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風險
1. 股東在有限責任公司中可能會遇到哪些風險和法律責任
《公司法》第一章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意思就是:股東僅是公司的投資者,以股東的出資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並不承擔公司經營方面的連帶責任。即使公司將來出現債務問題,也不需要股東負什麼責任。
股東變更手續很簡單,到工商局按要求提交相關資料備案即可。
如果說現在怕麻煩不辦理也無所謂,你當沒有這回事就可以了,畢竟你也沒有實際出資,公司經營好壞和你都沒有關系。 如果有著一日他找你辦理股東變更,你配合一下就是了,只需要簽個字即可。
2. 如果只做某有限責任公司名義上的股東,會有什麼法律上的風險嗎
理論上不會。但是你換個角度想,他幹嘛要你做股東?你投了錢了嗎?你有什麼過人的才能嗎?你憑什麼有資格做股東?從這個角度想,很明顯你朋友要麼腦子有毛病,要麼是另有目的,這個合不合法就難說了。
3. 有限責任公司的掛名股東有什麼風險
協議是內部協抄議,是規避法律的行為,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只認登記的股東和法定代表人。一旦公司出現問題,首先要由法定代表人負責處理和負責的。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意思就是:股東僅是公司的投資者,以股東的出資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並不承擔公司經營方面的連帶責任。即使公司將來出現債務問題,也不需要股東負什麼責任。
股東變更手續很簡單,到工商局按要求提交相關資料備案即可。
4. 關於有限責任公司注冊的兩個股東,老闆要我去當股東,股東有什麼風險怎麼規避
股東的責任就是,當這個公司跨了,如果說股東的出資沒有到位的話,股東是要在未出資范圍內對債權人進行賠償的,如果過了出資期限的話,還要賠償利息。
舉個例子:比如這家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元,你名下600萬元出資。認繳出資期限是2018年1月1日,但是,這個出資一直沒有到位。2018年12月31日,你老闆跑路,並且這個公司沒有資產,那麼這個公司的債權人 就可以要求 這個公司的兩個股東 在各自認繳的出資本息范圍內清償。
你就是要在600萬的 一年本息范圍對公司債權人進行清償。
5. 出任公司股東有何風險
《公司法》第一章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版產權,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意思就是:股東僅是公司的投資者,以股東的出資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並不承擔公司經營方面的連帶責任。即使公司將來出現債務問題,也不需要股東負什麼責任。
股東變更手續很簡單,到工商局按要求提交相關資料備案即可。
6. 成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有什麼風險
就出資責任而言,哪怕他是虛假出資或抽逃資金,你是被贈與,沒有風險。
就經營責任而言,如果破產或清算了,你僅損失被贈與的10%股權權益,而不需要負擔額外的責任,這是「有限責任公司」體制中」有限責任」的含義。
如果該公司經營違法行為,而你沒有參與具體業務運作,則也沒有風險,當然如果你雖未參與但知情,很多事情不好說。
7.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公司股東承擔的責任有:
1.按期繳納所認繳的資本;
股東出資在注冊公司的時候,會選擇認繳出資額,先實繳一部分,剩餘部分則按期繳納,在公司章程規定的年限內,繳全注冊資本。
2.遵守公司章程;
企業應按照企業基本情況編制《公司章程》,股東和法人都必須要遵守公司章程上的條例。
3.公司注冊後、不能擅自抽回出資額;
4.追加出資額的義務及出資額的填補義務;
5.對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
6.對公司及其他股東誠實信任。
不得對公司及其他股東弄虛作假、要實事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