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解禁股票繳稅
『壹』 原始股上市後解禁前送的股票要不要交稅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證監會於2009年12月31日聯合發布了《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計算方法是:
應納稅所得額=限售股轉讓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稅費)
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20%
2.我國自1994年起出台股票轉讓所得免稅政策,規定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這個「暫免」政策一免就是十多年!國務院當初決定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主要是針對個人在股票二級市場買賣股票的所得,並非針對上市公司自然人股東出售原始股(限售股)所得。因為當時的非流通股不能上市流通,實際上只有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流通股才能享受免稅政策。2005年股權分置改革後,股票市場不再有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劃分,只有限售流通股與非限售流通股之別,限售流通股解除限售後都將進入流通。這些限售股都不是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上取得的,卻與個人投資者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購買的上市公司股票轉讓所得一樣享受個人所得稅免稅待遇,加劇了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
『貳』 限售股解禁的稅收問題
1、限售股解禁時,個人交稅在是獲利後拋售後,進行收取。2、經國務院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20%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對個人轉讓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繼續實行免徵個人所得稅政策。3、轉讓限售股所得將征20%個人所得稅,計征方法是,以每次限售股轉讓收入,減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稅費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據北大金融與證券研究中心主任曹鳳岐表示,持有限售股的大部分是大的機構,少部分是個人,這里所說的「個人」其實包含機構。
『叄』 原始股解禁後賣出要交多少稅
股東們的解禁所得收入分別需要繳%的企業所得稅或20%的個人所得稅。其中個人所得稅中有部分可以根據地方政府稅收政策的不同可以實現不同比例的優惠。
應納稅所得額=限售股轉讓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稅費)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限售股轉讓收入,是指轉讓限售股股票實際取得的收入;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買入時的買入價及按照規定繳納的有關費用,合理稅費是轉讓限售股過程中發生的印花稅、傭金、過戶費等與交易相關的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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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在購買原始股之前,需要先了解承銷商是否具備銷售這只原始股資格,只有國家授權銷售原始股的機構才能對外銷售原始股,這類原始股都是經過篩選和調研後才公開銷售的,相對來說上市成功的幾率會比較大,如果向你推銷原始股的人或機構不具備國家授權的承銷資格,無論如何都不要去買,否則就會上當。
2、投資原始股風險是很大的,因此在投資之前一定要先了解原始股企業目前以前過往的經營狀況,主要是從銷售收入、利潤總額以及納稅情況來看,這些數據在原始股發售說明書中都可以看到。
3、通常情況下企業發行股票的目的是為了融資擴大再生產,這樣的企業是值得投資的,但是如果公司發行股票是為了償還債務或是填補以前的資金漏洞,那這樣的原始股也不會帶來什麼收益,公司上市成功的幾率將會很小,會將投資的風險最大化。
『肆』 解禁股如何上稅
扣稅是在解禁賣出所持證券後,按成交市值的20%收取。經國務院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對個版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權股取得的所得按20%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對個人轉讓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繼續實行免徵個人所得稅政策。
解禁股是指限售股過了限售承諾期,可以在二級市場自由買賣的股票。 解禁股分為大非解禁股和小非解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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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上市公司(特別是國企),有相當部分的法人股。這些法人股跟流通股同股同權,但成本極低(即股價波動風險全由流通股股東承擔),惟一不變就是不能在公開市場自由買賣。後來通過股權分置改革,實現企業所有股份自由流通買賣。
按照證監會的規定,股改後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應當遵守下列規定: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在12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轉讓;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在前項規定期滿後,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數量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在12個月內不得超過5%,在24個月內不得超過10%。取得流通權後的非流通股,由於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稱之為限售股。
『伍』 限售股解禁 如何交個人所得稅是解禁當天不管是否賣出都統一繳稅還是賣出時繳稅
1、應納稅所得額=限售股轉讓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稅費)
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20%
2、實際賣出收入繳稅,個人轉讓收入指轉讓限售股股票實際取得的收入。
3、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採取證券機構預扣預繳、納稅人自行申報清算和證券機構直接扣繳相結合的方式徵收。
政策依據:
《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三、個人轉讓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轉讓收入,減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稅費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即:
應納稅所得額=限售股轉讓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稅費)
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20%
本通知所稱的限售股轉讓收入,是指轉讓限售股股票實際取得的收入。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買入時的買入價及按照規定繳納的有關費用。合理稅費,是指轉讓限售股過程中發生的印花稅、傭金、過戶費等與交易相關的稅費。
