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自然人調查表
㈠ 什麼叫自然人股東
自然人股東是相對法人股東而言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個人投資者,在其進行公司的投資以後通過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冊,進行公司股權登記,就成為自然人股東。
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從一般意義上說,股東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資者。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參照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記錄、董事會會決議、監事會會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董事、管層人員應當如實向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不得妨礙監事會或者監事行使職權。有權知悉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公司獲得報酬的情況;股東會有權要求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股東會議並接受股東的質詢。
㈡ 老闆給我說我有公司股東給我了一個自然股權人,但我沒有填寫自然人股東表格。但填寫了公司監事一職,
這種來說法是不恰當的,自意識應該是自然人股東。
公司法中的自然人股東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既然作為股東就要對公司出資,成為股東有兩種情況,一是自己向公司出資(貨幣、實物資產、無形資產);二是受讓其他股東的股權(可以有償或無償,由雙方協商)。
股東不是公司職位,也不一定在公司擔任職位,成為股東就有其法定的權益:表決權(股東會)、知情權、受益權。成為股東後,公司股東名冊以及公司章程中就應該有正式的名稱,否則只是虛假股東(一旦形成訴訟,不會被認為是股東身份)。
公司監事是公司治理結構中比較重要的職位,雖不屬高管層級,但地位是比較高的,大部分公司的監事是個擺設。如果擔任監事,您首先要認真閱讀公司法,有些事情需要搞明白,千萬別睜眼瞎,也能體現您在公司中價值。認真讀公司法後,您就明白您到底是不是一個真正的股東了。
㈢ 獨立董事社會關系調查表 影響大么
1.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不在股份公司及其下屬企業任職。2.本人及其直系親屬不是持有股份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也不是股份公司前10大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3.本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持有股份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單位任職,也不在股份公司前5大股東中的法人單位任職。4.本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股份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下屬企業擔任董監高職務(含獨立董事)。5.本人所任職的中介機構最近一年以內沒有為股份公司提供過財務、法律、咨詢等中介服務。6.本人不在為股份公司提供借款的貸款銀行任職。補充:以上1-6點要求,應追溯至最近一年以內。7.本人及其直系親屬不在與股份公司、股東公司控股股東、股份公司實際控制人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下屬企業有重大業務往來的單位任職,也不在前述有重大業務往來單位的控股股東處任職。8.本人不是公務員,其任職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9.本人不是中管幹部,其任職不違反《關於規范中管幹部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後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的通知》(中紀發[2008]22號)。10.本人不是高校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其任職不違反《關於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教監[2008]15號)。11.本人不是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或高管,其任職不違反《公司法》第70條之規定。12.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條所述之情形。13.最近三年內未受證監會行政處罰或交易所公開譴責。14.同時在超過五家以上的公司擔任重要職務的。15.年齡超過70歲,且同時在多家公司、機構或者社會組織任職。
㈣ 怎麼查某自然人是否為其他公司股東
到工商局可以查名義股東或者說法律承認的股東。
但隱名股東只有當事人知道。
或者在當地委託律師調查核實。
㈤ 公司章程中股東幾個自然人幾個企業法人幾個怎麼填
投資人中自然人股東和法人股東分別是誰,占股多少,新設立的企業相關信息可以參照股東會決議。
㈥ 法人股東和自然人股東的區別是什麼
1、所表示的形式不同
自然人股東為—個具體的人;法人股東是一個組織,作為抽象的依法擬制的實體。
2、權利不同
自然人股東享有並直接行使股東權利並承擔義務,如參加股東會,查閱財務會計資料、領取股紅等;法人股東其權利義務的行使承擔,需通過具體人的行為來完成,方式為派出股東代表,憑授權委託手續代表其完成,後果由組織承擔。
(6)股東自然人調查表擴展閱讀:
根據《民法通則》
第三章
法 人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三十六條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
第三十七條 法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依法成立;
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
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九條 法人以它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
第四十條 法人終止,應當依法進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圍外的活動。
第二節 企業法人
第四十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資金數額,有組織章程、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取得法人資格。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具備法人條件的,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取得中國法人資格。
第四十二條 企業法人應當在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
第四十三條 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 企業法人分立、合並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項變更,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並公告。
企業法人分立、合並,它的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後的法人享有和承擔。
第四十五條 企業法人由於下列原因之一終止:
依法被撤銷;
解散;
依法宣告破產;
其他原因。
第四十六條 企業法人終止,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並公告。
第四十七條 企業法人解散,應當成立清算組織,進行清算。企業法人被撤銷、被宣告破產的,應當由主管機關或者人民法院組織有關機關和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織,進行清算。
第四十八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法人以國家授予它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集體所有制企業法人以企業所有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人、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人和外資企業法人以企業所有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九條 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第三節 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法人
第五十條 有獨立經費的機關從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資格。
具備法人條件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依法不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從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資格;依法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經核准登記,取得法人資格。
第四節 聯 營
第五十一條 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組成新的經濟實體,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備法人條件的,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取得法人資格。
第五十二條 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十三條 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按照合同的約定各自獨立經營的,它的權利和義務由合同約定,各自承擔民事責任。
㈦ 法人股東和自然人股東有什麼區別
1、含義上的區別
法人股東亦稱單位股東,是指以公司或集團(機構)名義佔有其他企業股份的股東。
自然人股東是具有公民身份的個人投資者,在他進行公司的投資以後通過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冊,進行公司股權登記,就成為自然人股東。自然人是基於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個人。股東是股份制企業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
2、性質上的區別
法人股東的性質是一個組織,是作為抽象的依法擬制的實體。其權利義務的行使承擔,需通過具體人的行為來完成,方式為派出股東代表,憑授權委託手續代表其完成,後果由組織承擔。
自然人股東的性質為—個具體的人。個人享有並直接行使股東權利並承擔義務,如參加股東會、查閱財務會計資料、領取股紅等。
3、主體資格上的區別
法人股東的主體資格是一般依法設立的各類企業法人,均有權對公司投資,成為公司的股東,而沒有專門的限制。企業法人對公司出資成為公司股東的前提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該企業法人必須依法存續。
自然人股東的主體資格是在自然人進行公司的投資以後,通過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冊,進行公司股權登記,就能成為公司的自然人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