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對公司的盈利
㈠ 股份公司的盈利分配是怎樣的
分三部分:公積金、債權人利息、股東股息
首先,應從公司盈利中提取一部分公積金。公積金主要用於彌補公司意外虧損,擴大生產規模和經營范圍,鞏固公司財政基礎。
公積金提取之後,剩下的盈利部分則用於支付債權人的利息和股東的股利,由於公司對債權人必須按期定額支付利息,因此這部分提取比例由利息率決定,比較固定。在公司盈利中用於支付股東股利的部分則不固定,它是由公司盈利總額及上述扣除款項的多少決定的,盈利多,股利就可多分,否則就會減少,有時甚至沒有。
㈡ 股東能否獲得公司的盈利,要除權嗎
有權利獲得,能否獲得則要看公司的分配方案。有分紅才有除權,無分紅是含權。
㈢ 公司怎樣向股東分配利潤
(一)利潤分配,是將企業實現的凈利潤,按照國家財務制度規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順序,在國家、企業和投資者之間進行的分配。利潤分配的過程與結果,是關繫到所有者的合法權益能否得到保護,企業能否長期、穩定發展的重要問題,為此,企業必須加強利潤分配的管理和核算。
(二)利潤分配的確認目前,企業實現凈利潤的分配,採取向投資人支付股利(或利潤)的形式以考核企業對投資人的經濟責任,採取提取盈餘公積金的形式以鼓勵企業的不斷發展,採取提取公益金的形式以鼓勵職工多做貢獻,以提高職工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顯然,企業實現凈利潤的分配是處理社會主義生產關系的特定方面,利潤分配的實質是國家、投資者、企業和企業內部職工之間的利益分配。
因此,企業利潤分配的主體一般有國家、投資者、企業和企業內部職工;利潤分配的對象主要是企業實現的凈利潤;利潤分配的時間即確認利潤分配的時間是利潤分配義務發生的時間和企業作出決定向內向外分配利潤的時間。
(三)利潤分配的順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規的規定,企業當年實現的凈利潤,一般應按照下列內容、順序和金額進行分配:(1)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法定盈餘公積金按照稅後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餘公積金用於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或轉增資本金。但轉增資本金後留存的法定盈餘公積金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25%。
(2)提取法定公益金。根據《公司法》規定,法定公益金按稅後利潤的5~10%提取。提取的公益金用於企業職工的集體福利設施。
(3)向投資人分配利潤。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並入本年度分配。
需要指出,不同所有制形式和經營形式的企業都應遵循上述分配順序。但股份有限公司有其特殊性,股份有限公司在提取了法定盈餘公積和法定公益金之後,應按照下列順序進行分配:支付優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任意盈餘公積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提取和使用;支付普通股股利。
股份有限公司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向股東分配股利,但在用盈餘公積金彌補虧損後,經股東大會特別決議,可以按照不超過股票面值6%的比例用盈餘公積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後,企業法定盈餘公積金不得低於注冊資本金的25%。
另外,企業發生的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實現的稅前利潤彌補;下一年度稅前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5年內延續彌補;5年內不足彌補的,應當用稅後利潤彌補。企業發生的年度虧損以及超過用利潤抵補期限的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餘公積金彌補。
需要指出,企業以前年度虧損未彌補完,不得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在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㈣ 公司年終利潤如何分配給股東
我來回答:
1、假定稅後利潤為40萬元,按照規定計提公積金和公益金後,就可以對股東分配利潤了。如果計提公積金和公益金為6萬(40*15%)後還有34萬元。對股東分配利潤多少,要經過企業董事會決定,假定分配給股東10萬元,賬務處理如下:
2、分配給股東的利潤: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10萬
貸:利潤分配-分配給股東的利潤10萬
結轉未付利潤:
借:利潤分配-分配給股東的利潤10萬
貸:應付股利(未付利潤)10萬
3、如果把分配給股東的利潤兌現,要按照20%的比例繳納個人所得稅:
借:應付股利(未付利潤)10萬
貸: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2萬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8萬
特此回答!
㈤ 公司的凈利潤全部都是股東的嗎
上市公司賺錢了,凈利潤不會全部分配給予股東!
1;利潤會留下部分作為公司發展使用,留著公司做資本公積金或者彌補上年度虧損等等用途!
