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公司股東人數
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沒有上限。設限的是公司的發起人。
2、《公司法》第七十八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3、第一百三十條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1)ipo公司股東人數擴展閱讀:
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 股東的主要權利是: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 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㈡ 企業中小板上市最多股東人數是多少
申請上市前股份公司股東不能超過200人,既包括法人、也包括自然人,既包括直接持股的股東,也包括通過直接股東間接持股的股東。
㈢ 為什麼未上市企業股東人數不能超過200人
公司股東人數超200人問題
1、問題解讀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200人上限問題一直是公司與資本市場領域中一大難題。
1994版公司法並未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之上限,當時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超200人是合法的。直至2006年公司法修訂,區分了普通股份公司與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應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超200人」問題被重點監管。
2006年1月1日施行的新證券法也規定,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200人的視為公開發行,未經依法核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這一規定也視未上市股東人數超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為違法。
2006年12月,國務院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嚴禁變相公開發行股票。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後股東累計不超過200人的,為非公開發行。非公開發行股票及其股權轉讓,不得採用廣告、公告、廣播、電話、傳真、信函、推介會、說明會、網路、簡訊、公開勸誘等公開方式或變相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發行。嚴禁任何公司股東自行或委託他人以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轉讓股票。向特定對象轉讓股票,未依法報經證監會核準的,轉讓後公司股東累計不得超過200人。
㈣ 從哪裡能看到上市公司股東人數
上市公司股東人數變化通常會在公司定期報告中披露,如季報、中報、年報;遇重大事項,如公司股東發生變化,也會及時進行公告。
除在證監會指定披露信息的網站如「上交所、深交所」和指定媒體如《中國證券報》上可查詢外,還可以打開證券公司交易軟體,按F10隨時查詢股東變化。
㈤ 上市公司股東人數的變化可以在哪查到
上市公司股東人數變化通常會在公司定期報告中披露,如季報、中報、年報;遇重大事項,如公司股東發生變化,也會及時進行公告。
除在證監會指定披露信息的網站如「上交所、深交所」和指定媒體如《中國證券報》上可查詢外,還可以打開證券公司交易軟體,按F10隨時查詢股東變化。
拓展資料:
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
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
股東的主要權利是: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
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法律地位
1、股東與公司的關繫上,根據《公司法》,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2、股東之間關繫上,股東地位一律平等,原則上同股同權、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約定。
注意:國有獨資公司,由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
參考資料:
網路-股東
㈥ 如何查看上市公司的股東人數
去東方財富網輸入代碼裡面有或者打開交易軟體輸入代碼F10裡面公告有,望採納
㈦ 上市公司的實時股東人數如何查看
這是主力唯一的籌碼,給你知道了她還玩毛!實時的沒有要等到出季報才有,一般出來都是上個季度的!(有個方法可以知道就是進入上證交易所主機去下載資料呵呵O(∩_∩)O~)
㈧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在深交所創業板市場上市,為什麼公司股東人數要不少於200人如何達到
你可能理解有誤.
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請創業板上市前,其公司股東人數不得超過200人.這個內問題容的關鍵不是股東人數是不是符合公司法,而是上市前股東人數超過200人違反了證券法。
《證券法》第十條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未經依法核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公開發行:
(一)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的;
(二)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二百人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發行行為。
如果股東已經超過兩百人,那就符合第(二)項,已經構成公開發行了。IPO是指首次公開發行,證監會核准,面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這是合法的。但在IPO之前,沒有證監會和其他有權部門核準的情況下就超200人構成公開發行當然是違法了。
當股份有限公司在創業板上市成功,其公開發行後,股東數自然就超過200人了.
㈨ 通過什麼方法能夠隨時查看一家上市公司的股東人數
你家上市公司的股東人數。一定是有保密的吧?但是如果你要是也成為了這家公司的股東之一就可以了解到股東人數。
㈩ 不懂,法規為什麼要規定股東人數超過200的股份有限公司不能IPO
因為證券法規定向200多人發行股票構成公開發行行為。
和公開發行必須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批准,因此在上市之前擁有200名以上股東的公司未經批准即屬於非法公開發行。
當然,當違法情況繼續存在時,不符合首次公開發行條件。
股票上市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公眾持股量、股東數目及至少公布若干年的財務報表等,不同的證券交易所也有個別不同的要求。
(10)ipo公司股東人數擴展閱讀:
深圳證券
深圳上市股票分別為第一類上市股票、第二類上市股票和第三類上市股票。
1.第一類上市股票的要求:
(1)營業記錄:上市申請公司就整體而言其主體企業設立或從事主要業務的時間應在5年以上,並有穩定的業務基礎和良好的發展前景;
(2)資本數額:上市申請公司實際發行的普通股面額應在5000萬元;
(3)股票市價:上市申請公司的股票,近6個月平均收市價,應高於其票面價格的10%;
(4)資本結構:上市申請公司近1年度納稅後資產凈值與資產總額的比率應達25%以上,無累積虧損;
(5)獲利能力:上市申請公司的盈利記錄應符合下列標准之一。一是稅前利潤與年度決算實發股本額的比率近3年年度均達到10%以上;
二是近3年年度的稅前利潤均達到1000萬元以上,且股本利潤率不低於5%;三是稅前利潤近3年度之各年度符合前兩項標准之一;
(6)股權分散:上市申請公司的上市申請如獲得交易所批准,其股權分布應確能符合下列條件:一是記名股東人數2000人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面額2000元至20萬元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500人,且其中持股份面額之和占實發股本總額的20%以上或達1500萬元以上;
二是持有股份量占總股份2%以下的股東,其持有的股份之和應占公司實發股本總額的25%以上;
(7)股份流通:上市申請公司的股票,近6個月的合計交易票面金額應在250萬元以上或平均每日交易票面金額與上市股份面額的比率不低於萬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