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東之爭
㈠ 勝利股份股權之爭經歷了哪幾個階段
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山東勝利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勝利股份)是由山東省勝利集團公司(下簡稱勝利集團)為發起人,以集團核心企業「山東省勝利物資總公司」的經營性資產折為國家股、並以定向募集方式向法人及內部職工募集股份設立的,主營塑料管道、精細化工、進出口貿易、油器經營。勝利股份於1994年5月正式設立,1996年6月在深交所掛牌上市。成立6年內,總資產增長了657.46%,利潤總額增長了615%,連續四年凈資產收益率在13%以上。上市後送股3次、配股2次。截至1999年底,公司總股本21780萬元,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為:勝利集團24.17%、國泰君安8.40%、勝邦企業6.98%、山東省資產管理公司3.5%、潤華集團
3.36%、泰和基金1.37%、山東省交通投資公司1.34%、深圳中廣銀0.95%、山東儲備物質管理局0.89%、山東省農資公司0.67%。
廣州通百惠公司主營企業服務網、社區服務網和網上企業孵化器,並擁有一系列網站,正欲藉助資本市場謀求快速發展。勝利股份公司原第一大股東勝利集團由於經營不善引發經濟糾紛,其持有的3000萬法人股以低價被拍賣。2000年1月10日,通百惠公司以每股1.06元的價格競買成功,購入勝利股份3000萬法人股,占總股本的13.77%,在1月28日交割後,成為勝利股份第一大股東,並於次日予以公告。
成為勝利股份第一大股東後,通百惠公司向勝利股份董事會提交了董監事會提名人選,被董事會拒絕。2000年3月3日,勝利股份董事會公告,第四大股東山東勝邦公司通過協議受讓山東省資產管理公司、山東省廣告公司、山東省文化實業公司的法人股和國泰君安證券公司的轉配股、法人股,持股比例由 6.98%升至15.34%,領先通百惠1.57%轉而成為勝利股份第一大股東。3月4日,勝利股份再次公告,指出因通百惠對董事會關於董監事推薦程序、方式和數額持有異議,決定對其推薦的兩名董事、一名監事不予提名,並提出了自己的董監事人選方案,從而引發雙方的人事爭端。3月7日,勝利股份詳細披露其幾大股東之間的關聯關系:第六大股東潤華集團和第九大股東深圳中廣銀公司均為勝邦公司的股東,勝利集團和潤華集團及勝邦企業另一股東三聯城建總公司又同是山東聯大集團的下屬公司,而且勝邦公司法人代表和勝利股份的法人代表、董事長都由徐建國一人擔當。勝邦公司的籌碼因關聯持股而大大增強,股權之爭進一步激化。
勝邦和通百惠分別公告,繼續增持股份。勝邦在2000年3月9日受讓東營銀廈工程公司146.25萬法人股,同時又在二級市場購入 289.35萬股流通股,計為總股本的2%;通百惠公司則再次通過拍賣競買取得勝利集團630萬法人股,占總股本2.89%。至此,勝邦、通百惠持股比例分別達到17. 35%和16.66%,勝邦僅以0. 69%的微弱優勢居於第一。由於在勝利股份的大股東中,勝邦的股東之一潤華集團還持有3.36%的勝利股份,勝邦另一股東深圳中廣銀投資公司持有0.95%的股份,加上勝利集團的7.51 %,勝邦實際可支配29.16%的股份。這樣,勝邦與通百惠的差距不是0.69個百分點,而是相差約13個百分點。3月16日,公告顯示又有 4家基金 (基金泰和、景福、景宏和景陽)進入前十大股東,其中同屬大成基金管理公司麾下的三家景字基金共持1168.16萬股,占總股本的4.88%。
2000年3月17日,通百惠在各大媒體上打出「你神聖的一票決定勝利股份的明天」大型廣告,並在證券和網路媒體上公開徵集代理委託書,開始了對中小股東表決權代理的徵集。勝利股份的流通股超過50%,大量散戶的立場將對控制權的轉移起決定性作用。3月20日,中國證監會要求通百惠對這一徵集方式立即作出匯報。3月25日,通百惠公告其前期徵集活動違規,並停止徵集委託書,同時提出新的董監事人選名單和修改公司章程兩項提案。3
