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銀行股東要求
❶ 怎樣開辦小型民營銀行
申辦民營銀行需要「過五關」。首先要獲得地方政府的支持。其次是進行工商注冊登記名預核准。接下來,申請開辦民營銀行需要向中國銀監會、省銀監局遞交籌備、籌建和開業等申請材料。最後,在銀監會核准之後才可進行工商登記、注冊。
❷ 全國獲得批準的民營銀行分別是
銀監會已正式批准三家民營銀行的籌建申請,分別是騰訊、百業源、立業為主發起人的深圳前海微眾銀行;正泰、華峰為主發起人的溫州民商銀行;華北、麥購為主發起人的天津金城銀行。
1、深圳前海微眾銀行總部設立在深圳前海,為國內首家民營銀行,由騰訊、百業源、立業等企業發起。其中,騰訊認購該行總股本30%的股份,為最大股東。微眾銀行是一家定位於服務個人消費者和小微企業客戶的民營銀行,會為個人消費者和小微企業客戶提供優質金融服務。
2、溫州民商銀行是中國首批獲准試點的民營銀行之一,於2014年7月25日正式獲批籌建。溫州民商銀行的總股本為20億元,股東全部是溫州本土發展起來的民營企業。其中正泰和華峰作為主發起人,向銀監會提出申請的股權比例分別為29%和20%,合計49%。
3、在2014年08月04日銀監會批准籌建的民營銀行名單中,天津金城銀行赫然在列,成為首批三家試點銀行之一。天津金城銀行已正式由籌備階段進入籌建階段。由華北集團牽頭成立的金城銀行籌備組正在推動天津金城銀行的籌建,華北集團執行總裁崔莉培擔任組長。
❸ 首批5家民營銀行和一般民營銀行的區別
按照中央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和國務院的有關要求,在各地轉報推薦的試點方案中擇優確定了首批5家民營銀行試點方案。
根據試點方案要求,民營銀行確定四種經營模式:「小存小貸」(限定存款上限,設定財富下限);「大存小貸」(存款限定下限,貸款限定上限);「公存公貸」(只對法人不對個人);「特定區域存貸款」(限定業務和區域范圍)。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這5家試點的選擇既不是計劃模式下的指標分配,也不是行政管理下的區域劃分,而是在各地轉報推薦的試點方案中優中選優。選擇標准主要考慮五個因素:
一是有自擔剩餘風險的制度安排。銀行是管理風險的,有風險外溢性,必須未雨綢繆,要承擔可能出現的風險,防止風險外溢,保護金融消費者、存款人和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因此此次試點嚴格要求發起人切實自擔風險,自願承擔銀行經營風險,承諾承擔剩餘風險。
二是有辦好銀行的資質條件和抗風險能力。要求發起人公司治理完善,核心主業突出,現金流充裕,有效控制關聯交易風險,能夠承擔經營失敗風險。
三是有股東接受監管的協議條款。要求發起人承諾其股東接受監管機構的監管,以防自擔風險的責任落空。
四是有差異化的市場定位和特定戰略。堅持服務小微企業和社區民眾的市場定位,為實體經濟發展提供高效和差異化的金融服務,實行有限牌照。
五是有合法可行的風險處置和恢復計劃。提前訂立風險處置與恢復計劃,即「生前遺囑」,明確經營失敗後的風險化解、債務清算和機構處置等安排。
❹ 民營銀行和村鎮銀行有什麼本質區別
發展模式
民營銀行:一家民營銀行智能擁有一家網點。根據發展模式的不同,民營銀行可以分為三種類型:純互聯網型;准互聯網型;傳統銀行型。由於缺乏物理網點,民營銀行在傳統基礎業務比如吸儲放貸方面都缺乏競爭力,所以對於民營銀行來說,儲蓄存款來源多依賴於股東的資金和同業存款。所以我們看到微眾銀行和網商銀行均依賴於互聯網渠道,其他的民營銀行也多採用互聯網+傳統渠道的方式。而他們的服務半徑比較寬泛,可直接服務於全國中小微型企業和個人消費貸款為主。
村鎮銀行:由於村鎮銀行是主要區縣為單位獨立法人機構,物理網點下沉到鄉鎮一級,與地方性農商行發展模式類似。吸儲攬存發放貸款也以本地域內的客戶群體為主。發展模式比較傳統,負債和資產均依賴於線下渠道。
❺ 民營銀行有哪些 民營銀行組建條件
民營銀行的籌建和開業的具體步驟如下:
1. 籌建階段
(1)主發起人擬訂設立方案,並選定其他符合資格的發起人
作為整個設立民營銀行項目的牽頭人,主發起人負責擬定設立方案。設立方案應包括擬設銀行的市場定位、商業模式、財務預測和公司治理等基本條款。主發起人將根據設立方案來遴選其它發起人,而潛在發起人也可以通過了解設立方案來判斷該項目是否符合自身利益和長遠發展規劃。
(2)簽訂發起人協議,成立籌建工作小組
確定發起人後,發起人之間將簽訂發起人協議並成立籌建工作小組。發起人協議是發起人在籌建階段的「憲章性文件」,一般應包括發起人繳付出資的安排、擬寫入章程的公司治理基本條款以及銀行不能成立時發起人相應的責任等。籌建工作小組是由全體發起人授權,負責開展具體籌建工作的機構,通常由發起人派出的代表組成,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需要,也可以包括外聘專業顧問。
