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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股東協議

發布時間: 2021-03-04 14:07:30

Ⅰ 我們幾個人合夥開公司,由我去工商局注冊,合夥協議書是應該先簽還是工商局會叫我們簽

你們私下擬定的協議在任何地方都可以簽署,工商局不管這個的,只要你們確定股東人數和比例等就可以遞交文件去工商局申請。

公司辦理內部有章程、股東會決議這些資料全體股東都需要簽字確認,這些資料均有法律效益。

上海辦理公司注冊聯系:上海圖順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劉小姐

地址:上海市徐匯區肇嘉浜路1065號飛雕國際大廈1704室

Ⅱ 股東協議與工商注冊哪個更具法律效益

而工商注冊為個體戶。
與朋友合夥開公司合夥協議的法律基礎是「合夥企業法」。
那你們的行為違反了「合夥企業法」,朋友為法人,簽了合夥協議,所以你的股東權利不受法律保護
再看看別人怎麼說的。

Ⅲ 工商登記的股東和實際股東不一致時簽訂的協議叫什麼

雙方可以簽訂代持股協議。

Ⅳ 在工商局注冊的股東,協議離開,公司之後的事還與他有關嗎

出問題。先找法人的。但是為什麼要用你的身份證開電子銀行和戶頭?公司戶頭?

Ⅳ 在工商局備案的股東個人轉讓股權的協議範本

第一個問題:根據樓主描述,這個不叫備案,而是實現股權轉讓的必經程序,工商登記變更完成前,只有A+B承認C公司屬於這八個股東,而這八個股東,雖然付了錢,但除了轉讓雙方外,不能直接代表C公司的名義對第三方(人)開展業務往來,因為除你們轉讓雙方外的第三方只能通過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公司股東來確定C公司真正所有人。這就是「未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的含義。而公司變更登記完成後,等於是工商局將C公司股權變動信息披露給社會公眾,證明這8個股東是C公司的所有人。這次股權轉讓已完成,受法律保護。
第二個問題:如果僅僅更換法人代表,不涉及到股權轉讓,也就不需要簽署股權轉讓協議;但如果是更換股東,那就需要從簽訂股權轉讓協議開始一直到完成工商變更登記為止,而且,怎樣轉讓、轉讓給誰等等都需要遵守法律和章程的規定。如果更換股東而不辦相關手續,是很危險的哦!要趕快糾正!
第三個問題:工商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是需要申請人提供股權轉讓協議、股東會董事會決議、章程修改案等相關資料的。而且大部分資料都需要其他股東親筆簽字或書面授權律師等參加股東會或董事會的,如果擔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是擅自申請變更股權至100%的,那麼他提供給工商局的變更資料便是偽造的,其他股東完全可以到工商局查詢後申請撤銷該法人代表變更申請或通過司法途徑撤銷並追究該法人代表股東的法律責任。失去的股權完全能要回來!
僅供參考!由於股權轉讓是個貌似簡單實則復雜的法律行為,具體可以委託律師全貌了解後作出決定吧!不過要抓緊哦!

Ⅵ 只簽署了股東協議,沒有進行工商局注冊,請問新增加的股東成立嗎

根據《來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源三十一條「 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和第三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的規定,你公司增加了新股東,應當在30日內到注冊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違者按《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九條」 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其中,變更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從事相關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公司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有關備案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辦理;逾期未辦理的,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處罰。

Ⅶ 公司的股東會協議需要工商局蓋章嗎請求專業人士回答

股東協議是不需要工商局蓋章的,畢竟這只是你們之間的協議,不關工商局的事。但專是你屬們去注冊公司的時候,工商局收取的股東協議,他們會在上面蓋章,作為檔案資料保存,是不會給回你們的,只是當作是他們內部資料來存檔。不知道你需要出示的股東協商是什麼用途,一般情況下,每個股東簽名蓋手指摸就具有法律效力的了,這種協議就相當於簽合同。試想一下,公司和員工簽名,需要勞動保障局蓋章才有效嗎?答案肯定是不需要的。

Ⅷ 簽了股東協議要去工商登記嗎

股東協議不需要登記
如果你們不放心,可以到將你們協議的內容變成章程,將本來的章程進行變更登記

Ⅸ 我准備開個公司,工商局要股東會決議怎麼寫

XX市XXXX有限公司
股東會決議

XXXX有限公司於XX年XX月XX日在擬設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由XXX主持。本次大會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全體股東研究決定,會議通過了以下事項:
一、注冊資本為xxx萬元,股東甲以貨幣出資XX萬元,佔全部出資金額的XX%;股東乙以貨幣出資XX萬元,佔全部出資金額的XX%;股東丙以貨幣出資XX萬元,佔全部出資金額的XX%;並於XX年XX月XX日之前繳足。
二、選舉XX為XX有限公司的執行董事(或董事長),並為公司法定代表人;
三、選舉XX為XX有限公司的監事;
四、通過了公司《章程》。
以上決議符合章程規定,合法有效。

全體股東簽章:

XX市XX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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