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什麼是有限售條件流通股東和無限售條件
Ⅰ 什麼是新增無限售條件流通股份
新增無限售股是相對於新增限售股而言的.
新增限售股是只大股東在年度分紅時,以送股或資本金轉增股本來回報股東的時候,自己所新增的股票,但是大股東限售股是在股權分置改革時承諾在規定時間內不通過交易所出售的股票數量,相應在該時間段內通過送轉新增的股票也不能上市流通.
而新增無限售股是本來就在市場上流通,通過公司送轉時得到的股份,可以自由在交易所流通.
例如:一家公司總股本有10股,其中大股東有5股限售股,散戶和其他機構有5股,2006年公司以10送10回報股東,這樣就變成,公司總股本變為20股,其中大股東有10股限售股,散戶和其他機構有10股,而散戶和其他機構手中就多了5股,這5股就是新增無限售股...
Ⅱ 無限售條件股股東和有限售條件股股東的意思
1、無限售條件的股東指:沒有持限售股票(既沒有出售限制的普通股票)的股東。
2、有限售條件股股東是指股份持有人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或按承諾有轉讓限制的股份,包括因股權分置改革暫時鎖定的股份、內部職工股、機構投資者配售股份、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股份等。
有限售條件股份分類為:
1、國家持股,是指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機構或部門(如國有資產授權投資機構)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國有法人持股,是指國有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事業單位以及第一大股東為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且國有股權比例合計超過50%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3、其他內資股,是指境內非國有及國有控股單位(包括民營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等)及境內自然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4、外資持股,是指境外股東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Ⅲ 什麼是有限售條件流通股東和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股東
沒有這個 沒有必要吧
Ⅳ 有限售條件流通股與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區別
股改後,過去的法人股國家股都變成了流通股.去年股改時一部分承諾限制上市流通時間的流通股8.1後到期,可以上市交易. 要知道,在過去的股票發行中,流通股在總股本中占的數量比例是比較小的(30%左右),通過支付股改對價,原流通股也就是再增加了30%(按股改平均對價算,不是總股本增加30%). 因此從8.1開始大量的未上市流通股(限售流通股)開始進入二級市場.這部分流通股的成本(不算時間成本)是相當低的,有的幾經分紅相當於0成本,上市套現必須有人來接盤.
Ⅳ 什麼是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東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東增加了是不是好事
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東即流通股東。流通股東數量增加意味著籌碼分散,不好。但如果顯示有新進機構,是好事,因為基金介入一般是看好該股基本面。
Ⅵ 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是什麼意思
一、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是指上市交易或轉讓受特定條件(如期限、數量等)限制的上市公司股份。
二、目前,我國證券市場中廣義的「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主要包括:
1、上市公司發起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以及上市公司在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
2、機構配售股。上市公司進行新股發行或股票增發時,將其發行股票數量中的一定比例配售給機構投資者,經過一定鎖定期後,該部分股份方可上市交易或轉讓。
3、股權分置改革之後原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股權分置改革之後,原非流通股在支付股改對價後獲得流通權,但其轉讓受到一定期限及數量的限制。
Ⅶ 新增無限售條件流通股是啥意思
新增無限售股是相對於新增限售股而言的.
新增限售股是只大股東在年度分紅時,以送股或資本內金轉增股本來回容報股東的時候,自己所新增的股票,但是大股東限售股是在股權分置改革時承諾在規定時間內不通過交易所出售的股票數量,相應在該時間段內通過送轉新增的股票也不能上市流通.
而新增無限售股是本來就在市場上流通,通過公司送轉時得到的股份,可以自由在交易所流通.
例如:一家公司總股本有10股,其中大股東有5股限售股,散戶和其他機構有5股,2006年公司以10送10回報股東,這樣就變成,公司總股本變為20股,其中大股東有10股限售股,散戶和其他機構有10股,而散戶和其他機構手中就多了5股,這5股就是新增無限售股...
Ⅷ 請問有限售條件股份和無限售條件股份有什麼區別請高手詳細解釋。
無限售可以隨時賣出,有限售條件的有解禁期,到規定時間才能上市流通。
Ⅸ 有限售條件股份的條件是什麼無限售條件股份又是什麼
有限售條件股份的條件就是時間限制。無限售條件股份就是沒有時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