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違法經營股東
A. 請問如果公司違法經營,股東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股東參與了違法經營(即使沒有直接參與,但在公司的協議或章程中有載定也視為參與)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沒有參與、不知情的情況下,一般是由法人或法人代表、企業負責任或責任人承擔法律責任。
B. 公司法第幾條規定,公司股東在不知道情況下,公司從事違法經營,該股東不負任何
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C. 公司出現違法事件,股東擔什麼責任
公司出現違法事件,股東不承擔責任。
股東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從一般意義上說,股東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資者。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參照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記錄、董事會會決議、監事會會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董事、管層人員應當如實向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不得妨礙監事會或者監事行使職權;有權知悉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公司獲得報酬的情況;股東(大)會有權要求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股東會議並接受股東的質詢。
(3)公司違法經營股東擴展閱讀:
股東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
二、按時足額繳納出資,不得抽逃出資;
三、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參考資料:
股東-網路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D. 公司有違法行為的情況下該公司股東在什麼情況下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涉及到有違該公司的經營規章,還有就是一個賠償或者破產問題,跟一個連帶責任的問題
E. 公司非法經營罪,名義股東什麼罪,怎麼判
一、定義
非法經營罪,是指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以及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二、法律規定
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劵、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F. 有限公司非法經營股東是否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依照我國《公復司法》制第三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依照此規定可以總結出,在我國,公司的股東承擔有限責任。
但股東的有限責任並不是絕對的,在有些情況下,股東需要對公司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包括以下這些情形:
1、公司股東虛假出資、虛報注冊資本、出資不足等,導致實際到位的注冊資金沒有達到公司法關於公司注冊資金的最低標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產生的,對外產生的債務,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公司成立後,股東抽逃出資,導致公司履約能力不足的,股東應在抽逃公司資產的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3、公司股東實為一人,其餘股東僅為名義股東或者虛假股東的,公司的實質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名義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
G. 公司違法經營 股東負什麼法律責任
股東參與了違法經營(即使沒有直接參與,但在公司的協議或章程中有載定也視為參與)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沒有參與、不知情的情況下,一般是由法人或法人代表、企業負責任或責任人承擔法律責任。
H. 公司違法股東有責任嗎
公司出現違法事件,股東不承擔責任。
股東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
從一般意義上說,股東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資者。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參照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記錄、董事會會決議、監事會會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董事、管層人員應當如實向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不得妨礙監事會或者監事行使職權;
有權知悉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公司獲得報酬的情況;股東(大)會有權要求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股東會議並接受股東的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