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大會混亂
『壹』 小股東4年沒知情權出入收入帳目混亂不讓小股東看,可以收到公款打借條催公司清算,這樣做小股東合法嗎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東對公司財務有知情權,股東可以查閱公司賬目,如果公司不準查閱,可以起訴要求查閱。
『貳』 怎麼理解「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應當於會議召開5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將股票交存於公司
這相當於股權登記,由於是無記名股票,顧名思義就是沒有記載股東姓名的,那麼召開股東大會時,如何確定參會股東的身份、資格呢?
無記名股票是持有人即為公司股東。所以將股票在公司登記了、交存了,就確定了你的股東資格。交存後股票暫時不會流通,避免會議期間股東身份發生變更,因為如果不交存,把股票轉讓了就立即失去了股東資格。
這樣立法目的是:
避免無記名股票持有人隨意將股票轉讓後,卻又同時行使股東權利
『叄』 八人合夥開的公司,公司管理混亂,股東之間意見統一不了怎麼辦
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的規章制度,公司制定一些公司的管理制度,大家就會按照制度去做事情的了。至於股東意見不統一,人多嘴雜,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利益想法,你們可以推薦一個有能力,有比較專業的人做總經理,讓他統計規劃。有時候只有少數服從多數了。
『肆』 公司賬目混亂盈虧不明股東該怎麼辦
公司因財務問題產生糾紛的,應該依據公司章程的規定處理,如果糾紛不能協商處理的,可由股東表決處理。股東可做出以下舉措:第一提出書面的質疑,讓財務負責人對有疑點處做出合理的解釋。第二可以向股東會申請聘請第三方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賬目進行審計。第二、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條公司聘用、解聘承辦公司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決定。公司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就解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表決時,應當允許會計師事務所陳述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條公司應當向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伍』 總經理,總裁,董事長,董事會,股東大會,都是什麼意思,請簡單解釋
總經理:總管
總裁:總經理另一稱法,用總裁後他下面的經理也可以冠上「總經回理」
董事長:就是董事會答的頭
董事會:就是所有董事組成的機構,根據公司法,必須有董事會
股東大會:所有股東一起開會就是股東大會,最高權力機構
『陸』 6. 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
題目沒寫全,提供法條供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零二條
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釋義】 本條是對股東大會會議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規定。
股東大會會議的召開應當遵守法定程序,確定會議的召集人和主持人,這是會議能夠正常召開並有序進行的重要保證。
股東大會會議的召集人包括:
(1)董事會。董事會是由股東選舉產生的董事組成的公司經營決策機構,最了解公司的情況,是股東大會會議最適合的召集人,除特殊情況外,董事會為股東大會會議的法定召集人。同時,董事對公司負有注意及忠實義務,應當根據法律和章程的規定,通過董事會決議及時召集股東大會會議。對於股東大會年會,董事會應當在章程規定的時間、按照本法規定的程序召集。在出現本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的情形,應當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時,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並保證在2個月內召開。
(2)監事會。監事會在以下兩種情形下可以召集股東大會:一是在章程規定的期限內董事會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年會的義務時;二是在出現本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的情形,董事會在2個月內未召開股東大會時。
(3)符合條件的股東。股東是公司的出資者和公司財產的最終所有者,在股東大會會議不能正常召開的情況下,應當賦予股東召集股東大會會議的權力以維護其合法權益。同時,由於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較多、股權分散,如果賦予每一股東此項權力而不給予必要的限制,可能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甚至導致公司組織機構和運營的混亂。因此,本條對股東召集股東大會會議的權力做了以下限制:一是持股數額的限制,必須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二是持股時間的限制,必須連續持股90日以上:三是程序限制,必須是在出現應當召開股東大會的情形,而董事會、監事會均不履行其召集股東大會會議的義務時,上述股東才能自行召集。
股東大會會議的主持人包括:
(1)在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時,董事長為主持人;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2)在監事會召集股東大會會議時,監事會為主持人。
(3)在連續9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自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時,召集會議的股東為主持人;股東為數人時,該數人為共同主持人或者推舉其中一人履行主持人職責。
『柒』 股東會上,有人想搗亂,藉此搞黃,如何控制局面
從兩方面下手: 自己這邊要臨危不亂,靠氣勢壓著;
內亂必有外患,因外患才有內憂的發生,盡快處理好這外患,內憂就無大礙了。
若是 無理取鬧,挑事! 現在人出門不惹事,但也不要怕事!
『捌』 公司要召開股東大會,是要停盤的意思吧
很多大型網站上都會有公布的,比如金融界網站證券之星網站都有公布明日停牌一覽表。
答案補充
當然不能一般召開股東大會都是要停牌的啦。因為要公布一些重要的信息,怕造成盤中交易上的混亂
『玖』 這周開股東大會,總經理希望我們為公司的發展提建議,不知道怎麼提,沒有經歷過這些
董事長,總裁,CEO,這三個公司領導者的稱謂不僅僅是文字游戲,它包涵了企業管理制度的基礎,與其說是權力的基礎,還不如說是義務的基礎。 董事長的英文是Chairman(准確的說是Chairman of the Board),總裁是President,首席執行官是Chief Executive Officer,這是眾人皆知的。但媒體並沒有意識到這三個稱謂的微妙差異,經常把President譯成董事長或首席執行官,CEO有時候又被譯成總裁,情況十分混亂。Chairman這個職務可能是現代公司管理層最早確定的職務之一,因為它是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理論上講是公司管理層所有權力的來源。President和CEO都由Chairman任命,董事會只能由Chairman召集,非例行的股東大會一般也只能由Chairman召集(或者由股東聯名呼籲召集,這要看公司章程)。既然President和CEO都是由Chairman任命的,理論上講Chairman也可以隨時解除他們的職務;不僅如此,Chairman可以隨時解除任何人的職務,除了董事(Member of the Board)和監事(Member of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因為董事和監事不是公司雇員,而是公司的主人和仲裁人。因此我們常常看到一位弄砸了許多事情的CEO被罷免,卻依然保留董事職務;即使他沒有多少股份,仁慈的股東往往也會允許他在董事會繼續呆下去。總經理的基本職務:1、領導、制定、實施公司總體發展戰略2、按照董事會下達的年度經營指標,制定、實施年度經營計劃3、建立、健全公司管理流程、規章制度,推行公司文化,實現企業價值體系4、主持公司日常經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