剔除股東
㈠ 大股東剔除小股東的辦法
1、章程有規定按章程,章程沒規定按公司法執行。
2、首先嘗償商談向其購買股權。
3、不行就尋找其侵害公司利益的事宜。
4、再不行,建議清算或解散。
㈡ 我持有公司90%比例的股權,想把10%比例股權的股東在對方不主動轉讓的前提下,剔除公司,怎麼做
有的公司採取長年不分紅或者少量分紅的辦法使對方知難而退,但是這可能將面臨對方的分紅訴訟。況且這種行為不誠信,我們不提倡。
㈢ 剛注冊的公司,私自改掉法人和去掉股東算不算犯法
私自改掉法人和去掉股東是違法的;
公司的所有的變更,都是有公司的股東會做出決議的,也就是要所有的股東同意才能改掉的;
你在變更法人和去掉股東的時候,向工商部分提交的材料是需要所有股東簽字的,所以你不讓股東知道私自改是沒法改的,除非你自己簽字,那這樣代簽別人的字更是違法的。
我的建議:
公司剛剛注冊,如果股東發生分歧,那麼盡量商量解決,十在解決不了,那麼可以考慮一方退出,將公司全部轉讓給另一方,如果都不想要,那麼也可以注銷,大家各自發展,這樣即不影響大家以後的關系,也能正規的做企業,千萬不要一時沖動做出違法的事情。
㈣ 如何剔除股東
看你們的分紅復是多長時間一次,可以製做賬做出額外支出,造成經營虧損,最終每個人掏錢以填補資金周轉,超出一定數額他自然會找你退出。至於中間的細節問題需要你和「同夥」共同商量。也可以資金注入,找自己人協議,讓更多的股份進來,10%一直壓縮貶值。所以公司正規運做,股東是誰都不會影響公司的運做的。
㈤ 股份制公司剔除股東政策!急急急!!
意見不統一的話,可以先資產評估,按評估資產的比例,由B和C退還A的股本相應的現金或其他等價財務。
㈥ 如何取消自己在公司的股東
方法一
股權轉讓
如果作為公司的合法股東,想要退出了,可以考慮轉讓自己的股權,以此來退出公司的管理以及經營的權益,根據情況分析,可以分兩種,一種是公司內部股權轉讓,一種是轉讓給外部人士。
內部的比較好解決,只要公司股東之間進行協商就可以,外部的就比較麻煩點了,需要通知公司的全部股東,以及需要半數以上的股東同意才可以,而這其中,又有很多的規定以及程序。
方法二
公司注銷
如果因為公司不打算繼續經營,而公司的股東以及董事都也不打算繼續了,那麼就可以考慮走公司注銷流程,這樣可以很好按照程序,解除一個後續的事情,不過注銷手續有點麻煩
簡單來說,注銷的手續,先是提交申請,然後准備資料,再到各個部門申請,最後等到通知再進行相應的操作,不過呢,中途遠比說的要麻煩些,花費的時間也不少。
㈦ 有限責任公司如何把股東踢出去
收購其股份。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如需變動,根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通過股權轉讓、退股兩種方式退出公司。如需要將股東「踢」出去,一般稱為股東除名,所謂「股東除名」,是指有限責任公司根據股東會的決議解除某股東的股東資格,通過強制轉讓被除名股東的全部股權強迫被除名股東退出公司的一種股東退出制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出台之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除名制度在我國尚處於空白。在「規定」中相關條款明確只有出資人違反相關規定、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相關義務等等,法院才會予以支持。
而根據公司章程涉及取消股東權利是無效的,《公司法》明確規定只有出資人未按規定出資才可以終止其股東資格
㈧ 法人可以開除股東嗎
可以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規定: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8)剔除股東擴展閱讀:
股東的相關要求規定:
1、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3、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㈨ 被剔除的股東只返還部分股金合法么
要根據公司章程,公司經營情況,一般情況下應退股份對應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