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離職新公司
股東辭職的,只是辭去在公司的職務,其股東身份及所持有的股權不受影響。
如果版股東願意退出股份,權可以將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或者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後將股權轉讓給股東之外的人。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㈡ 自然人股東離任後,去了另一家公司,新公司的大股東與前公司的都是國資委,還適合繼續持有前公司的股份嗎
如果是在同一國有企業內(包含與下屬公司)調動,可以考慮繼續持有;但如果是同一國資委下的不同國有企業,那就不適合繼續保留股份。看問題是實施的股權激勵,激勵原則之一就是經營業績和激勵要關聯。
㈢ 股東離職後,他之前的股權怎麼處理
現在的一般這樣的情況公司都會要求理智股東進行股份的轉讓的,先轉讓給公司另外一名未離職股東,然後公司會根據股票市價進行一定折價補償離職股東,才會再辦理離職手續
㈣ 股東離職後,公司是否能能取消離職人員的股份
收回已辭職的股東的股份,如果已辭職的股東同意轉讓,可按公司章程規定進行轉讓,不同意就沒辦法收回了。 法律依據《公司法》,將公司章程作為公司的「憲法」,具有公開的對外效力,其功能主要約束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由於有限公司具有資合和人合性質,且人合色彩比較濃。股東之所以成為股東,基於同意公司章程的加入行為而產生的,股東身份保留取決於是否遵守公司的章程。既然違反了公司的章程規定的義務,就得接受章程的處罰。反之,如果將章程這項規定認為無效,出現股東辭退或將股東辭退的情況,按《公司法》規定:動員股東轉讓對公司的出資額,或者,必要時以較高的價格購買。如果股東喪失了合作的基礎,召開股東大會解散公司,但這樣,已建立的商譽,已投入的資金毀於一旦,誘發信任危機,造成管理資源、技術資源的浪費。所以,公司章程這樣規定是可以的
㈤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離職了,想轉讓他的股份,公司應該怎麼處理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轉讓股份應依法進行,一般情況下不需要其他股東的同意,發起人轉讓或者公司作為受讓人的除外。並且,轉讓股份要在規定的交易場所進行
㈥ 股東離職股份還有嗎
股東屬於股權投資法律關系,股東在自己投資的公司工作,屬於為公司提供勞動,形成勞動法律關系。
股東離職,只是消滅了勞動法律關系,股權投資關系仍然 存在。
㈦ 公司股東怎麼撤出好如果離職,怎麼才能得到賠償
第一:三種途徑你可以退出:
1、股權轉讓,雙方協商一致,最快速有效的方式;
2、公司回購,符合法定規定情況時,要求比較嚴格;
3、公司解散,股東大會解散公司,以及法律規定解散公司,公司強制清算、破產清算。
程序比較復雜,也能達到退出的效果。
第二:你要辭職,按照勞動法的規定行使勞動者的權利。
你的事情涉及到股權轉讓,勞動合同兩個方面的事宜,建議咨詢律師辦理相關事宜。
㈧ 公司股東離職,新開公司經營同類業務,是否競業禁止
屬於不正當競爭;
因為你是在職期間成立了公司,與公司主體形成了同業競爭的關系。
㈨ 我公司的一位股東想要退出,一個新的股東又加入了,請問應該怎麼處理
需要到工商局進行股權變更。因為你公司在注冊的時候就已經在工商局備案了所有股東的信息和出資情況,所以當有股東新增或者退出的時候,同樣需要到工商局進行變更處理的。大業財務。
㈩ 公司自然人股東離職股權怎麼辦
你好!
如果不是股權激勵持股,或是股權激勵協議里沒有約定離職即喪失股東資格,該自然人仍然是公司股東。可以轉讓給公司其他股東或經公司股東同意轉讓給其他人。
如果是股權激勵持股且股權激勵協議里沒有約定離職即喪失股東資格,則要按股權激勵協議里的約定要求公司或公司其他股東回購股權。
如有疑問,請追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