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股票式質押券商資格
現在幾乎券商都可以做質押這塊的啊
B. 哪些證券公司可以做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
基本所有公司都有這個業務
證券公司融資業務主要分為以下幾種:
一種是融資融券業務中的融資業務,就是投資者以內資金或容證券作為質押,向券商借入資金用於證券買賣,並在約定的期限內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這種融來的資金是只能用於證券交易。
一種是約定購回,是指符合條件的投資者以 約定價格向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賣出特定證券, 並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照另一約定價格購 回的交易行為。這種融資資金可提取,用於生產經營和補充短期流動資金,限制較少。
一種是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這種跟上一種類似,只是股票所有權不發生變動。
還有一種邊緣業務屬於第三方中介,可以抵押貸款,證券公司自身沒有這塊業務,但可以幫信託等金融機構承攬介紹需要融資客戶,然後收取承攬費。
D. 某上市公司大股東將自己持有的股票質押給證券公司 證券公司可以用來在2級市場買賣嗎
不可以 這部分股票將作為質押物凍結。券商不可以自由買賣。除非等客戶違約沒還款。
E. 大股東質押股票給券商,券商可以用質押股票做短差嗎
不能動的,只有在券商貸給大股東的錢出現嚴重下跌超出警戒線又沒有專其他資金過來補倉的情況屬下,券商才有權力強行平倉,按合同行使權力。
期貨交易的全過程可以概括為建倉、持倉、平倉或實物交割。建倉也叫開倉,是指交易者新買入或新賣出一定數量的期貨合約。在期貨市場上買入或賣出一份期貨合約相當於簽署了一份遠期交割合同。如果交易者將這份期貨合約保留到最後交易日結束他就必須通過實物交割或現金清算來了結這筆期貨交易。然而,進行實物交割的是少數,大部分投機者和套期保值者一般都在最後交易日結束之前擇機將買入的期貨合約賣出,或將賣出的期貨合約買回。即通過一筆數量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貨交易來沖銷原有的期貨合約,以此了結期貨交易,解除到期進行實物交割的義務。這種買回已賣出合約,或賣出已買入合約的行為就叫平倉。
平倉是指期貨投資者買入或者賣出與其所持股指期貨合約的品種、數量及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股指期貨合約,以了結股指期貨交易的行為。也可理解為:平倉是指交易者了結持倉的交易行為,了結的方式是針對持倉方向作相反的對沖買賣。
F. 股票質押式回購的門檻是多少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是普通投資者較少接觸的一種交易方式,操作起來其實並不復雜,這是指資金融入方以持有的股票作為質押物,向資金融出方融入一筆資金,約定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後拿回股票。
最通俗的理解,就是券商相當於一家當鋪,股東把股票「當」掉換錢,之後再拿一筆錢贖回這些股票。
證券公司應當根據業務實質、市場情況和公司資本實力,合理確定股票質押回購最低交易金額。其中融入方首次參與股票質押回購的,交易金額不得低於500萬元,此後每次交易金額不得低於50萬元。
單一證券公司接受單只A股股票質押的數量不得超過該股票A股股本的30%。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作為融出方的,單一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戶接受單只A股股票質押的數量不得超過該股票A股股本的15%。
G. 券商集合計劃資金如何參與股票質押式回購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業務流程
1、融入方、融出方、證券公司各方簽署《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業務協議》;
2、證券公司根據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託向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交易申報;
3、交易系統對交易申報按相關規則予以確認,並將成交結果發送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4、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依據深交所確認的成交結果為股票質押回購提供相應的證券質押登記和清算交收等業務處理服務。
H. 質押給券商的股票可不可以要求券商平倉 並直接還款
質押給券商的股票肯定可以賣出, 並直接還款,關鍵是你與券商的約定是怎麼樣,券商願不願意辦理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