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有股東會嗎
㈠ 比如國企上市公司XX股份有限公司,由它所控股的子公司:XX集團公司,這個子公司可以設立股東會嗎
上市公司必須是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其最高權力機構是「股東大會」,由其全體股內東(包括控股股東、公容眾流通股東等)組成,其形成的決議為「股東大會決議」。
上市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我理解樓主說的應該是全資子公司吧),其形式應該是(一家法人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只有上市公司一家,因此沒有「股東會」,只有(唯一一個)股東,其作出的決定是「股東決定」。
其中涉及的法理關系,可參看《公司法》相關章節。供參考。
㈡ 在法律程序上,成立全資子公司母公司董事會決議和股東會決議是否都需要。
1、若母公司是唯一股東,則無需開股東會,由母公司作出決議即可;
2、母公司的決議按照母公司的章程決定。
股東大會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即可。
根據《公司法》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子公司有股東會嗎擴展閱讀:
根據《公司法》等相關規定,股東會決議與董事會決議范圍不同。股東會決議處理如下事宜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董事會決議處理如下事宜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㈢ 全資子公司可以不設股東會和董事會嗎
全資子公司 就是公司法上所說的 一人公司,一人公司可以不設股東會,也可以不設置董事會。由股東一人決策,子公司的股東是母公司,就由母公司決策。但所有決策必須書面。
㈣ 母公司向子公司撥款需召開董事會或者股東會嗎
要看撥款的數額大小。
㈤ 子公司開股東會,母公司應該由誰來授權是董事長,還是法人代表
子公司開股東會,應由子公司股東根據子公司章程規定程序開股東會,看公司章程如何規定的。一般由公司董事長召集和主持。
㈥ 集團下屬的子公司是否存在董事會
首先第一個問題:集團下屬的子公司是否存在董事會?
回答是肯定的,肯定存在董事會,首先明白一個概念子公司,子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法人主體,有自己的法人治理結構。需要特殊說明的一點是,如果子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則必然有董事會,如果子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則可能只設執行董事而沒有董事會。而且董事會是不能取消的,當然董事可以兼任,即子公司董事也可以是集團董事。如果是分公司,則一定沒有董事會。
第二個問題,如果幾個公司合並成立一個集團,集團的股份股權應如何分配?是否需要合並?
這就要看著幾個公司在進行合並的時候是採取的什麼方式了,採取的方式不同,其股份和股權的分配方式自然不同,而且具有很大的差別,根據合並或並購的實現方式一般可以分為協議並購、要約並購、二級市場並購等三種方式,具體的股權分配方案需要雙方或多方協商。
第三個問題,是否可以取消董事會?
回答是不可以。正如第一個問題所回答的,董事會是公司法規定的公司管理機構,除非特殊情況,不設董事會外,必須要有這個常設機構,代表股東管理公司。
㈦ 全資子公司不設股東會嗎那設不設董事會呀
全資子公司 就是公司法上所說的 一人公司,一人公司可以不設股東會,也可以不設置董事會。由股東一人決策,子公司的股東是母公司,就由母公司決策。但所有決策必須書面。
㈧ 設立子公司通常是股東會還是董事會的職責
開子公司屬於重大事項,需要股東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