如果納稅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實的限售股原值憑證的,不能准確計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稅務機關一律按限售股轉讓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稅費。
四、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限售股持有者為納稅義務人,以個人股東開戶的證券機構為扣繳義務人。限售股個人所得稅由證券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管理。
五、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採取證券機構預扣預繳、納稅人自行申報清算和證券機構直接扣繳相結合的方式徵收。證券機構預扣預繳的稅款,於次月7日內以納稅保證金形式向主管稅務機關繳納。主管稅務機關在收取納稅保證金時,應向證券機構開具《中華人民共和國納稅保證金收據》,並納入專戶存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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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准備完成情況,對不同階段形成的限售股,採取不同的徵收管理辦法。
《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五:
(一)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准備完成前形成的限售股,證券機構按照股改限售股股改復牌日收盤價,或新股限售股上市首日收盤價計算轉讓收入,按照計算出的轉讓收入的15%確定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稅費,以轉讓收入減去原值和合理稅費後的余額,適用20%稅率,計算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額。
納稅人按照實際轉讓收入與實際成本計算出的應納稅額,與證券機構預扣預繳稅額有差異的,納稅人應自證券機構代扣並解繳稅款的次月1日起3個月內,持加蓋證券機構印章的交易記錄和相關完整、真實憑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清算申報並辦理清算事宜。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按照重新計算的應納稅額,辦理退(補)稅手續。納稅人在規定期限內未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清算事宜的,稅務機關不再辦理清算事宜,已預扣預繳的稅款從納稅保證金賬戶全額繳入國庫。
(二)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准備完成後新上市公司的限售股,按照證券機構事先植入結算系統的限售股成本原值和發生的合理稅費,以實際轉讓收入減去原值和合理稅費後的余額,適用20%稅率,計算直接扣繳個人所得稅額。
『陸』 原始股解禁上市收益要扣稅嗎稅率怎麼算
原始股解禁上市收益要扣稅,按賣掉後的成交價減去成本後的盈利要交版20%的所得稅。
根據《財政權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 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個人轉讓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轉讓收入,減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稅費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即: 應納稅所得額=限售股轉讓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稅費) ;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20% 。
(6)股東解禁股票繳稅擴展閱讀: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 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四、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限售股持有者為納稅義務人,以個人股東開戶的證券機構為扣繳義務人。限售股個人所得稅由證券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管理。
五、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採取證券機構預扣預繳、納稅人自行申報清算和證券機構直接扣繳相結合的方式徵收。
六、納稅人同時持有限售股及該股流通股的,其股票轉讓所得,按照限售股優先原則,即:轉讓股票視同為先轉讓限售股,按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柒』 原始股解禁個人所得稅了嗎
原始股解禁個人所得稅是在解禁賣出所持證券後,按成交市值的20%收取。
經國務院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20%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對個人轉讓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繼續實行免徵個人所得稅政策。
解禁股是指限售股過了限售承諾期,可以在二級市場自由買賣的股票。 解禁股分為大非解禁股和小非解禁股。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證監會於2009年12月31日聯合發布了《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計算方法如下:
應納稅所得額=限售股轉讓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稅費)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20%
2.我國自1994年起出台股票轉讓所得免稅政策,規定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這個「暫免」政策一免就是十多年!國務院當初決定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主要是針對個人在股票二級市場買賣股票的所得,並非針對上市公司自然人股東出售原始股(限售股)所得。
因為當時的非流通股不能上市流通,實際上只有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流通股才能享受免稅政策。2005年股權分置改革後,股票市場不再有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劃分,只有限售流通股與非限售流通股之別,限售流通股解除限售後都將進入流通。
這些限售股都不是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上取得的,卻與個人投資者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購買的上市公司股票轉讓所得一樣享受個人所得稅免稅待遇,加劇了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
『捌』 公司股權激勵解禁所得收益交多少稅
對於限制性來股票的個人所得稅的自繳納是這樣的:
如某高管被授予10萬股限制性股票,鎖定期為一年,分三年以30%、30%和40%解鎖。
則在授予日的時候,不產生納稅義務。
在鎖定期後,第一次解鎖的股份為3萬股,在解鎖後一般都會有一年的禁售期,在禁售期滿之後,就產生了納稅義務。
那麼這名高管在被授予限制性股份經過一年的等待期和一年的禁售期後,就產生了納稅義務。
應納稅總額為:
應納稅所得額=(股票登記日股票市價+本批次解禁股票當日市價 / 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實際支付的資金總額×(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數÷被激勵對象獲取的限制性股票總份數)
——(以下簡稱「公式一」)
但是,對於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所得,在應納稅額和納稅期限的規定上,稅法規定了兩方面較為優惠的納稅方法。
一方面是按照財稅〔2005〕35號和國稅函〔2009〕461號文的規定,對於應納稅額的計算,可根據員工的任職月份數進行平攤後再對應相應稅率計算應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