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退出需要多久
『壹』 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2個,其中一個股東想退出(非法人),需要什麼手續,多長時間
1、股東退出其實是很正常的事情,說明他不看好公司的發展,可以現有的公司資產核算後辦理退股,如果公司資產現在為零或負數,就代表不能夠給他任何資產的退出(應該將公司的實際經營與支出情況詳細說清楚,以避免很多麻煩);股東退股時是按照公司現有實際資產根據股份比例來劃分的,並不是根據股東初期的投資額來辦理;
2、比較好的方式是將這個股東的股份轉讓給其它股東或投資人,這樣工商手續比較好辦理,只是登記一下即可,並且受讓股份的人多少應該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這樣是為盡快解決問題,而非妥協的方式(在公司資產為零的情況也最好能夠補償一些,於情於理都好說);
3、公司的股東們和經營管理人員應該盡快商議好對策,否則長久下去公司只能是解散收場,局面會很不利;
4、有一種情況是,如果公司資產為零的情況下,可能這位股東就不退出了,哪最好的方式是如果有其它股東或投資進入公司,應該進行相關的工商注冊資金變動,並及時調整公司的股東股份比例,這樣一來才能夠避免以後的很多矛盾(如果要退出的股東不辦理手續,其它人投資後公司經營好轉,這個股東是有權利來獲得公司收益分配的,這個股東的問題就會是埋在公司的一顆「定時炸彈」,對於公司整體是很不利);
5、如果公司其它人還希望努力發展公司,最好順利解決這個問題,採取溫和一些的方式,做到「好合好散」的狀態較理想。
『貳』 股東退出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根據不同的退出方式,注意點事項也不同,可以通過股份轉讓或者股份回購來退出。
『叄』 我要退出股東如何才能退出需要哪些手續
一般而言來,公司股東退出方式自包括股權轉讓、公司減資、要求公司回購、解散公司、破產清算、法院判決解散注銷公司、撤資退出、被合並注銷等。
如果受讓方是公司股東,那麼可以直接轉讓。如果是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方,則需要公司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公司股東還擁有優先購買權。因為公司法規定,公司其他股東如果不同意轉讓給別人,就需要自己購買,所以,只要有人肯作為受讓方,股權轉讓在法律上就沒有障礙。
股東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183條:「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因此,碰到股東不配合或失蹤等情況,無法啟動普通的清算程序;又不符合破產條件,無法啟動破產程序時,可考慮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