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有股東會嗎
是的
,只要
你是多人有限責任公司
就必須設立股東會
你可以不設立董事會、不設監事會
❷ 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須設立股東大會嗎
那是肯定的
❸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與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區別是什麼
兩者之間沒有區別。
股東大會,是指由全體股東組成的,決定公司經營管理的重大事項的機構。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其他機構都由它產生並對它負責。股東大會職權與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職權相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章第二節的相關規定,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權力機關,它由全體股東組成,對公司重大事項進行決策,有權選任和解除董事,並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有廣泛的決定權。企業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經營決策一般都得股東大會認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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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的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會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做出決議。
9、對公司發行債券做出決議。
10、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等事項做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規定需由股東大會決定的事項。
❹ 股份投資人參加股東會嗎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可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要看公司章程。
根據《公司法》(2006)第一百零七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是否可以委託代理人參加股東會《公司法》沒有明確規定,也就是沒有禁止,所以要按照公司章程規定。
《公司法》規定,董事可以委託其他董事參加董事會。監事是否可以委託其他監視參加監事會議《公司法》沒有禁止,主要還依據公司章程。一般來說,股東會會議並不強行要求全體股東參加,除非公司章程另有明確規定。但本案中公司章程對股東會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則往往依據公司法的默示規定,即依據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除一些特殊事項需要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外,一般事項則只要不低於這個標准則表決肯定可以生效。如果還需要對具體的表決程度進行決議的話,則應召開股東會進行表決或全體股東協商一致,以彌補公司章程和公司法規定之不明確之處方為上策。而不出席會議的股東則視其為棄權。出席會議的股東人數應和表決程序(即表決標准)相適應。比如說表決時公司合並的決議要經代表三分之二表決權的股東通過的話,則出席股東會會議的股東人數必須滿足:其所代表的表決權肯定要高於2/3,否則有效的決議不可以產生,股東會也就沒有意義了。
如果股權超過2/3的股東參加了會議,並且股東會召集的程序、決議的程序和表決程序均合法且通過了相關決議,則決議應當有效。
希望解決了您的疑問。
❺ 股份有限公司召開臨時股東會的條件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條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有下列回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答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一)董事人數不足本法規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三)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五)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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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條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❻ 我是股份公司股東 現已調出 我是否有權參加股東大會
理論上你是有權參加的,但實際上一般大的股份公司的股東大會都不會有全部的股東參加,因為成本太高(一個股份公司的大小股東之和可能有幾十萬之多)。當然如果你自己願意去參加,應該是沒有問題的,但如果你不是大股東,只是一般股民的話去參加其實是沒有意義的。還是那句話,權利是有的,自便吧。
❼ 股份有限公司才有股東嗎
所有公司都有股東
董事會也是,當然有些公司規模小,可以不設董事會,但會有一個執行董事
❽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的區別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資產,分為等額股份,股東與其所持股份,對公司承擔版責任,公權司與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徵:
第一,股份有限公司是資合性公司,構成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基礎的是公司的資本,而非股東的人生
第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分成等額股份,股權與所持股份相一致,一股一權,數股數權
第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則必須經國家有關部門機關的批准
有限責任公司是指依據《公司法》在我國境內設立的、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徵:
第一,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責
第二,人資兩合性,有限責任公司的人合性,主要表現在公司股東之間,有點類似於合夥
第三,封閉性既非公開性,在股東人數上,一般不超過50人
第四,設立程序簡單,一般來說,只要具備公司法具備的條件,即可申請開戶
第五,股東對公司活動存在積及參與
第六,組織機構靈活,對於股東人數少,規模小的,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或設一至兩名監事,不設監事會
第七,規模具體升縮性,可大可小
兩種公司的特徵不同就是他們的區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