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股東權益
① 請問香港有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香港公司股權轉讓的程序嗎請提供相關法律依據
股份轉讓(TransferofShares)
股份轉讓的限制
在香港,私人公司股份的轉讓除受到《公司條例》中有關私人公司的股份權利限制外,還受到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限制。
私人公司的章程細則一般都有先買權條款。股東在轉讓股份時須依規定先向其它成員提出要約。轉讓人可將其意圖通知公司董事局,並以董事局一致同意的第三人(如公司核數師)決定的或依規定的價格向其它成員要約,也可先由轉讓人與公司內擬受讓的某一成員議定價格,再經董事局按該價格、股數向其它股東提出要約,如其它股東願意受讓則按各股東的持股比例分配之;如果其它股東無此願望,則由該擬受讓的成員受讓該股份。
公司章程細則如未有規定公司可買下依上述方式轉讓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則公司成員須全部買下該股份。不然,轉讓人有權將其股份轉讓給公司成員以外的第三人。
在股份轉讓中的作價應反映股份的公平價值。除非公司章程細則有相反規定,香港公眾公司股東有權自由轉讓其股份。但有關股份轉讓的行為,包括股份的作價須受香港有關收購與合並規則等的調整。
股份轉讓程序
(1)訂立股份買賣合同。該合同不必以特定的形式,可以是書面或口頭的。如果合同因特定股份的買賣而訂立,股份的衡平法權利(theequitabletitle)立即轉移給買主,在其後公司公布紅利時買主有權享有。然而,對公司而言,擁有股權、享有紅利者是注冊股東。
(2)提交適當的轉讓文件。公司章程細則可要求股份轉讓須以契約(deed)的形式,但這很少見。常見的股份轉讓文書形式是由轉讓人和受讓人簽署的文件。
(3)登記。公司章程細則如規定股份轉讓登記的事項,董事局須遵守。法例規定,公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對尚未繳清股本的股份之轉讓,和任何公司已有留置權的股份之轉讓,可拒絕登記。另外,私人公司董事局無須說明理由,可拒絕登記任何股份轉讓,不論有關股份是否已繳清股本。
通過股份轉讓登記手續,公司不僅承認受讓人成為股份持有人,也接受受讓人成為公司的新成員。
登記之後,如公司成員轉讓其全部股份,公司將在成員名冊中注銷其成員資格,增補新成員的數據,並且發新股票給新成員。如公司成員轉讓其部分股份,公司將保留其成員資格,並按其轉讓後持有的股份另發新股票。
除非公司章程細則或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另有規定,轉讓股份交由公司登記並非必要程序。不過,根據《公司條例》,公司如未登記受讓人的權益,轉讓人仍被視為股份持有人。而且,除已登記的股份持有人外,公司無須承認任何人對有關股份因信託或公義而享有的權益。因此,股份轉讓雙方應盡可能依手續完成轉讓登記。
公司必須在收到有關股份轉讓文書之後兩個月內,通知受讓人和轉讓人是否接納登記有關股份轉讓。
股份轉移(TransmissionofShares)
股份轉移指由於某些法律效果,股份自動轉移給第三人。例如:
(1)原股份持有人死後,有關股份的業權自動轉移到死者的遺產承辦人。根據《公司條例》,某人士只要提供依法驗訖的遺囑或遣產管理文書,公司必須承認該人士的業權。
(2)股份持有人破產,其名下的股份業權,可由破產信託人接收。破產信託人可要求登記為合法股份持有人。
根據現行法例(英美法系搞不到法律依據 只有判例),股份因法律效果而自動轉移給第三者,公司如拒絕登記有關股份的轉移,受讓人有權要求公司說明其拒絕的理由,公司應在受讓人提出要求登記後二十八日內說明拒絕的理由。如公司未說明或逾期說明拒絕的理由,則必須登記有關股份轉移。
重申一遍 英美法系搞不到法律依據 只有判例
② 注冊香港公司股東是一人好還是多人好
這個問題真不好回答,如果你想利潤權益最大化,當然是一個人好。但如果你想分化風險,那還是幾個人合夥的好! 有需要注冊的話可以聯系我啊
