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能否有股東
『壹』 分公司股東結構問題
分公司不是法人,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設立分公司時不需要有注冊資本,民事責任由總公版司承擔權,因此,分公司不存在股權問題。分公司不是二級法人,分公司經理只是負責人,而不是二級法人代表。
分公司的經營利潤歸屬於總公司,一般由總公司按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所以說,做個內部合同,約定分公司股權比例是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當然不具有真正法律意義的股東權益。
希望採納
『貳』 分公司股東與總公司是否一致
分公司只是公司的一個分支機構(如同內設機構一樣),不能單獨承擔民事責任,不具備法人資格,沒有股東。
(請注意區分「分公司」和「子公司」兩者的不同)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叄』 分公司如何成為其他公司的股東
在很多企業把開分司當成企業蓬勃發展的象徵,於是,有點盲目性的到處開設分公司,沒注意實際的需要。結果,不僅沒壯大企業還使企業增加了負擔。開分公司必須考慮到效率,利潤,品牌,市場等方面的因素,所以是需要一定條件的。第一,有沒有獨當一面的經營者。
分公司開設前首先得為分公司尋找一個優秀的經理人。第二,分公司會不會太依賴母公司。分公司應該有自己的市場生存能力,要能做到自力更生。第三,分公司能否擁有當地的資源和市場。比如說人,財,物等等資源,同時最好能做到當地產當地銷。
『肆』 一個公司可以辦理幾個分公司了,分公司股東能不能另外增加人數,謝謝!
開辦分公司的數量沒有上限規定。
分公司是總公司的一個分支機構,非法人實體,分公司無股東,所以不存在增減股東的問題。換句話來說,總公司的股東即分公司的股東。
『伍』 分公司有股東嗎
有,而且可以是獨立股東(和母公司沒有半毛錢的關系那種);不過分公司的控股股東都是母公司。
『陸』 分公司能否成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
不可以!
優先責任公司的股東,必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企業法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不享有獨立的民事權利,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因此,不能投資其它有限責任公司稱為股東。
依據
《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五條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柒』 分公司需要股東協議嗎
分公司只有負責人和總公司,沒有股東
設立時:
公司章程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分公司變更登記:
有需要總公司簽字蓋章的地方,無股東會決議
『捌』 分公司股東的結構問題
分公司不是法人,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設立分公司時不需要有注冊資本,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因此,分公司不存在股權問題。分公司不是二級法人,分公司經理只是負責人,而不是二級法人代表。
分公司的經營利潤歸屬於總公司,一般由總公司按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所以說,做個內部合同,約定分公司股權比例是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當然不具有真正法律意義的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