㈥ 公司利潤怎麼給員工和股東分配流程是怎麼樣的
公司利潤分配流程:
先說下這個:企業盈利=營業收入-員工工資-
經營成本
-製作成本-其他抵扣項
1.先計算可分配利潤=企業盈利-
企業所得稅
2.提取
法定公積金
=可分配利潤×10%
3.提取
任意公積金
=可分配利潤×任意%,由
股東會
決定百分比
4.向股東分配利潤:剩下的錢根據股份比例分配
員工工資=
底薪
(出勤+績效)+涉及該員工的訂單營業額×提成比例
解釋績效:指公司內部員工為公司所做的努力及貢獻的收益,可以分為兩個角度(員工的行為和員工的工作結果)
問題1:先向股東分配利潤呢?還是先給員工發工資呢?
答:先給員工發工資,因為員工工資也算是公司經營成本,可以抵扣企業總盈利,進而減少企業所得稅的扣除,間接增加公司可分配利潤。
問題2:員工工資計入可分配利潤嗎?
答:不計入,因為員工工資算是公司經營成本,在計算公司可分配利潤之前,已經把員工工資從計算企業盈利的環節抵扣了。
應用題
:一個員工為公司創造10000元業績,員工底薪3000提成10%,成本
1000元
,企業所得稅按20%,股東會決定提取任意公積金10%,公司兩名股東比例分別是6:4,請問利潤該怎麼分配?
答:企業盈利:10000(營業額)-1000(材料或
進貨成本
)-3000-10000×10%(員工提成)=5000元
可分配利潤:5000-5000×20%(企業所得稅)=4000元
提取法定和任意公積金後剩餘:4000-4000×20%=3200元
向股東分配利潤:A股東得到=3200×60%=1920元,B股東得到3200×40%=1280元。
所以最後:員工工資4000元,成本1000元,企業所得稅1000元,公積金抽取800。
正所謂一頓操作
猛如虎
,一問工資兩千五......不到!
㈦ 股東對公司收益的不滿可以要求退股嗎謝謝...
根據公司法規定,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退股後金額:所有者權益總額/實收資本*該股東持有的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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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企業的利潤怎麼才能分給股東
(一)利潤分配,是將企業實現的凈利潤,按照國家財務制度規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順序,在國家、企業和投資者之間進行的分配。利潤分配的過程與結果,是關繫到所有者的合法權益能否得到保護,企業能否長期、穩定發展的重要問題,為此,企業必須加強利潤分配的管理和核算。
(二)利潤分配的確認目前,企業實現凈利潤的分配,採取向投資人支付股利(或利潤)的形式以考核企業對投資人的經濟責任,採取提取盈餘公積金的形式以鼓勵企業的不斷發展,採取提取公益金的形式以鼓勵職工多做貢獻,以提高職工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顯然,企業實現凈利潤的分配是處理社會主義生產關系的特定方面,利潤分配的實質是國家、投資者、企業和企業內部職工之間的利益分配。
因此,企業利潤分配的主體一般有國家、投資者、企業和企業內部職工;利潤分配的對象主要是企業實現的凈利潤;利潤分配的時間即確認利潤分配的時間是利潤分配義務發生的時間和企業作出決定向內向外分配利潤的時間。
(三)利潤分配的順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規的規定,企業當年實現的凈利潤,一般應按照下列內容、順序和金額進行分配:(1)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法定盈餘公積金按照稅後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已達注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餘公積金用於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或轉增資本金。但轉增資本金後留存的法定盈餘公積金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25%。
(2)提取法定公益金。根據《公司法》規定,法定公益金按稅後利潤的5~10%提取。提取的公益金用於企業職工的集體福利設施。
(3)向投資人分配利潤。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並入本年度分配。
需要指出,不同所有制形式和經營形式的企業都應遵循上述分配順序。但股份有限公司有其特殊性,股份有限公司在提取了法定盈餘公積和法定公益金之後,應按照下列順序進行分配:支付優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任意盈餘公積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提取和使用;支付普通股股利。
股份有限公司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向股東分配股利,但在用盈餘公積金彌補虧損後,經股東大會特別決議,可以按照不超過股票面值6%的比例用盈餘公積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後,企業法定盈餘公積金不得低於注冊資本金的25%。
另外,企業發生的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實現的稅前利潤彌補;下一年度稅前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5年內延續彌補;5年內不足彌補的,應當用稅後利潤彌補。企業發生的年度虧損以及超過用利潤抵補期限的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餘公積金彌補。
需要指出,企業以前年度虧損未彌補完,不得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在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