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51和49
可以的,法律規定按照公司出資比例行使權力,但是遵從公司章程,所以如果權力需要對等,需要制定相應的公司章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二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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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資比例享受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四條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㈡ 你好,我想咨詢一下公司的股份佔有51%和49%有哪些不同那些利和弊
51%的就是控股股東,有利很多。如果可以的,要盡量爭取。
㈢ 為什麼公司股份的大多數會是51%與49%的分成
主要涉及控股的問題,權力的問題。
㈣ 我和朋友開了一個公司我拿49股份他51,請問我拿49有什麼權力在公司中,我們的工資和紅利會相差很多嗎
分紅不會差很多,但是決定權如果不作特別約定的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人代表是公司章程指定的。你也是有機會的。這個可以協商。
因為公司一些重大決議:例如:修改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2/3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才行。2/3=66.66%,你佔49所以這些事情你不同意。既便他是法人也不用一手遮天的。
當然有一些事情是股東半數以上通過的。他只要一個人通過這事就算是通過了。例如對外擔保,公司股東過半數通過就算通過了。(但是用公司的錢對拿51個人進行擔保,需要你的通過才行。)
㈤ 兩人合夥開公司,投資比例佔51%及49%,利潤如何分配
占股份多的那位權利最大,利潤分配也是誰得股份多,誰分得多。
雙方在開公司時,可以在章程中約定利潤的分配方法,不另行約定,就按投資的比例分成。一般講,雙方或多方在設立公司時,盡量把這些事情約定好,這樣就避免了以後,由股東會投票決定,控股的人可以按自己的意願決定,而不控股的人失去了話語權,所以章程是很重要的。
如果是一般有限責任公司的話,股份是按照投資金額和注冊資金的比例確定的,利潤也是按照股份佔有情況按照比例分配的,這個沒有什麼比較好的說法,直接按照股權比例分配。
公司注冊時提供的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決議中規定了股權分配和利潤分配,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則按照正常分配原則即可。
注冊普通有限責任公司就可以了,在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決議中規定有關公司的每個人的權力和義務,例如股權比例,個人職責,如何分紅等等,還有規定公司注冊資本和認繳期限等,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東,也可以不是股東。注冊公司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如果經營范圍有需要許可的項目,則需要辦理相應的許可證。
㈥ 持49%,50%,51%股份的區別
持有51%,對重大事情有決定權,而49%在有人持有50%以上的話則沒有,持有50%的話,在其他單個股東持有不超過49%的情況下也有決定權,如果兩個股東同時50%則,需要雙方協商!
㈦ 股權51和49的區別
51大股東有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