月2 7日,勝利董事會同意雙方提案都列入股東大會議程,但增加了只能選其中之一進入表決的辦法。3月2 7~2 9日,通百惠再次大規模地公開徵集股東授權委託書。通百惠以為民請命的姿態公開徵集中小股東的投票委託書,引起中小股東的共鳴,三天之內共徵集有效委託2625.7781萬股,占總股本的10.96 %,與會代表股份的15.197%。加上3月16日所持有的勝利股份法人股3630萬股,共持有6255.7781萬股,占勝利股份總股本23958.8758萬股的26.11%,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代表股份17267.744萬股的36.21%。委託書授權大大增加了通百惠參與控制權之爭的籌碼。
2000年3月30日,股東大會如期進行,由於勝邦與通百惠各自提出一個排他性的董監事提案,於是勝利股份董事會提出一個兩輪選舉法,提交股東大會表決。但新選舉辦法在股東會上的贊成率僅為49.32 %,關於第三屆董監事候選
㈡ 大股東旗下與現有上市公司構成同業競爭嗎
不購成。同業競爭指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從事的。
而子公司當然可以和上市公司營業范圍相同,子公司本身是納入上市公司報表范圍內的,不會因為關聯交易不公允而產生上市公司報表問題。
而上市公司的母公司出現同業競爭,關聯交易會影響上市公司報表。只不過其母公司的合並報表會抵消關聯交易。
㈢ 股權之爭 上市公司到底是好還是不好
1:股權之爭的目的是為了當第一大股東 對不對?————一般情況下,的確如此。
2:正當第一大股東的目的是為了擁有話語權 對不對?——一般情況下,的確如此。
3:有話語權了,在涉及到自身的利益時候,一定會幫自己說話。對不對?——絕對正確。
如果公司現有一塊優質資產,大股東是不是有權利低價賣給自己的兄弟公司。這樣豈不是對之身的公司造成嚴重損失。應是是利空。
————第一大股東作出這樣的提議之後,要交給董事會討論。董事會是否通過這個是第一個問題。如果是法律完善的證券市場,董事會裡面除大股東委派的董事之外,其他董事可以明確提出反對意見,特別是獨立董事。所以,獨立董事制度非常重要。
再後一步,即使董事會通過了,也要到股東大會通過才行。按法律,因為大股東自己買賣資產給自家人,屬於關聯交易,所以表決的時候大股東要迴避,不能行使表決權。這個時候,就看其他股東,特別是流通股股東是否齊心合力,把這個顯失公平的方案給否決掉。
說白了,如果董事會被大股東收買了,股東會又被大股東架空了,那就無可奈何了。
至於基金公司為什麼入駐這種公司,也許更多的是從短期炒作的因素去考慮的。
畢竟一個資產注入的方案,從股東提出,到董事會討論,到資產評估,到股東會批准,甚至到後面證監會的審批,都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在這個過程裡面,二級市場的股價足可以炒翻天了。
真等資產注入的事情塵埃落定,甚至等新注入的資產有業績表現出來的時候,說不定,機構全走了,站在高崗上放哨的,全部是散戶。
㈣ 如果公司的兩個大股東爭奪公司的控制權這樣對公司的股票的影響是怎麼樣的
是短時利好,爭奪股權會引發2級市場的搶購,對未來預期的看好才會出現大股東爭奪控制權,及時跟進。
㈤ 兩大股東爭奪控股權對股票價格有什麼影響
會在二級市場上收集籌碼 股價穩中有升
㈥ 公司的大股東擠兌我出局,我該怎麼爭取自己的利益
退出有幾個方法:
A:公司處於贏利或前景看好的情況,讓其它股東高價收購你的股份;
B:公司處於贏利或前景看好的情況,保留你的股份,你個人退出管理層或公司,等待好時機再高價出讓股份。
C:公司處於虧損或前景不樂觀的情況,讓其它股東按原始投資收購。
㈦ 大股東同業競爭,難道就沒有人管嗎
大股東同業競爭
沒有惡意競爭就沒有人管
同行是可以的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