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股東會決議
『壹』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作出決議,應由( )
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
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
(1)2017年股東會決議擴展閱讀:
關於董事會的其他法律規定:
1、第一百零八條:股份有限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本法第四十五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職權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第一百零九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
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履行職務;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履行職務。
3、第一百一十條:董事會每年度至少召開兩次會議,每次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董事和監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會,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長應當自接到提議後十日內,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董事會召開臨時會議,可以另定召集董事會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時限。
『貳』 關於去工商局變更有限公司法人,擬定股東會決議的問題。
XXX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
會議時間:20 年 月 日
會議地點:本公司會議室
會議性質:臨時股東會議
參加會議人員:
全體股東:A、B。
會議議題:協商表決本公司變更事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召開本次股東會會議,本次會議是根據公司章程規定召開的臨時會議,於召開會議前依法通知了全體股東,會議通知的時間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全體股東均已到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執行董事變更前FD主持,一致通過並決議如下: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的任免決定:
同意免去變更前FD的執行董事職務及法定代表人職務,重新選舉變更後FD為執行董事並擔任法定代表人職務;
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XXX有限公司
20 年 月 日
望採納
『叄』 公司營業執照遺失的股東會決議範文
每個地方都不一樣的
大致如此
*****有限公司____屆____次股東大會
會議時間:
會議地點:
參會股東應到____人,實到____人,與會人數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約定。
經公司全體股東決議:
1、同意補辦公司營業執照
全體股東簽字
『肆』 公司注銷股東會決議都含什麼
公司注銷股東會決議流程如下:1、具體通知公司全體股東在何時、何地召開股東會。2、詳細記錄出席和未出席本次會議股東的人數,以及所代表公司股東的表決權。3、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決議,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者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4、決議事項主要是同意公司注銷以及成立清算組和登報,同時還要公布清算組成員以及組長。(1)在注銷公司之前,首先要做清算,清算是一種法律程序.注銷公司時,必須進行財產清算。未經清算就自行終止的行為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護。(2)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質不同而有所區分,例如公司因破產而清算,適用《企業破產法》和《民事訴訟法》;公司因非破產清算(是指公司自願解散和被責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適用《公司法》和《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