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財產和股東
① 總資產和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凈資產有什麼區別
總資產指的是公司的實際價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是上市後股民購買了股票後公司得到的流通上市募集的資金。總資金一般和上市股東凈資產對比是一比二十。
② 公司資產和股東資產混亂了怎麼辦
冇稅大師為您答:第一,從稅法的角度,既使購置的資產(房產,汽車)為公司所專用,屬但權利人是股東個人的,則視同公司對股東個人的紅利分配,應該按20%交納個稅,比如,購置房產/汽車的原值200萬元,公司應該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40萬元。
第二,購置的房產/汽車,由於不是公司名下的資產,因此並相關資產的一切開支及折舊費用均不得在所得稅前扣除。
究其原因:這是典型的公司和股東人格混同。
涉稅處理方案:公司購入上述資產(房產,汽車),而且可以實現進項稅額抵扣,也並不影響公司運營使用。無論是企業所得稅還是增值稅,對於企業的稅收利益都不是壞事。
③ 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個人財產是什麼意思
《公司法》第三節進行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規定,若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自己的個人財產和公司的財產嚴格區分,則要對公司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公司股東若沒有嚴格區分個人財產和公司財產,很可能給股東帶來損害,比如說股東不得不用自己的家產來償還公司的債務,嚴重的會使股東傾家盪產。《公司法》雖為保護債權人的利益而設立了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規定,但為了建立公正公平的交易環境,鼓勵投資和保護公民個人財產的安全,更應研究如何將個人的財產和公司的財產嚴格區區分。
④ 公司財產和法人代表財產是如何區分的
1、首先, 產權的范圍不同。公司財產是公司實際擁有的所有財產, 包括貨幣、實物和其他有形財產, 還包括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債權、股權等無形財產財產。它還包括通過外債、資產回報、營業收入和其他手段獲得的財產。法定代表人財產是指以法人為代表的個人財產。
2、其次, 產權的行使是不同的。當法定代表人也是股東時, 法定代表人如果也是股東, 就有義務向公司出資, 在將法定代表人的個人財產轉換為公司財產的過程中,將其轉換為公司的財產, 並嚴格按照規定行使公司的產權法人代表個人不得侵佔或挪用公司財產, 只有在公司解散後, 公司的債務總額在清償後, 個人股東才能按照出資或其他協議的實際比例, 劃分公司剩餘財產!
3、承擔的責任是不同的。公司注冊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時, 有限責任公司是獨立法人, 擁有獨立的產權, 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即使是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的財產和股東的個人財產仍然是分開的。公司財產是公司的財產, 股東的財產是股東的財產。
⑤ 關於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的問題
公司財產獨立和財務獨立是兩個概念 公司財產獨立屬於公司法的范疇,這專是公司作為屬法人的要求,公司相對於自己的投資者來說,要有自己獨立的財產,不能投資者的財產混同,當然,投資者承擔無限責任的公司除外。審計報告等是證明公司財產獨立的材料的一部分。 公司財務獨立是公司管理制度的范疇,是對於公司內部管理而言,以上市公司為例,上市公司財務是完全獨立的,其財務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和總經理一樣直接對董事會,股東會負責,因而財務部門發出的公司管理文件無需其它部分審批,通常情況下,財務,總經理會形成相互監督,相互輔助的關系。所以說,公司財務獨立是相對於公司內部管理的其它部門而言的。 你所說的,公司財務獨立當然並不代表公司財產獨立了,不然公司法中也不會有「人格否認制度」的存在了。
⑥ 公司法定代表人佔有公有公司財產跟是不是公司股東有沒有關系
股東是公司所有者,法定代表人是公司任命經營管理者。佔有公司財產侵犯了股東的利益,可以解聘。
法定代表人一般為董事長或執行董事或經理,董事長或執行董事由公司章程產生,公司章程由股東(大)會制定;經理由董事會聘任。
⑦ 公司資金與股東是什麼關系它是股東的私人財產嗎
公司資金包括來自股東\銷售\貸款\債券\預收款\財政補貼\退稅等等
所以公司資金公司財產而不是股東的私人財產嗎
公司清算財產的順序是先清償債務再按股東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或債務
⑧ 如何證明公司財產和股東個人財產混同
公司的賬目不清,就是最好的證據。應該由公司或股東自己舉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十三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8)企業財產和股東擴展閱讀:
目前在法律上,對什麼是公司財產混同沒有明確規定。
公司財產混同主要表現為公司經營場所、主要辦公和生產設備確以及財務的混同三個方面。
由於公司經營場所是固定的,因而認定公司場所和辦公生產設備混同相對容易一些。但是,要對公司財務是否混同進行舉證,往往非常困難,因為第三人通常很難取得公司財務資料。
在司法實踐中,通常可以從以下幾方面收集證據資料,證明公司財務混同:
1、收集債務公司的交易的發票、單證。由於公司與股東財務公章在使用過程中經常混同,或者習慣性地與訂立合同主體存在矛盾等,那麼我們就可以對這些存在矛盾的票據、單證等資料比較分析得出公司財務混同的結論
2、通過法院對工商稅務等其他國家機關掌握的財產資料進行調查取證,法院根據案情的需要也可以要求存在混同嫌疑的公司提供相關財產資料。
3、通過網路等其他各種渠道收集可能與涉嫌人格混同的公司相關的網路文獻、司法機關查處記錄等可能對證明公司法人人格混同相關的證據資料。
⑨ 公司股權和公司財產有什麼區別,多謝!
1、主體不同
公司財產屬於公司法人,由公司的董事會、股東會代虛擬的法人行使和保管、處分財產。而公司股權屬於股東,股東可以按股權的多少行使對於公司的股東權。公司股權的權利人是公司股東;公司財產的權利人是公司法人自己。
2、性質不同
公司財產屬於法人的財產權可以依據法人的意思自治作出處分而公司股權屬於社員權,是股東通過認繳出資或認購股份取得的對公司事項的表決權,其股權轉讓受到公司組織形式的不同有不同程度上的限制。
3、權利不同
股東持有的是股份,享有決策、收益等權利,也代表對公司的所有權,公司財產不完全等於屬於股東的資產。例如公司破產清算時要先支付工資,先兌付債券,然後給優先股股東股息(如果有優先股的話),最後剩下的才是普通股股東的。
4、本質不同
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即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企業的財產雖屬於自有資本的范疇,但它並不是由出資者的投資所形成的,而是企業總資本運營收益或總資產運營收益的積累,所以,財產既是資本的產物,又是資產的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