③ 公司同時在內地和香港上市,其股東權益有區別嗎,比如分紅,每股收益等等。希望詳細點,謝謝。
股東權益沒有區別,只是分紅的載體不一樣,一個是RMB,一個是HONG KONG DOLLAR
④ 香港公司對公司的董事和股東有什麼要求嗎
注冊香港公司需一位或一位以上的股東和董事,股東可以由法人和自然人專擔任,自然屬人為年滿18周歲( 有護照或身份證的內地公民或海外人士均可);注冊香港公司前須先確定股東、董事、董事主席,並安排好各股東的股份比例。
⑤ 有人懂香港的公司法嗎請問注冊香港公司是由誰負法律責任呢有大陸公司的法人一職嗎
希望能幫到你
1、香港公司是否有法人 香港公司沒有法人,有董事,香港公司可以委任多位董事,通過投票表決的方式做決定
2、公司如果違法經營責任由董事承擔
3、股東和董事沒必然聯系,董事由股東聘請或者委派,而大陸法人由股東為選舉;由此可以看出,董事是否占股無任何規定,所以也不需要是股份最多的
4、香港公司章程為公司最高權益文件,上面可以規定董事可行事范圍,章程有全體股東擬定 ,包括董事的任期聘任解聘這些
香港恆誠商務有限公司全新注冊香港公司僅需一個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⑥ 香港公司董事和股東有什麼權利和義務
香港公司的董事相當於國內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公司的負責人,拿的是工資
股東則是出錢的投資者,拿的是分紅
⑦ 注冊在香港的公司 控股國內一個公司 有什麼好處
因為香港是一個信息極為發達的國際大都市,是世界上享有最自由的貿易通商港口,單一的稅制、開放的金融市場,再加上 本身良好的基礎設施和健全的法律制度,這就給企業家和商人提供了得天獨厚的營商環境。目前,越來越多的內地商人抱著不同的目的,在香港注冊公司,發展公司 業務,提高公司整體形象,增強海外客戶的信心。
好處分析
1、注冊香港公司名稱選擇自由,公司名稱允許含有地區性和行業性質。
2、無外匯管制,資金及盈利自由進出不受限制。
3、成立公司後可於世界各地開立銀行賬戶。
4、香港稅率低、如不在當地經營業務,可免收任何稅款,可妥善安排稅務,合理合法避稅。
5、有限公司有法定文件,保障各股東(投資者)之權益,因此容易集合資金。
6、以有限公司名義買賣樓宇,可避免稅務局調查個人買賣樓宇之款項來源。
7、成立公司後,中國、台灣及外國人仕向人民入境署申請來香港的商務簽證將獲優先考慮。
8、有限公司有限債務,經營生意上風險,一概不會牽連股東私人之物業與財產。
9、 香港公司允許無業務,允許空殼公司存在。香港公司注冊無須驗資,注冊資本可以任意提高,但到位資金不限;公司經營范圍極少限制,沒有什麼特業,學院、交流 中心、研究院、傳媒集團、出版社、雜志社、協會、聯合會、生產、航運代理、化妝品、醫葯、拍賣、集團、進出口、學院、食品等都能注冊經營。
10、以有限公司經營業務,能給與客戶、銀行家、供貨商,一個良好之印象,令信心倍增,有助業務發展
⑧ 香港公司的股東和董事有什麼區別
股東是公司股份的持有人,而董事是需要負責香港公司管理方面的工作。 股東的權利及責任如下:參加股東會,並根據股份比例享有投票權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獲取股息優先購買其它股東轉讓的股份優先認購公司新發行的股份公司清盤後,依法分得剩餘財產股東會審議及通過年度審計報告通過股東會聘任或辭退董事、並決定有關董事的薪酬事項董事的權利及責任如下:負責公司日常運營及決策保存會計賬簿及營業紀錄負責銀行賬戶管理代表公司借入貸款並以公司財產作為抵押擬定公司利潤分配方案擬定公司注冊資本增加方案召開股東大會執行股東大會決議 相關問題您可以來電【彌敦商務】咨詢
⑨ 香港公司如何做股權轉讓
在香港公司成立後可以根據公司的需要和實際情況做出適當的資料變更,變更的內容包括:股東董事變更,公司名稱變更,注冊資本變更,注冊地址變更,法定秘書變更等。
但香港公司股份轉讓的限制在香港,私人公司股份的轉讓除受到《公司條例》中有關私人公司的股份權利限制外,還受到公司章程細則規定的限制。