(3)聘請專業機構
為確保項目順利進行,籌建工作小組需要聘請律師事務所、財務顧問等專業機構為籌建和開業有關的事項提供專業服務。
(4)准備籌建申請材料
籌建申請資料包括籌建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籌建方案、發起人基本情況、發起人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同意發起設立民營銀行的決議、發起人自有資金來源真實的承諾書、發起人近三年經審計財務報告、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等。
(5)名稱預核准
經工商部門預先核準的公司名稱保留期為六個月。[2]實踐中,有正當理由的可以申請延期一次。此外我們理解,一旦民營銀行獲准籌建,公司名稱應可保留到籌建期終止。
(6)提交籌建申請
銀監部門自受理籌建申請之日起四個月內作出批准(籌建批復)或不批準的書面決定。籌建期為批准決定之日起六個月,經批准最長可延期三個月。
2. 開業階段
(1)發起人繳付出資和驗資
獲得銀監會的籌建批復後,發起人應依據發起人協議把其出資份額繳付至相應的賬戶,完成出資後,由法定的驗資機構進行驗資。
(2)擬訂公司治理制度和主要管理制度
一般而言,公司治理制度包括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議事規則、獨立董事制度以及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工作規則等;主要管理制度則應包括銀行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基本制度,例如授權管理辦法、關聯交易管理辦法、風險管理辦法、信息披露辦法等。
(3)提名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董事應包括同時擔任銀行高級經營管理職務的執行董事和不擔任銀行經營管理職務的非執行董事(含獨立董事);監事應包括職工代表出任的監事、股東大會選舉的外部監事和股東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般應包括總行行長、副行長、財務負責人、內審負責人和部門總經理等。
(4)召開創立大會暨股東大會第一次會議
創立大會暨股東大會第一次會議應審議通過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和籌建方案等,審核設立費用,選舉董事、監事,授權籌建工作小組開展後續工作等。
(5)召開首次董事會會議、監事會會議
創立大會暨股東大會第一次會議後,應接著召開首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首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分別選舉董事長、監事長,成立董事會和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並審議通過其工作規則,且首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應審議通過銀行的主要管理制度。
(6)准備開業申請材料
開業申請材料包括開業申請書,創立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的相關決議,章程和主要管理制度,擬任職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相關材料,介紹各部門職責分工授權及負責人的組織架構圖,驗資報告,營業場所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等。
(7)提交開業申請
籌建工作小組應當在籌建獲批後六個月內提交開業申請,未能按期籌建的,應當在籌建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向銀監部門提交延期申請,最長延期期限為三個月。銀監部門自受理開業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核准(開業批復)或不予核準的書面決定。
(8)領取金融許可證、辦理工商登記
獲得銀監部門開業批復後,銀行應領取金融許可證,並辦理工商登記和領取營業執照。銀行應在領取營業執照後六個月內開業,未能按期開業的,應當在開業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向銀監部門提交延期申請,最長延期期限為三個月。
