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集團股東股權比例
大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專股份占股屬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 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股本總額4億元以下大股東持股比例上限75%,股本總額4億元以上大股東持股比例上限90%。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機制的基礎,它決定了股東結構、股權集中程度以及大股東身份、導致股東行使權力的方式和效果有較大的區別,進而對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運作及績效有較大影響,換句話說股權結構與公司治理中的內部監督機制直接發生作用;同時,股權結構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受公司外部治理機制的影響,反過來,股權結構也對外部治理機制產生間接作用。
B. 公司股權分配比例標准
股權比例是根據股東各自抄出資金額占注冊資本的比例計算出來的,當然股權比例也是可以約定的,有限公司的股東可以約定表決權、分紅權的比例,可與股權比例不一致。
股份分配可以參照出資比例、勞務支出比例、對項目的貢獻值等方面來進行分配。股權分配把股權首先分成兩個類別:資金股權部分、經營管理股權部分。先把這兩個部分的股權分別確定清楚,至於經營股權部分,總的比例定好了之後,就可以考慮每個人在團隊中擔任的職責和能力來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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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股東之間相互轉讓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只要轉讓方和受讓方達成一致,此類型的股權轉讓是不受限制的,既無需徵得其他股東同意,也無需召開股東會,公司可以直接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股東可以向公司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但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要轉讓股權的股東應當就其股權轉讓事項以書面方式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
C. 公司股東股權佔比多少,按公司法規定權力有
公司的股東持有不同比例的股權,那麼他享受的權利是不一樣的,我一般將持有67%以上的成為絕對控股股東,也就是公司的絕大數事項,都可以由控股股東說了算,那第二個我們成為持股50%以上,我們認為相對控股股東,也就是說公司的普通事項可以由持有51%以上的股東說了算,那麼還有一個,我們稱為1/3以上,也就是33.3%以上,也就是說這個股東擁有一票否決權,對於公司的重大事項。那麼他股東持有的比例不一樣,所以說,所以享受的權益是不一樣的。
D. 股東出資比例是多少
股東出資是指股東(包括發起人和認股人)在公司設立或者增加資本時,為取得股份或股權,根據協議的約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規定向公司交付財產或履行其他給付義務。
股東出資的要求
1.法定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1)有限責任公司:3萬元;
(2)一人有限責任公司:10萬元;
(3)股份有限公司:500萬元;
(4)上市公司:3000萬元。
根據我國2014年3月1日實施《公司法》的修改內容,取消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的要求,與此相對應,股東首次出資額比例也被取消。
2.出資期限
(1)有限責任公司
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20%,也不得低於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投資公司:5年)。
(2)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允許分期出資,股東應當一次繳足出資。
(3)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20%,其餘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
(4)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①不得分期出資,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②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35%;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出資方式
(1)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2)股東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
E. 鴻海股票分紅18美元是持股多少
紅海股份分紅是18美元指股市3000股,這些股票他的持股都是比較少的,而且分工比較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