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總經理職權
① 總經理有什麼權利
總經理是由董事會聘任的主持日常工作的高級職員,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以下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議決議;
(二)組織實施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的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除聘任除應由股東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經理列席股東會議。
② 總裁和董事長,總經理的職責,許可權有哪些不同
只講境內。
總裁和總經理:
一般法律意義上是一樣的,在《公司法》里都是「經理」;之所以不同看不同公司的偏好。
總經理是由董事會選聘/委任,並向董事會負責;其職權范圍在公司法里都有,主要三方面:
經營事務:全面負責公司經營事務;
建章立制:制定具體的公司經營規章;
人事任免:所有公司高管以下(不含高管,高管一般指副總級別以上管理人員)的任免權。
董事長
1、一般是董事會的成員之一,承擔主席、主持、召集人等職能,但在中國公司法的框架下,董事長的法定權力其實和其他董事差不多是一樣的,在董事會的表決中只有一票。
2、由於董事長有召集董事會等程序上的權力——這種程序上的權力是其權力超出一般董事的地方。
3、當公司沒有董事會,只有一名執行董事的時候,這名執行董事通常在名片上也印製成董事長。這里的董事長,其實是以一人而行使董事會的權力。
4、董事長的權力其實往往不在於這個職銜本身,而在於其常常為公司大股東、實際控制人。
③ 總經理的職權范圍
徒弟厲害呀,呵呵
參考信息:
以下給您提供了您所需要的各個崗位職責和制度,不過具體的細節還是要根據貴公司的情況來制定,希望下面的內容對您有所幫助!
總經理General Manager崗位職責
崗 位:總經理
職責范圍:總經理為集團公司企業最高行政管理領導人,對集團公司企業全局業務全面負責。職責如下:
一、組織召開總經理辦公會議,貫徹落實會議決議。
二、全面負責、主持集團公司的日常經營、行政和業務活動,努力營造良好的企業發展運營內外部環境。
三、擬訂和組織實施集團公司全局業務發展規劃、年度經營計劃,負責完成責任目標和年度計劃。
四、擬訂和組織實施集團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對集團公司重大投資、經營活動正確決策,認真領導,杜絕重大事故、失誤發生。
五、擬訂集團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並制定完善的規章,負責各項制度落實,嚴格紀律,樹立正氣。
六、聘任、解聘、調配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下各階層工作人員。
七、擬訂集團公司顧問、員工及參與公司事業人員的工資、福利、獎懲和利益分配等制度、政策。
八、擬訂集團公司財務預算、決策和利潤分配、彌補虧損方案;負責追究處理各類原因給企業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
九、代表集團公司對外簽訂經濟(事物)合同和處理業務。
十、開展企業文化建設和凝聚力工程,提高企業知名度;加強班子團結,充分發揮團隊作用。
十一、定期向股東會、集團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經營和財務狀況報告。
十二、負責集團公司各項工作的組織實施、檢查和績效考核。
十三、履行集團公司企業章程授予的其它職權,完成董事會賦予的其它任務。
廠長和經理的職責不一樣,經理的職責是管理營銷,廠長的職責是管理生產。當然,主要看貴單位的管理摸式。
就廠長而言,其職責為:
1、領導編制工廠的長遠發展規劃,審定年度生產經營綜合計劃,提出各個時期工廠的奮斗目標和中心工作及重大措施方案,使企業不斷增強活力,開拓前進。
2、加強生產經營管理,不斷提高企業管理素質,確保全面完成任期責任目標和年度方針目標,不斷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3、領導全廠進行技術革新,搞好企業的挖潛、革新、改造和新品開發,不斷提高企業的技術素質,努力趕超國內外先進水平。
4、實行全面質量管理,堅持「質量第一」,「用戶至上」的方針,確保產品質量穩定提高,滿足用戶需求,不斷爭創名牌。
5、切實做好環境保護和勞動保護工作,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安全文明生產。
6、加強職工文化技術教育,促進知識更新,不斷提高工廠人才素質。
7、堅持「用人唯賢」的方針,正確使用選拔和培養幹部。
8、貫徹「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正確地處理集體及職工之間的利益關系,使職工收入逐年增長,集體福利條件不斷改善。
9、主持行政全面工作,使生產行政各項重大問題得以及時研究處理。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
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五條 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准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
④ 請描述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職責
股東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會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對公司聘用、解聘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決議;
