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東不同意轉讓股份書面
1. 公司股東不同意轉讓股權怎麼處理
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不同意股權轉讓的,應當購買該股權,不同意購買的,視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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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限責任公司內兩個股東之間轉讓股份,其它股東不同意,合法嗎依據是什麼
是這樣的. 如果你們公司所制定的公司章程中沒有這樣的特殊約定(一個股東向其他股東轉讓股份時,必須按照原來各股東持有的比例轉讓)那麼你就可以隨意的將你的股份轉讓給其他任一股東,而不必經其他股東的同意. 如果你們公司章程中有這樣的規定,那隻能遵循你們的章程辦事.
按照我國<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只有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而股東之間是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的. 並不需要什麼特殊的程序. 但是在公司章程中有特殊約定的,從其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 未經其他股東同意的股份轉讓協議是否有效
未經其他股東同意的股份轉讓協議沒有效。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4. 大股東不同意小股東轉讓股權或故意刁難其股權轉讓怎麼辦。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內部轉讓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內外轉讓,都不需要其他股東的回同意。《公答司法》第71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第一百三十七條:「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因此,你依法轉讓就可以的。要不然你找l v b a n *的律師問問分析下。
5. 關於股權轉讓 如果一方不同意該如何處理
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見《公司法》:
第七十一回條答?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 大股東轉讓股份需要小股東同意嗎
需不需要小股東取決於公司成立時股東之間的協議約定,一般股份公司在成立時就會簽訂相關協議,以避免股東隨便出售或轉讓公司股份,以至於影響公司的經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股權轉讓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
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大股東不同意轉讓股份書面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三條 股權轉讓的變更記載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十五條 股東資格的繼承
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7. "大股東不同意,股權能轉讓嗎"
如果是股份公司,不需要徵求其他股東意見,如果是有限公司,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須取得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半數指的是股東人數,不是股權比例。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購買該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公司章程另有約定的(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話),按照公司章程的約定執行。
8. 公司三個股東,其中一個要退股或者轉讓股份,其他兩個中一個不同意,要書面通知他,這個通知怎麼寫
寫明:某某股東擬以XX價格將所持有的某某公司XX%的股權轉讓給股東之外的第三人,請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予以答復。特此告知。
如果是將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的,則不需要通知。
9. 公司大股東私自轉讓其股份,要其他股東同意嗎
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