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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散夥法人不

發布時間: 2021-03-22 06:45:52

1. 股東撤了散夥了,公司要怎麼處理

答復:詳細分析這個問題?
按公司的股權交易暫行條例執行上市公司《股東法》政策決議,和按國家政策實施《擔保法》及法律法規條例執行,或現將房地產公司持有法人代表資格或董事局股東成員,以集團公司宣布倒閉之後,應該由當地市、縣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控訴等處理善後事宜,和按國家政策實施公司《破產法》及法律法規條例執行,以集團公司賬務清單核算匯總數據報表,或現將房地產公司(法人、股東成員)全部固定資產總額及主營業務收入總額,進行獨立核算匯總數據報表,或將房地產公司(法人、股東成員)全部固定資產包括(產權、房產)以行政資源關系,通過拍買交易公司進行公開拍買。
謝謝!

2. 與人合夥開公司自己是法人,如果要散夥,法人比對方佔有哪些優先權

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不同的,法人是指公司,
兩人合夥開公司,一般都是有合夥協議,或者工商登記為股東。
法定代表人人沒有什麼優先權,
一般來說,法定代表人有責任和義務,同時也享有權利。
股東只是對公司投資,可以從獲得公司的合法收入中收益,根據協議還有其他的權利和義務。

3. 那如果有散夥協議,合夥人不簽字,法人能注銷掉公司嗎

不能,公司注銷需要全體股東同意,出具股東會決議。

4. 因為合夥的ktv,現在股東之間不和,法人代表可以申請散夥不

這需要股東與法人代表自己協商解決,真的無法解決,可以起訴法院

5. 當全資股東與法人有分歧時,股東有權要求解散公司嗎

股東是全資的,那說明法定代表人是聘請的。股東肯定是有權利解散公司的。

6. 一個公司的法人股東自身解散了,那它的法人資格不存在了,如何去那個公司主張股東權利

法人股東解散是需要全體股東同意的啊!既然解散了,肯定有轉接該公司的新公司,向這個新公司主張權利,沒有新公司,那就應該有破產清算程序,去法院進行破產公司的債權人登記,從破產財產中主張股東權利.建議你看一下<公司法>

7. 在什麼條件下法人可以解散公司

公司解敢是指已經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現而停止公司的對外經營活動,並開始公司的清算,處理末了結事務從而使公司法人資格消滅的法律行為。

根據公司解散是否屬於自願,公司的解散事由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任意解散事由;另一類是強制解散事由。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類:一類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類是強制解散的原因;一類是股東請求解散。

一般解散的原因

一般解散的原因是指只要出現了解散公司的事由公司即可解散。我國公司法規定的一般解散的原因有: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但在此種情形下,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繼續存在,並不意味著公司必須解散。如果有限責任公司經持有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經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公司可以繼續存在。

(2)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強制解散的原因

強制解散的原因是指由於某種情況的出現,主管機關或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公司法規定強制解散公司的原因主要有:

(1)主管機關決定。國有獨資公司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作出解散的決定,該國有獨資公司應即解散。

(2)責令關閉。公司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主管機關依法責令關閉的,應當解散。

(3)被吊銷營業執照。

請求解散的原因

新修訂的公司法規定,當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在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8. 合夥經營散夥後,股東要舉報法人代表,是否法人代表難逃一劫

這種情況要找個好點的律師啦。

9. 公司股東之一要求解散公司,法人代表和另外一個股東不同意怎麼辦

解散公司要有法律規定的事由,符合相應的事由(公司經營嚴重困難等)後,要回求解散公司的主答體還必須符合法律要求的持股比例,打倒上述兩個條件後,才可以要求司法解散。如果其他股東不同意解散,那麼可以在達到上述條件後要求法院解散。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

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9)股東散夥法人不擴展閱讀:

法定解散原因: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但在此種情形下,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繼續存在,並不意味著公司必須解散。

如果有限責任公司經持有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經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公司可以繼續存在。

(2)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當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在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0. 股份制公司法人宣布散夥,其餘股東可以要求法人給予一定的補償嗎

佔50%股份的股東提出散夥,如果你們同意,要進行資產評估。然後再按股東比例承擔盈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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