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變更股東工商登記
A.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如何變更登記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變更登記步驟:
一、准備一下資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4、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由全體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加蓋公章)。
5、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由轉讓雙方簽署,股東或發起人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或發起人加蓋公章);
6、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企業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8、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二、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當地的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
三、初審通過的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四、工商局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並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工商管理局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准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五、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個工作日後(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需核實的除外),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照窗口換發《准予變更登記通知書》。
(1)有限公司變更股東工商登記擴展閱讀: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載明了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實收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因此,上述事項變更都被視為「企業變更」。
企業名稱變更。企業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變更文件:
1、《企業變更(改制)登記(備案)申請書》(內含《企業變更(改制)登記申請表》、《變更後單位投資者(單位股東、發起人)名錄》、《變更後自然人股東(發起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合夥人名錄》、《變更後投資者注冊資本(注冊資金、出資額)繳付情況》、《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董事會成員、經理、監事任職證明》、《企業住所證明》等表格。
2、《指定(委託)書》;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4、其他證明材料。(詳見參考資料(《公司變更登記應該提交給工商局的文件》)。
B. 有限公司股東股權轉讓去工商變更要帶哪些東西
1、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九條規定,非上市股份公司的非發起人股東不是法定登記事項。因此股權轉讓後股東無需到工商局辦理登記。
2、公司章程屬於備案事項,因此,如果公司章程中載明股東的,章程修改後,應當到工商局備案。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記事項的,公司應當將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3、具體操作請向當地工商局咨詢確認。據報道,浙江省工商局聯合省金融辦下發的《關於浙江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變更章程備案的操作意見》,明確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每一次股份轉讓,都應當依法辦理章程備案,其提交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應當載明股東名稱、出資額、持股比例等事項。
4、股權轉讓後可能需要變更股東名冊。以下是《公司法》相關規定,供參考:
第一百四十條,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四十一條,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C. 怎麼變更工商營業執照公司股東
有限公司變更登記,到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所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變更相關登記事項還需提交下列文件,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證明、新股東或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5、 登記機關所發的全套登記表及其他材料;
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提交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股東加蓋公章或簽字。
以上需股東簽署的,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D. 到工商局辦理公司股東變更需要帶哪些
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股東大會會議記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文件。
4、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證明。
企業提交名稱《准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復印件。事業法人、社團法人、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有關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
6、股東或發起人更名後新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4)有限公司變更股東工商登記擴展閱讀:
股東權變更特徵:
因股權有其自身的特徵,不同於物權和債權,是一種獨立的民事權利,所以其變動也不同於物權和債權。分析股權的特徵,有助於認識股權變更的特殊性。下面對股權的特徵以及與物權、債權的區別作簡要分析:
1、股權的特徵
股權是一種自成一體的獨立權利類型,股權是作為股東轉讓出資財產所有權的對價的民事權利。作為獨立民事權的股權是目的權利和手段權利的有機結合,團體權利和個體權利辯證統一,兼有請求權和支配權的屬性,具有資本性和流轉性。
2、股權不同於物權
①從內容上看,股東權是一束權利,既含有財產性的權利,也含有非財產性的權利。如股利分配權,剩餘財產分配權即為財產權;表決權,董事選任權即為非財產性的權利,而物權只是財產權。
②從客體上分析,股權的權利客體具有抽象性,不是具體的物,股東對公司出資後,其資產轉化為抽象的資本,同時也相應地被法律擬定為相應的額度的股份,而物權的客體一般為物,除知識產權外,物權的客體具有直觀性。
③股權與物權的性質不同。從其權能分析,股權多數權能為請求權,如股利的分配,剩餘財產的分配等;而物權為支配權。
E. 成都市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需要到工商局登記嗎
我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九條規定: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
(一)名稱;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注冊資本;
(五)實收資本;
(六)公司類型;
(七)經營范圍;
(八)營業期限;
(九)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以及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
第二十六條規定: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未經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
可見,變更公司股東要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是公司法的義務。只有這樣才能合法有效,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否則,屬於違法行為,還要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