❻ 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應該具備什麼樣的條件
目前,民間資本設立民營銀行一般需要滿足以下條件:一是注冊資本標准。民營銀行設立時需一次性拿出不低於5億元、不高於10億元人民幣作為注冊資本,且不得以借貸資金、他人委託資金入股。二是發起人資質要求。要求主發起人最近三年連續盈利,且這三年內年終分配後的凈資產佔比必須達到全部資產的30%。三是經營范圍。民營銀行應該以信貸業務為主,以服務「三農」和社區銀行的形式合法經營,且原則上不在行政區轄外設立分支機構。四是「自擔風險」。要求民營銀行的股東應承諾對銀行持續補充資本,在發生流動性風險時進行救助,並應承諾風險兜底。
❼ 申請民營銀行需要哪些政府機構批准
申辦條件:
1、民營村鎮銀行最大股東或惟一股東必須是銀行業金融機構。最大銀行業金融機構股東持股比例不得低於村鎮銀行股本總額的20%,單個自然人股東及關聯方持股比例不得超過民營村鎮銀行股本總額的10%,單一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一非金融機構企業法人及其關聯方持股比例不得超過民營村鎮銀行股本總額的10%。
2、民營村鎮銀行董事長和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從事銀行業工作5年以上,或者從事相關經濟工作8年以上(其中從事銀行業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具備大專以上(含大專)學。
3、法人企業投資者成立滿2年以上,最近兩年盈利;資本總額不低於加權風險資產總額的10%;
4、最低注冊資本人民幣1億以上。
5、主發起銀行必須經當地銀監局審批同意。
6、必須有銀行金融機構作為主發起人。
7、具有符合銀行經營條件的辦公場所。
8、建議非金融機構出資方為經營能力與社會影響力都較好的法人企業。
9、民營村鎮銀行主發起行除監管評級達二級以上(含)、滿足持續審慎監管要求外,還應有明確的農村金融市場發展戰略規劃、專業的農村金融市場、詳實的擬設村鎮銀行成本收益分析和風險評估、足夠的合格人才儲備、充分的並表管理能力及信息科技建設和管理能力、已經探索出可行有效的農村金融商業模式以及有到中西部地區發展的內在意願和具體計劃等。
設立民營村鎮銀行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的章程;(二)發起人或出資人應符合規定的條件,且發起人或出資人中應至少有1家銀行業金融機構;(三)在縣(市)設立的村鎮銀行,其注冊資本不得低於300萬元人民幣;在鄉(鎮)設立的村鎮銀行,其注冊資本不得低於100萬元人民幣;(四)注冊資本為實收貨幣資本,且由發起人或出資人一次性繳足;(五)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六)有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的工作人員;(七)有必需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八)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九)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村鎮銀行申請開業,申請人應提交以下文件和材料:(一)開業申請書;(二)籌建工作報告;(三)章程草案;(四)擬任職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申請書;(五)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六)營業場所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證明材料;(七)公安、消防部門對營業場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設施合格證明;(八)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❽ 如何發起設立民營銀行
(一)發起人資質問題
在中國銀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2013年第1號令)中,銀監會對境內非金融機構發起設立中資商業銀行的法人要求滿足十大項積極條件、不能存在七大項消極條件。在參與設立發起民營過程中,咨詢組發現,民營企業在發起人資質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問題:一是企業核心主業屬於房地產、鋼鐵、礦業等波動較大,且政策不鼓勵的行業;二是企業部分財務指標不符合發起人資格,如不滿足最近連續三個會計年度盈利、資產負債率偏高(最高不能超過70%)、權益性投資余額占凈資產比率偏高(最高不能超過50%);三是公司治理結構不規范,財務不透明,還未建立三會一層的治理結構,部分企業沒有上市或發行過債券,沒有近三年經過審計的財務報告。
