期間;對於可行權條件為規定業績的股份支付,應當在授予日根據最可能的業績結果預計等待期的長度。
可行權日,是指可行權條件得到滿足、職工和其他方具有從企業取得權益工具或現金的權利的日期。
第七條 企業在可行權日之後不再對已確認的相關成本或費用和所有者權益總額進行調整。
第八條 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換取其他方服務的,應當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一)其他方服務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應當按照其他方服務在取得日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相應增加所有者權益。
(二)其他方服務的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但權益工具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應當按照權益工具在服務取得日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相應增加所有者權益。
第九條 在行權日,企業根據實際行權的權益工具數量,計算確定應轉入實收資本或股本的金額,將其轉入實收資本或股本。
行權日,是指職工和其他方行使權利、獲取現金或權益工具的日期。
10. 急!急!新准則股份支付會計處理
所謂的股份支付(權益結算方式,下同),在行權人行權時,企業當然需要向行權人交付股份等權益工具。因此,在企業通過交付新發行股份方式(即通常所說的「增發」)履行股份支付時,應當根據交付的股份的票面金額或者份額貸記「股本」或者「實收資本」科目。如果企業通過交付已發行股份方式(包括先回購已發行股份,再將該回購的股份交付相關股份支付的行權人)履行股份支付時,應當沖減相關的「庫存股」科目。
關於補充問題。
「增發」下: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貸:股本 或 實收資本
貸:資本公積——股本溢價(或資本溢價)
「回購」下: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貸:庫存股
貸:資本公積——股本溢價(或資本溢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