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股東必須參與
『壹』 為什麼上市公司股東不參與公司管理
因為公司是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股東擁有公司的所有權,但通過董事會聘任經理等對企業進行經營管理,從而產生代理權問題。
『貳』 股東大會參加人員必須是股東嗎
必須是股東。
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利機關,它由全體股東組成,對公司重大事項進行決策,有權選任和解除董事,並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有廣泛的決定權。股東大會既是一種定期或臨時舉行的由全體股東出席的會議,又是一種非常設的由全體股東所組成的公司制企業的最高權力機關。
它是股東作為企業財產的所有者,對企業行使財產管理權的組織。企業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經營決策一般都得股東會認可和批准方才有效。所以,股東大會由股東參加,可以授權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
(2)公司的股東必須參與擴展閱讀
股東大會的性質,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1、體現股東意志
股東大會是由全體股東組成的權力機關、它是全體股東參加的全會,而不應是股東代表大會。現代企業股權分散,股東上萬甚至幾十萬,不可能全部出席股東會。因此,股東不能親自到會的,應委託他人代為出席投票,以體現全體股東的意志。
2、企業最高權力機關
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是企業經營管理和股東利益的最高決策機關,不僅要選舉或任免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而且企業的重大經營決策和股東的利益分配等都要得到股東大會的批准。但股東大會並不具體和直接介入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它既不對外代表企業與任何單位發生關系,也不對內執行具體業務,本身不能成為企業法人代表。
『叄』 股東大會是每個股東都可以參加嗎還是說持股要達到一定數額才可以
現行《公司法》雖然沒有明確規定股東大會股東出席比例的要求,但一般實際操作中,股東大會的通知與召集都要經過法定程序,如果程序完善,基本上很少出現只有持有10%表決權的股東出席會議,當然,如果這種極端情況發生了,那麼根據現行的《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或者股份公司章程標准版本(各地方工商部門官網可見)都是規定「普通決議由出席會議的股東過半數通過,特殊決議(一般為修改章程、公司合並分立、對外對內擔保超過一定比例等)由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2/3以上(含本數)通過」。換言之,如果出席會議的股東確實只代表10%的股份比例,那麼普通決議只要5%以上贊成,特殊決議只要20/3%以上贊成即可。與此對比的是有限責任公司,雖然有限責任公司也沒有明確規定股東會股東的出席比例,但要注意《公司法》以及工商局提供的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版本均規定「普通決議由代表半數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特殊決議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通過」。這里的規定是「代表表決權的股東」而非「出席會議的股東」,可見如果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出席會議比例沒有超過總人數的一半,根本不可能作出符合法律規定的決議,當然咯,如果有限公司通過修改章程,股東們並非按出資比例享有表決權的,那麼也有可能三兩個股東出席會議就可以行使十個股東的表決權的情形,這又是另一回事了。
『肆』 關於公司股份的問題股東會議怎麼參加要不要參加
關鍵在於公司的治理結構問題,不知你說的領導是什麼意思,是董事長、法定代表人、還是總經理。
1、按照公司法101條第三款 10%股份以上股東請求,第四款 董事會認為必要時,第五款 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股份公司應該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並且合計持有3%股分的股東就可以提出議案了。
2、法定代表人是公司成立時股東協商的,董事長是董事會選舉的,總經理是董事會聘任的。
董事會是公司經營的決策機構,總經理按說只是執行者,董事會一般可以授權總經理,但范圍和額度都有限。
如果你還想公司起來,不妨聯合其他股東競選,公司要搞好必須把股東會、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三個層次的法人治理結構搞好,民主決策,制度約束,就不基本杜絕一個人違背大家的利益而中飽私囊的問題了。
既然大家封門,原來的領導可能你也不滿意。可以嘗試另選高人,要不然你也可以出頭為大家為自己謀福利噻。
『伍』 《公司法》中哪一條規定了不參與公司經營的股東也享有分配利潤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有規定,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所以分配利潤是每個公司股東依法享有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規定,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
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5)公司的股東必須參與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條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准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陸』 公司的股東都有哪些權利和責任
公司股東享有的權利主要有:(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參加或者委派股東代理人參加股東會議;(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股份;(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公司股東承擔的義務主要有:(一)遵守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柒』 股東持股份/15可以要求參與公司管理嗎
股東是財產權和身份權兩種權利的集合,小股東仍然享有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公司法中對此都有明確規定,具體參與的方式方法,你要多看一下你們的公司章程是怎麼約定的。
『捌』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直接參與公司管理嗎
從理論上來講公司的股東是不能直接參與公司管理的,因為股東出錢後,這個錢就不是股東的而公司的。對公司進行決策的是董事會以及監事會以及經理及各部門負責人。
但是董事會或監事會的人都是由股東選出來的,從這個角度上來講股東又可以直接參與管理了,不過小股東能不能直接參與管理還要看公司章程是怎麼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