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設股份公司
Ⅰ 如何設立股份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根據《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的條件成立,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金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徵是:
(一)應為5人以上作為發起人,其中半數以上應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可以少於5人;
(二)全部資本分成若乾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數額對公司承擔責任,並確定其權利的大小;公司以其全部資產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三)公司股份體現為股票形式。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可在股票市場上發行和流通;
(四)公司具有較嚴密的內部組織機構。公司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分別行使公司重大事項決策權、經營管理權和監督權。公司的議事規則及辦事程序均有明確規定。組織機構較充分地體現了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資合公司,公司信用完全建立在資本的基礎上。
它具有其他公司形式所不具備的優勢,
一是可以吸收社會上的閑散資金,融資能力強,
二是股份可以自由流動,較大程度上分散了投資人的投資風險。
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比較,設立條件及程序更為嚴格。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方式可分為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兩種,募集設立可通過向社會公眾發行股份而募集到更多的資金,其設立程序比發起設立更為嚴格。
Ⅱ 募集方式創立的股份公司是什麼意思
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募集設立既可以是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設立,也可以是通過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方式而設立。
從募集設立的定義,不難看出,天津津濱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是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設立,也就是除了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都是民間集資。
Ⅲ 募集設立的股份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區別是什麼
募集設立的股份公司和上市公司的區別是:
1、募集設立是一種公司設立方內式,分為公開和非公容開。
2、公開募集並且上市發行股票的可以稱為上市公司。
3、非公開募集(股東少於200人)的稱為非公開股份公司。
從上述描述可以看出,上市公司只是募集設立的股份公司這一大類中的一個小類別——公開募集並且上市發行股票的公司;
Ⅳ 募集設立的公司發行股份的條件有哪些
募集抄設立,即由發起人襲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而設立公司。依據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①其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②其發行的普通股限於一種,同股同權;
③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35%;
④在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中,發起人認購的部分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但是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⑤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25%,其中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10%;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證監會按照規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10%;
⑥發起人在近3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⑦證券委規定的其他條件(第八條)。只有具備這些條件,才能依據公司法的規定,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此外,公司法規定,無論以何種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都「應當有5人以上為發起人」,在發起人中須有過半數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少於五人,但應當採取募集設立方式。
Ⅳ 論述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其發起人必須完成什麼法定義務
《公司法》對發起人的義務已經做了明確規定。
第七十七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
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第七十八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第七十九條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承擔公司籌辦事務。
發起人應當簽訂發起人協議,明確各自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十條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第八十三條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書面認足公司章程規定其認購的股份,並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繳納出資。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發起人不依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應當按照發起人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發起人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後,應當選舉董事會和監事會,由董事會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第八十四條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十五條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必須公告招股說明書,並製作認股書。認股書應當載明本法第八十六條所列事項,由認股人填寫認購股數、金額、住所,並簽名、蓋章。認股人按照所認購股數繳納股款。
Ⅵ 募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認領的股份不得低於法律規定的股份發行總額的一定比例是多少
35%。
《公司法》第83條規定: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35%,其餘股份應當向社會公開募集。即在向社會公開募股前,發起人確定其所認定的股份額必須占總股份的35%以上,發起人須填寫有關書面文件,確認股份數和股款,達到法定要求。
《公司法》第77條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經過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批准。所以必須先獲得批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發起人還必須向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提交募股申請,並報送指定的有關資料和文件,經過批准,才可以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
(6)募設股份公司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募集設立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應該具備如下條件:
1、至少有1個發起人還應有募集股份前3年連續盈利的記錄,該發起人為中國股東時,應提供其近3年經過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該發起人為外國股東時,應提供該外國股東居所所在地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財務報告。
2、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000萬元。
3、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35%,其餘股份應當向社會公開募集。
4、有公司名稱、發起人制定並經創立大會通過的章程、符合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Ⅶ 關於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而設立公司,故其實收股本應理解為發行完成後的實際募集股本。
Ⅷ 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是什麼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八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
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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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機構是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八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專或者募集設立的屬方式。
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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