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法股東優先權
A. 破產案件中,哪些破產債權適用優先權
《企業破產法》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條的規定: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 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 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破產費用
(一)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
(二)管理、變價和分配債務人財產的費用;
(三)管理人執行職務的費用、報酬和聘用工作人員的費用。
B. 優先股 股份公司在解散、破產清算時的優先分配的規則是什麼
可優先於普通股股東以固定的股息分取公司收益並在公司破產清算時優先分取剩餘資產,但一般不能參與公司的經營活動,其具體的優先條件必須由公司章程加以明確。1.在分配公司利潤時可先於普通股且以約定的比率進行分配。 2.當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時,優先股股東可先於普通股股東分取公司的剩餘資產。 3.優先股股東一般不享有公司經營參與權,即優先股股票不包含表決權,優先股股東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但在涉及到優先股股票所保障的股東權益時,優先股股東可發表意見並享有相應的表決權。 4.優先股股票可由公司贖回。由於股份有限公司需向優先股股東支付固定的股息,優先股股票實際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舉債集資的形式,但優先股股票又不同於公司債券和銀行貸款,這是因為優先股股東分取收益和公司資產的權利只能在公司滿足了債權人的要求之後才能行使。優先股股東不能要求退股,卻可以依照優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贖回條款,由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贖回。大多數優先股股票都附有贖回條款。
C. 當企業破產清算時該企業的債券與股權的清償權優先順序
當企業破產復清算時,該企業的債制券與股權的清償權優先順序為一般債務,次級債務,優先股,普通股。根據我國《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公益債務後,按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3、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D. 企業申請破產一年以前,不償還法定優先的債務,轉而償還股東的債權,則該清償有效嗎
從破產法的規定看,針對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一年內的,涉及債務人的某些財產處置行為,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一年以前的,超過了這個期限限定。
工程款的優先性是針對拍賣處置工程時,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其他債權受償。不是針對債務人的全部債權。
如果主張全資股東承擔責任的,可以考慮刺破公司法人面紗的規定,股東濫用公司獨立法人地位和股東的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可以由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個人意見,供參考。
E. 股東借款給公司,合同寫明若公司破產享有優先償還權,是否有效
無效。這種約定不能對抗破產法的清算規定。
F. 中國哪部法律明確說明了正常營業的企業債權,優先股權,普通股權的優先順序別
《企業破產法》。
順序是這樣的。優先股權,普通股權,債權。
關於具體債務跟股權:
債權銀行第一優先
其次償還國稅、地方稅
復次償還有擔保債務
復次償還無擔保債務
復次償還清算破產費用
復次償還優先股股東
復次償還普通股股東
總的方面是:
工資福利、稅收、貸款、債務
看這里會更具體:http://ke..com/view/840248.html?tp=0_00
G. 破產時優先受償是怎麼回事
請查看新出台的《破產法》
H. 破產法中為何權利優先受償
首先明確,破產就已經資不抵債了,也就是說,所有財產加起來,也還不起債,只有大家平均分配了,比如A企業破產,欠B100萬,C50萬,A最後剩下的財產就15萬,那麼B分10萬,C分5萬就完事了,這就是所謂的破產債權。
優先權指的不是一般的債權。包括:取回權,別除權,抵消權。
取回權:我把東西借給了破產企業,東西是誰的?我的!憑什麼破產時候大家一起分啊?所以我把東西先取回來。
別除權:破產企業的財產有抵押,質押的情況,也就是說,權利人在這些物上有物權,根據物權優先原則,當然應該優先受償。
抵消權:破產企業和其他企業互負債務,如果不優先抵消的話,就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破產企業A欠B100萬,B欠A50萬,破產的時候,B把50萬還給A,最後A由於有很多債權人,結果只能清償給B10萬,那B不就虧大了!不公平,所以要先抵消掉50萬,再參加破產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