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擔保公司借錢
⑴ 股東借錢公司擔保法人鑒字公司需要承擔擔保責任嗎
股東借錢公司擔保法人鑒字公司需要承擔擔保責任。
⑵ 公司擔保借款給其他人 股東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嗎
公司擔保借款給其他人,主要股東的注冊資本金到位,股東不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⑶ 公司股東可不可以用持有該公司的股權替該公司的借款提供質押擔保
公司股東可以用持有該公司的股權替該公司的借款提供質押擔保
很多上市公司就是通過股權質押提供擔保在銀行貸款。不過,若不是上市公司的股權,可能性就小多了。 法律依據請參看《公司法》和《證券法》。
股東可以為公司貸款提供擔保,包括股東的連帶責任保證,或者股東以股權質押擔保,或者提供股東名下的房產、土地等提供抵押擔保。
⑷ 公司股東能不能為公司貸款提供擔保
股東可以為公司貸款提供擔保,包括股東的連帶責任保證,或者股東以股權質押擔保,或者提供股東名下的房產、土地等提供抵押擔保。
⑸ 股東以個人名義融資擔保借款為公司使用,其他股東有什麼風險
原則上沒有風險。因為是公司借款,股東個人對公司的借款進行擔保,那麼借款行為是公司的,進行擔保的股東承擔擔保責任,其他的股東沒有責任。但其他股東因為公司的借款行為有間接聯系。
⑹ 股東個人為公司擔保貸款
擔保條件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個人住房置業擔保貸款對象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須具備以下條件:
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在貸款銀行開立儲蓄存款帳戶(或交納住房公積金存款),存款余額占購買住房所須金額的比例不低於30%,並以此作為購買首期付款;
擔保公司同意作為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有擔保公司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
⑺ 法人代表以公司擔保借了幾千萬股東要不要承擔連帶的無限責任
補充回答:
1、「出資不到位、或者是在公司成立後抽逃出資的行為:應在出資范圍內負賠償責任」:例如,甲股東在章程中註明的出資額是20萬,但實際上只出資10萬,那麼:對於公司的債務,甲股東在承擔10萬元的賠償責任;
如果約定的出資額是20萬、在公司成立時也如期如數出了20萬,但在公司成立後,甲股東從公司抽走了10萬:則甲股東也對公司債務承擔10萬元以內的賠償責任。
2、「請問我現在轉讓股東的權利可以么?」:不太可能,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公司股東轉讓股份,可以向其他股東轉讓,如果是向外人轉讓,應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才行,而且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轉讓股權的股東應書面徵求其他股東的意見:這你能做到嗎?如果能,就可以轉讓。
附:《公司法》第七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不知道我這個股東要不要承擔連帶的無限責任?」:不會,理由:
(1)有限公司中,股東僅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公司資產獨立承擔責任,也就是說:有限公司中,股東僅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即按章程規定全額出資,出資後,股東對公司的債務就不再負任何責任,除非公司股東有意借股東的有限責任而惡意逃避債務的,才能以公司法人資格否認制度要求股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如果你有出資不到位、或者是在公司成立後抽逃出資的行為:應在出資范圍內負賠償責任。
2、「按照公司法好象是以公司的財產承擔有限責任,個人不承擔連帶的無限責任!」:你依據的是《公司法》哪一條?沒有這樣的規定,個人連帶賠償的,只是個體獨資企業或合夥企業。
3、「不知道有沒有新的法規或者司法解釋或者現實案列中是怎麼規定?」:修訂後的《公司法》已經完全可以解決你的問題了。
4、你所說情況:
(1)按《公司法》的規定,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以公司資產為他人提供擔保的,應經股東會通過。
(2)未經股東會同意 的擔保:擔保無效,做為股東,你還可以不同意以公司資產承擔擔保責任,讓這筆債務的債權人去找你親戚:這事是他的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應由他個人承擔。
(3)如果擔保是經股東同意的;擔保有效,在債務人不還債時,公司應以公司資產承擔償還責任。
但是:公司在償還後,股東會可以研究後,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以法人代表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為由,向法人代表追償。
⑻ 公司名義借款,公司的兩個大股東分別以個人的股權為公司的借款做擔保,
現在的很多小貸公司都是通過個人名義進行放貸,股權質押在哪個出借人的名下,這個出借人就是質押權人,其它出借人不享有質押權,它們所出借的資金都是普通債權,不是擔保債權,股權變現後所獲得的現金優先償還擔保債權,其它債權人不享有優先受償權,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⑼ 父親作為股東以個人名義擔保公司和其他人借貸,現在公司正在宣告破產無法償還,法院會凍結他個人財產嗎
你好,前提是以個人名義去為其擔保的,應該是要承擔該擔保責任的。該名下的財產有可能回是會面臨答被凍結的可能性的。
並且為其擔保的人涉嫌詐騙的話,如果你父親明知對方是違法與犯罪行為的話,還需要面臨刑事處罰與責任的啊, @登 錄 [http://tieba..com/f?kw=%B7%A8%C2%C9%D7%C9%D1%AF&fr=index) 推薦 與 法律 -律 師互動 詳探 ,與咨 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