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滅大股東
❶ 大股東如何廢掉法人
對於變更法定代表人,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投票比例,處理可以根據組織章程細則。
如果沒有相應的規定,要看大股東的股權比例是多少。除非法定代表人出現了禁止擔任的情形,變更法定代表人需要50%以上投票通過的。
如果大股東的股權是51%以上,可以直接提請召開股東會變更法定代表人,然後去工商局備案。
如果是不足51%,那麼就需要聯合其他的股東一起投票變更法定代表人才行。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一般有如下程序:
一、召開股東會並做出產生或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決議。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定規定是公司免去原法定代表人和選舉新法定代表人的股東會決議決議。
二、辦理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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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法人變更的程序: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領取);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承諾書、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如果存在股權轉讓須填寫股權轉讓協議,如果法人是外地戶口那麼要辦理暫住證);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新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4、變更稅務登記證(稅務局辦理);
5、變更銀行信息(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二、需要提供的資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章程要載明董事長、執行董事、經理、監事是否調整);
3、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記表(填寫公司新法人簡歷,附1張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
6、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
7、全體股東身份證(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暫住證(原件)。
❷ 不是上市公司的兩個股東,一個大股東能強制趕走另一個股東嗎
這是什麼玩意啊,當初入股不是有協議嘛,按照協議辦理就行了;沒版有協議要趕權走可以的,趕方要出錢收購被趕方的股份,至於股份值多少錢那就是比較麻煩的事,價格雙方都接受就可以了,要是趕方沒錢不能收購被趕方的股份話,那趕方就到一邊涼快去,沒錢充什麼大爺哦,說不好要是被趕方一撤資大家就別玩了。
❸ 股東如何罷免大股東的法定代表人
答:公司章程是相當於公司的憲法,而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由公司章程決定的,要變更法定代表人就要修改公司章程,可以由1/3的董事或者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由監事)召集和主持臨時股東會,代表2/3以上的表決權的股東同意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變更法定代表人。 《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第七條 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換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召開會議作出決議,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職責,致使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開的、可以由半數以上的董事推選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資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分表決權的股東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會議,依法作出決議。 由於股東間或公司管理人員之間的利益沖突和矛盾,使公司運行出現障礙,甚至可能導致公司的運行機制失靈,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包括監事會等權力機構和管理機構無法對公司的任何事項作出決議,公司處於癱瘓狀態。在這種情況下,無法通過公司正常的表決機制來實現公司的解散。 這就導致公司僵局的存在。此時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散公司。
❹ 大股東一手遮天,想盡辦法趕小股東出局,怎麼辦
我是專門研究中小股東權益保護的,根據我的經驗,大股東想讓小股東出局,最好還是出局,因為中小股東維權的成本很高。
但是可以通過行使股東權利想辦法要個好價格出來,股東有很多權利,如果用的好,對中小股東是很有利的,根據多年的經驗告訴我,股東知情權和代位訴訟權是大股東最不願意中小股東去行使的,通過行使這些權利增加談判的籌碼是明智的選擇。
當然,也要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來分析,行使哪些權利,這和中小股東的標的,公司的業務情況都有關系,提問者可以進一步說明情況,我們再加以分析。但是股東知情權和代位訴訟權是標配,對我們做過的所有的中小股東權益保護項目來看,沒有例外。
❺ 大股東剔除小股東的辦法
1、章程有規定按章程,章程沒規定按公司法執行。
2、首先嘗償商談向其購買股權。
3、不行就尋找其侵害公司利益的事宜。
4、再不行,建議清算或解散。
❻ 請問下公司最大股東消失不見了,股權重新分配的話,需要怎麼辦理
沒有原始股東簽字,這個就變更不了
❼ 大股東要解散公司,我不同意,,該怎麼辦呢,,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版改公權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如果決議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你可以主張撤銷。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公司決議無效確認之訴)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