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參股股東
① 控股企業和參股企業有什麼區別
一、指代不同
1、控股企業:指通過持有某一企業一定數量的股份,而對該企業進行控制的企業。
2、參股企業:指母公司參股的企業以及全資、控股子公司參股的企業。
二、特點不同
1、控股企業:控股企業控制下的各個企業,在法律上都是各自獨立的經濟實體,同控股企業在經濟責任上是完全獨立的,相互之間沒有連帶責任。因此,控股企業中各企業的風險責任不會相互轉嫁。
2、參股企業:是說在被投資企業中有投資,並未突出強調所佔股權比例及是否有控制權或實際影響力。
三、企業關系不同
1、控股企業:控股企業中各個企業都是獨立的,因此需要各自申報納稅,所以存在雙重納稅的可能。
2、參股企業:子公司和總部以及其它子公司的關聯度不大,因此,只需要對其實施分權的管控模式和產出結果進行績效評價即可。
② ~關於參股有限公司~
1.乾股,的理解應該是股東不出資而白白享有的股份。
2.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公司股東出資形式限於:貨幣;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你所說的5%的「技術」乾股屬於勞務,不屬於法定出資形式,是不合法的,因此這個「乾股分紅」值得討論。但既然C付出了勞動,就可以獲得勞動報酬。
3.只要是有限公司股東就有權知道公司經營、負債等情況,不論股份大小。
4.C這個情況入股按增資看待,應當經過股東會2/3以上表決權的通過,表決權按各股東享有股份合算。
5.C的資金不可能交於A。具體入股步驟是:在公司股東名冊上增加股東;將資金存入該公司登記的銀行帳戶;然後去工商機關變更登記(這是關鍵);
個人意見:AB明顯在騙C,小心為妙!
關於補充的問題:
1.你可以去查看公司的帳目,如果沒有帳目或者帳目混亂,或者對方根本就不想讓你看,那乾脆就別加入了。當然查帳的時候可以帶上會計朋友。
2.股東名冊以及開戶行帳號在工商機關都有備案,可以查閱。
3.不能說公司歸某個人所有,公司人格是獨立的,只不過大股東可以控制股東會的決策從而決定公司的政策,A具體操作其實很簡單,只要B的授權就行。
4.投資公司是一種商業行為,商業行為本身就是有風險的,法律只能從制度上保證一個公平的環境,而對於商業風險就無能為力了。AB的目的本身就是一個風險的具體化。
5.根據你說的情況,我覺得這個公司也許連有限公司都算不上,有可能僅僅是一個合夥。
③ 控股和參股分別是什麼意思
1、控股指是指通過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而對該公司進行控制的內公司。即是掌握容一定數量的股份,以控制公司的業務。
某一機構持有股份達到50%以上或足以控制該股份公司的經營活動。股東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是絕對控股。
2、參股是指持有某上市公司一定數量的股票。簡單地說:持有某上市公司一定數量的股票,就可叫參股某公司。控股公司是指通過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而對該公司進行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為純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
純粹控股公司不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業務,只是憑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進行資本運營。混合控股公司除通過控股進行資本運營外,也從事一些生產經營業務。
④ 參股股東怎樣參與參股企業上市的相關工作
1、如果發行人本身的經營業務為技術研發、工程設計及總承包,那投資於下游的生產性企業是否與公司的主營業務發生背離,是否屬於經營模式發生變更;且個人覺得募投資金用於參股控股股東控制的其他企業,可能會讓人產生大股東變相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猜疑,所以傾向於發行人與大股東的利益分的越清楚越好。2、只要擬發行主體本身滿足各項上市發行條件,大股東是否已擁有上市公司不會構成障礙
⑤ 在天眼查中是看十大股東還是參股控股
1、控股指是指通過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而對該公司進行控制的公司。即是掌握內一定容數量的股份,以控制公司的業務。
某一機構持有股份達到50%以上或足以控制該股份公司的經營活動。股東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是絕對控股。