(十三)審議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應當由股東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大會,並向大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發行債券或其他證券及上市方案; (七)擬訂公司重大收購、回購本公司股票或者合並、分立和解散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董事會秘書;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並決定其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
(十)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項;
(十二)公司章程規定或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大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章程規定或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總經理職責許可權
一、職責
1、在董事會的領導方針下,負責公司全面工作。
2負責公司管理體系的策劃,確定公司發展方針、業務目標,負責主持管理評審。
3、負責公司組織結構圖及部門職責的確定,對管理者代表的任命。
4負責特殊合同的批准或簽訂,公司內部各種文件的簽發。
5、 負責確定部門負責人的入職要求、培訓計劃的審批。
二、許可權
1、有權設置公司組織機構並任免各部門負責人。
2、有權對管理人員違反公司制度的事件做出處罰決定。
3、有權對公司在生產經營者出現的重大問題做出決定。
4、有權審批各類日常費用開支。
5、有權代表公司對重要業務聯系單位的接洽、談判和簽署有關文件。
6、有權決定外購、外協件等物資購買地點及新產品的開發。
7、對公司產品質量有否決權,並可對管理評審做出評價結論。
8、在外出期間,有權指定代理人。
⑤ 董事長和總經理各自的職責是什麼
董事長工作職責
1、主持股東大會和召集、主持董事會會議;
2、召集和主持公司管理委員會議,組織討論和決定公司的發展規劃、經營方針、年度計劃以及日常經營工作 中的重大事項;
3、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並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4、提名公司總經理和其他高層管理人員的聘用、決定報酬、待遇以及解聘,並報董事會批准和備案;
5、審查總經理提出的各項發展計劃及執行結果;
6、定期審閱公司的財務報表和其他重要報表,全盤控制全公司系統的財務狀況;
7、簽署批准公司招聘的各級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8、簽署對外重要經濟合同、上報印發的各種重要報表、文件、資料;
9、處理其他由董事會授權的重大事項;
10、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並向董事會報告;
11、簽署公司股票、公司債券;
12、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在董事會閉幕期間行使董事會的部分職權;
13、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14、除章程規定須由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決定的事項外,董事長對公司重大業務和行政事項有權做出決定。
總經理工作職責
1、總經理應向公司董事會負責,全面組織實施董事會的有關決議和規定,全面完成董事會下達的各項指標,並將實施情況向董事會匯報。
2、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業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3、根據董事會的要求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建立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並組織實施和改進,為經營管理體系運行提供足夠的資源。
4、主持公司的日常各項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5、負責召集和主持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協調、檢查和督促各部的工作。
6、根據市場變化,不斷調整公司的經營方向,使公司持續健康發展。
7、負責倡導公司的企業文化和經營理念,塑造企業形象。
8、負責代表公司對外處理業務,開展公關活動。
9、負責公司信息管理系統的建立及信息資源的配置。
10、簽署日常行政、業務文件,保證公司經營運作的合法性。
11、負責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管理和提高。
12、負責公司安全工作。
(5)股東總經理職權擴展閱讀
任職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董事長: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總經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董事長
⑥ 一個私營公司里,老闆,法人,股東,總經理的區別和職權范圍是詳細還要通俗易懂。謝謝
每個公司的定義都不一樣
如果是大企業的話,這幾個職務肯定都是不同人擔任的,而且分別都有自己的行使權力
如果小公司的話,可能這幾個職務就等同一個人,那就是投資人,也就是老闆了。
⑦ 董事長和總經理工作職責分別是什麼
董事長的工作職責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公司的總負責人,承擔公司的一切法律責任
總經理的工作職責是在董事長領導下的公司執行層,負責公司的日常管理和開展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