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實際出資的股東
❶ 已認繳出資但未實繳出資的是否具有股東身份
具有股東身份。
判斷是否具有股東身份,要看是否在工商局登記(只要認繳就能登記)。
❷ 已認繳出資但未實繳出資的是否具有股東身份
根據公司法
第三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二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股東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後,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第三十四條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所以,①是否具有股東身份,要看是否在工商局登記(只要認繳就能登記);②承擔責任是按認繳額,不是按實繳額;③不按規定繳納出資,在辦理變更登記前仍然是股東,仍然要承擔責任,如果給公司或者其他已繳納出資的股東造成損失可以追究其責任;④收益分配是按實繳額所佔比例而不是認繳比例,所以出資不到位不能參與分配。
如果實在不願意出資,可以退出股東,經股東會決議,到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或者由其他股東認繳退出者的認繳額
❸ 股東未實際出資享有股東資格嗎
未實際出資的股東也會有股東資格。
兩種情況: 一種是股東不是以現金而是以實物或者無形資產等;
還有一種情況是股東是認繳,就是說承諾出資,但沒有實際出資,
只要章程說他是股東,他就有股東資格。
❹ 實際沒出資的股東享有權利和義務嗎
樓主的問復題涉及到股東的法制律責任。
我國公司法已經對這個問題做了規定。
公司法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九十九條 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所以,實際沒有出資的股東,依法承擔自己的法定義務;同時,依照法律規定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股東在沒有實際履行出資義務的時候,行使權利會受到一定的限制。
❺ 掛名股東,未實際出資,有什麼風險
未實際出資,公司資不抵債時,A對公司債務在認繳出資范圍內承擔補足出資的責任。
除公司發生債務問題外,掛名股東還需承擔由於出資問題導致的工商罰款以及可能的刑事責任。
所謂掛名股東,是指一方與他方約定,同意僅以其名義參加設立公司,實際上並不出資,公司注冊資本均由他方投入,該不出資一方即為掛名股東。
❻ 小股東但是實際未出資如何退股
一、建議在公司章程中設置限制瑕疵出資股東權利的條款,《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十六條規定: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出資,公司根據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對其利潤分配請求權、新股優先認購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股東權利作出相應的合理限制,該股東請求認定該限制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建議在公司章程中設置股東失權條款。所謂股東失權是指公司對於怠於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可以催告其在一定期限內繳納出資,逾期仍不繳納的即喪失其股東權利。
❼ 如何讓未出資的股東,失去股東資格
一、建議在公司章程中設置限制瑕疵出資股東權利的條款,《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十六條規定: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出資,公司根據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對其利潤分配請求權、新股優先認購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股東權利作出相應的合理限制,該股東請求認定該限制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建議在公司章程中設置股東失權條款。所謂股東失權是指公司對於怠於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可以催告其在一定期限內繳納出資,逾期仍不繳納的即喪失其股東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