2、參股是指持有某上市公司一定數量的股票。簡單地說:持有某上市公司一定數量的股票,就可叫參股某公司。控股公司是指通過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而對該公司進行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為純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
純粹控股公司不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業務,只是憑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進行資本運營。混合控股公司除通過控股進行資本運營外,也從事一些生產經營業務。
⑥ 公司是否能作為股東參股
1、可以的。
2、公司作為股東,就等於是法人股。
3、是可以參股其他公司並作為股東的。
4、法律對此是許可的。
⑦ 參股公司控制力之思考 參股股東如何爭取權益
事實果真如此嗎?前幾天和公司同事交流,很受啟發,現在把參股公司如何體現權益,爭取控制力,作一簡要梳理,以下各方面根據參股股東的可控性、可操作性高低進行排序。 一、取得經營權 有些控股股東之所以要控股,尤其是絕對控股,無論如何第一選擇就是要把自己的股權做到51%及以上,就是擔心不控股就會失去對企業的控制力,這是最初始的朴實想法,因為總體上,我國的誠信環境和規范化運作還是遠遠不夠,所以企業希望通過控股而達到控制。但是,正如眾所周知的一樣,控股權不等於控制權。 控股股東盡管控股,但可能由於攤子大,距離遠,人才不夠等諸多方面的因素,事實上對於企業經營,往往無能為力,此時,參股公司的機會來了,參股公司可以通過自身能力建設,打造人才隊伍,獲取企業的經營權,盡管過程中會投入更多的人力資源、時間精力,但這是確保自身權益,甚至是放大自己價值的最好的手段,也最可行。二、確保人員派駐權 在合資合作之初,即明確雙(多)方在哪些崗位派出哪些人員,我方作為參股公司,要盡可能多地確保人員派駐權,比如控股股東派出人員任董事長,我方派出人員任總經理,對方派出人員任總經理,我方派出人員任財務經理,對方派出人員任會計,我方派出人員任出納,僅為示意,表達的意思是要確保和盡可能多地爭取人員派駐權,重大決策事項通過要實行聯簽制度。三、增加知情權當參股公司無法取得企業經營權的時候,該怎麼辦?增加知情權,盡可能多地了解和掌握企業的運行情況。 一般地,作為股東,參股股東具有對財務報表、董事會決議、監事會決議等方面的查閱權、知情權,但光有這些還是不夠,這些是基本的,但並不能有效確保參股股東的權益,因為我國大部分企業的報表真實性存疑,董事會監事會決議具有滯後性。 所以,我們建議,在章程或三會議事規則中,盡可能多地列舉股東知情事項,比如,增加公司投資動向、資金計劃及使用情況、審計監察報告等。一方面參股股東有了解掌握這些事項的權力,另一方面要規定好時限,比如,董事會決議、公司投資動向、審計監察報告必須在幾個工作日內抄報參股股東。四、放大投票權(否決權) 作為參股股東,在股東會上表達意見是最基本的權力,公司的股東會決議有普通決議和提別決議,普通決議需要1/2以上具有表決權的股東同意方可通過,特別決議需要2/3以上具有表決權的股東同意方可通過。在這方面,參股股東可以在合資合作之初,在公司章程等重要文件中,建議增加特別決議的事項,這樣,對這些事項控股股東需要2/3以上方可通過,增加了通過門檻,降低了控股股東的控制力,間接地增加了參股股東的控制力,通過否決權曲折地放大了自己的投票權,對於那些控股股東股權未達到2/3以上,或者參股股東股權達到1/3以上的參股股東,非常有意義。五、培育關鍵資源能力控制權 沒有控股權,沒有經營權,那麼需要在增加知情權和放大投票權的前提下,培育對關鍵資源的控制權。比如,合資合作生產廠家的原材料供應、核心技術控制在我方手裡,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政府關系、銀行關系我方更為牢固,等等,都是參股股東通過掌握關鍵資源而增加對合資合作企業控制力和影響力的法寶。這要求參股股東要明確哪些是合資合作企業的關鍵資源,而自身需要對這些資源能力進行強化建設。六、利用第三方監督權(推動公司公眾化) 通過引入其他股東、引進戰略投資者、推進企業上市等多種方式,使企業成為一個公眾公司,通過其他外來壓力,使得公司信息更加透明化,更加規范化。七、放棄控制權(只追求結果) 如果你投資(參股或控股)一個公司,你的精力不足以你去參與經營、了解情況,或者你根本不擅長去經營管理,那麼放棄控制權,利用對賭協議等形式,只追求結果,未必不是一個好方法。正如大摩等公司,投資甚廣,領域眾多,此時,要求對方給予一定的固定回報,放棄過程中的控制,通常是一個簡單而不失有效的好方式。 以上各方面,大約根據參股股東的可控性、可操作性進行排序。
⑧ 我是一家公司法人,現在處於經營異常嚴重違法狀態。我現在要入股其他公司做股東,可以嗎
描述有錯誤
你是法定代表人,不是法人,法人不是人
你作為自然人作為股東,可以參股
⑨ 用字畫作為無形資產是否可以參股做股東
字畫雖有收藏價值,但對企業生產經營沒有價值,所以用字畫作為無形資產不可以參股做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