私人公司的章程細則一般都有先買權條款,股東在轉讓股份時須依規定先向其它成員提出要邀約。轉讓人可將其意圖通知公司董事局,並以董事局一致同意的第三人(如公司核數師)決定的或依規定的價格向其它成員要約,也可先由轉讓人與公司內擬受讓的某一成員議定價格,再經董事局按該價格、股數向其它股東提出要約,如其它股東願意受讓則按各股東的持股比例分配之;如果其它股東無此願望,則由該擬受讓的成員受讓該股份。
公司章程細則如未有規定公司可買下依上述方式轉讓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則公司成員須全部買下該股份。不然,轉讓人有權將其股份轉讓給公司成員以外的第三人。
在股份轉讓中的作價應反映股份的公平價值。除非公司章程細則有相反規定,香港公眾公司股東有權自由轉讓其股份。但有關股份轉讓的行為,包括股份的作價須受香港有關收購與合並規則等的調整。
一、香港公司股權轉讓的程序:
(1)訂立股份買賣合同,該合同不必以特定的形式,可以是書面或口頭的。如果合同因特定股份的買賣而訂立,股份的衡平法權利(the equitable title)立即轉移給買主,在其後公司公布紅利時買主有權享有。對公司而言,擁有股權、享有紅利者是注冊股東。
(2)提交適當的轉讓文件。公司章程細則可要求股份轉讓須以契約(deed)的形式,但這很少見,常見的股份轉讓文書形式是由轉讓人和受讓人簽署的文件。
(3)登記。公司章程細則如規定股份轉讓登記的事項,董事局須遵守。法例規定,公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對尚未繳清股本的股份之轉讓,和任何公司已有留置權的股份之轉讓,可拒絕登記。另外私人公司董事局無須說明理由,可拒絕登記任何股份轉讓,不論有關股份是否已繳清股本。
通過股份轉讓登記手續,公司不僅承認受讓人成為股份持有人,也接受受讓人成為公司的新成員。登記之後,如公司成員轉讓其全部股份,公司將在成員名冊中注銷其成員資格,增補新成員的數據,並且發新股票給新成員。如公司成員轉讓其部分股份,公司將保留其成員資格,並按其轉讓後持有的股份另發新股票。除非公司章程細則或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另有規定,轉讓股份交由公司登記並非必要程序。
不過,根據《公司條例》,公司如未登記受讓人的權益,轉讓人仍被視為股份持有人。而且,除已登記的股份持有人外,公司無須承認任何人對有關股份因信託或公義而享有的權益,因此股份轉讓雙方應盡可能依手續完成轉讓登記。公司必須在收到有關股份轉讓文書之後兩個月內,通知受讓人和轉讓人是否接納登記有關股份轉讓。
香港公司股份轉移(transmission of shares)股份轉移指由於某些法律效果,股份自動轉移給第三人。例如:
(1)原股份持有人死後,有關股份的業權自動轉移到死者的遺產承辦人。根據《公司條例》,某人士只要提供依法驗訖的遺囑或遣產管理文書,公司必須承認該人士的業權。
(2)股份持有人破產,其名下的股份業權,可由破產信託人接收。破產信託人可要求登記為合法股份持有人。根據現行法例,股份因法律效果而自動轉移給第三者,公司如拒絕登記有關股份的轉移,受讓人有權要求公司說明其拒絕的理由,公司應在受讓人提出要求登記後二十八日內說明拒絕的理由。如公司未說明或逾期說明拒絕的理由,則必須登記有關股份轉移。
二、股東董事變更需提供的資料:
(1)填寫一份《綜合業務委託書》。
(2)新股東董事有效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3)註明股份分配比例。
(4)公司章程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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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 香港公司注冊很復雜
注冊香港公司好處:
1、取名自由,可以帶國際、集團等等。
2、可以開離岸賬戶、不受waihui管制、自由接受waihui。
3、稅務自由、離岸經營無需交稅。
5、可以注冊協會、研究院、社團等等組織。
6、注冊費用低、時間快、要求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