(二)股權結構設計問題
在設計股權比例的時候,為了攜手合作,主發起人開始均要求持有相同比例的民營銀行股權。在監管部門要求實現股權制衡和股權差異化之後,各主發起人均想爭奪控制權,爭奪第一大股東地位,認為如果成為第一大股東,就能有效地控制民營銀行未來的經營和發展,存在把民營銀行當成自己家私有銀行的錯誤認識。
在股權比例設置時,應該體現監管部門的股權制衡原則,控制權由幾個大股東分享,通過內部牽制,使得任何一個大股東都無法單獨控制銀行的決策,達到大股東相互監督的股權安排模式,既能保留股權相對集中的優勢,又能有效抑制股東對民營銀行利益的侵害。在確定由誰擔任第一大股東時,要重點考慮如下三個因素:
(1)企業規模與風險承受能力。從已通過審批的五家民營銀行來看,第一大股東的總資產、凈資產、收入、利潤等四項指標均明顯高於第二名股東,總資產和營業收入一般都達到甚至超過百億量級,體現了股權大小與企業規模、風險承受能力的匹配性。
(2)公司治理規范性和財務透明度。在已審批的合格股東中,騰訊是上市公司,正泰集團、均瑤集團等雖不是上市公司,但都在資本市場發行過債券,披露過募集說明書,並定期披露財務審計報告、信用評級報告,治理結構較為規范,財務透明度較高,有利於延伸監管。
(3)社會聲譽和知名度。在已批準的合格股東中,正泰集團、騰訊、均瑤集團等都成立較早,經營年限長,是社會知名企業,歷年來都在當地民營企業500強中名列前茅,社會聲譽好,知名度高,有利於提升社會公眾對民營銀行的信心。
(三)特色定位、差異化競爭問題
銀監會要求擬設的民營銀行要與現有的大型國有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商行等錯位競爭,要有特色化定位,實現可持續發展。如對於阿里巴巴、騰訊等互聯網企業,可以設計互聯網+直銷銀行模式,農業企業可設計服務「三農」、推進農業產業化和現代化的定位,而其他民營企業多為加工製造企業,較難設計具有特色的定位和發展模式。」
(四)自擔風險制度設計問題
銀監會在民營銀行試點五項原則中,要求試點方案中設計自擔風險制度,這雖然能對民營銀行起到增信的作用,但從另一方面看,民營銀行作為股份制企業,股東只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而自擔風險制度安排要求股東承擔了無限連帶責任,較難讓發起人的股東同意這種安排,同時如果發起人是上市公司,讓上市公司股東都承擔這種責任,合理性、合法性有待商榷。
在我國存款保險制度還未出台的情況下,如何設計能讓發起人和監管部門滿意的賠付額度和比例也是一個較大的問題。
(五)制定風險處置與恢復計劃問題
在五項試點原則中,銀監會同時要求擬設民營銀行制定風險處置與恢復計劃,俗稱「生前遺囑」。一是制定風險處置與恢復計劃是銀監會今年才要求制定的,目前僅有安信信託、陝國投等幾家企業公告了相關的細則,對風險處置與恢復計劃的框架、內容等要求還不明確;二是對於還未成立的民營銀行,「還未出生,先設計死」在一定程度上有些強人所難。
(六)與政府部門溝通協調問題
推動發起設立民營銀行,需要得到當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同時按照目前的試點情況,一般一個省份只能獲得一個試點名額,在與同省份內其他有意發起設立民營銀行的企業競爭時,怎樣體現優勢是個較大的問題。發起設立過程中需要當地政府金融辦、銀監局和人行的支持和指導,要爭取建立起一個聯席會議制度或者成立推動民營銀行發起設立的協調工作小組。
(七)發起設立民營銀行申請材料的專業性問題
按照目前的要求,民營銀行申請籌建期間需要把未來民營銀行要面對的各類風險想明白,並把風險應對措施和預案寫清楚,按「向死而生」的原則,制定好風險處置與恢復計劃(俗稱「生前遺囑」)以及自擔剩餘風險的制度安排。只有做好了最壞的打算和各種可能的准備,才能被允許設立民營銀行。但銀監會還未制定民營銀行的籌建審批指引和文檔模板,如何編寫符合要求的籌建申請材料是個較大的難題。
根據經驗,整個編寫工作量基本上跟兩家主發起人做一次IPO差不多,各項材料一般是三冊(指兩個主發起人的情況,如果是多個主發起人則冊數更多),加起來大約有1000頁的份量,一般至少需要四個人全職參與、加班加點的編寫兩個月左右。大部分發起設立民營銀行的企業對銀行領域還比較陌生,對論證設立民營銀行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怎樣進行市場定位、制定發展戰略規劃、編制財務預測、設計內控體系等一系列工作一籌莫展,一般需要聘請具有銀行業從業經驗的人才和具有申請籌建民營銀行相關的經驗的第三方咨詢機構進行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