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出資人是不是股東
① 不在工商登記上注冊的出資人算不算公司股東
不是,但可以依法主張相應的權利,例如:
當事人依法履行出資義務或者依法繼受取得股權後,公司未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股東名冊並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當事人請求公司履行上述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並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下列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前述規定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的歸屬發生爭議,實際出資人以其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為由向名義股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名義股東以公司股東名冊記載、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為由否認實際出資人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股東名冊、記載於公司章程並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義股東將登記於其名下的股權轉讓、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實際出資人有權追回;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股權:
(一)受讓人受讓該股權時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三)轉讓的股權依照法律規定已經登記。
受讓人依照前述規定取得股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名義股東處分股權造成實際出資人損失,實際出資人請求名義股東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公司債權人以登記於公司登記機關的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為由,請求其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承擔補充賠償責任,股東以其僅為名義股東而非實際出資人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義股東根據前述規定承擔賠償責任後,向實際出資人追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② 已認繳出資但未實繳出資的是否具有股東身份
具有股東身份。
判斷是否具有股東身份,要看是否在工商局登記(只要認繳就能登記)。
③ 出資人和股東有什麼區別
股東,顧名來思義就是出錢辦自公司的人,出資人可以是董事會里的行政人員,但不一定是股東。股東會是公司里的權力機構,對公司的管理做出實質性的決策.
股東擁有的是所有權,出資人擁有的是資金債權。
股東一般不能退股,只能轉讓。出資人到期後,出資人可以向資金債務人請求償還。
擁有公司股份就可以參與公司決策。擁有出資人與決策權無關。 股東可以享受分紅。出資人最多隻有利息。
出資人一般可以按照「出資」份額來分配公司的剩餘資產;而無論「投資」金額的多與少,只要不是入股形式的出資,都不能取得分配公司剩餘資產的資格。
「出資」作為股份的表現,將通過股東分紅的方式實現回報;而「投資」則一般是通過投資協議所約定的利潤分配方式實現回報。
出現「出資」不足時,公司清算時債權人可追究股東的補充出資責任;而「投資」不足時,公司債權人不能追究投資人的出資責任。
④ 什麼是名義股東,什麼是實際出資人,有什麼區別與聯系,各自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是什麼
1. 名義股東與實際出資人
(1)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並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合同法第52條規定的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在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之間,實際出資人的投資權益應當依雙方合同確定並依法保護。
(2)權屬爭議。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的歸屬發生爭議,實際出資人以其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為由向名義股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實際出資人成為公司的股東成員。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股東名冊、記載於公司章程並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名義出資人處分股權。
①名義股東將登記於其名下的股權轉讓、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實際出資人以其對於股權享有實際權利為由,請求認定處分股權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處理。
【解釋】受讓方構成善意取得,交易的股權可以最終歸為其所有。
②名義股東處分股權造成實際出資人損失,實際出資人請求名義股東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⑤ 實際出資人應符合什麼條件才能成為公司法意義上的股東
公司法司法解釋3
第二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並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
前款規定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的歸屬發生爭議,實際出資人以其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為由向名義股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名義股東以公司股東名冊記載、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為由否認實際出資人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股東名冊、記載於公司章程並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⑥ 公司法中關於名義股東與實際股東的詳細解釋。
名義股東和實際股東,是隱名股東和實名股東。
名義股東,是在公司工商登記的章程等文件中登記作為股東身份的人。
而實際股東,是在公司工商登記的章程等文件中未作為股東,但由名義股東登記持有其股權,實際在公司中享受股權權利的人,在公司法和司法解釋中是隱名股東。
⑦ 實際出資人和名義股東可以是同一個人嗎
因為可惡的小米化妝鏡自動亮睡不著覺,特此回答:實際投資人和名義股東是兩個相對立的概念。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不可能是一個人。他倆的關系一般是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簽了一份代持股協議,由名義股東代持股,然後實際出資人獲得收益,但是不會出現,所以實際投資人又成為隱名股東,名義股東又稱為顯名股東。而在實際過程中,只有民意股東享有股東的權利,實際出資人不享有股東的權利,他只有與名義股東有合同關系。
⑧ 有限責任公司里的"出資人"是不是股東
雖然他是最大股東..但也不能一票否決啊..你門也是股東只是說入股少點,,他才40%,,必須經過開股東大會才能通過決定一些決策和
公司規章制度的。.除非他股份占%55以上..不然他權利不算大......不需要250萬吧..多了,有限責任公司..你是什麼樣公司..是賣東西還是科技??這個沒說明..不過一般只要100萬以上就行了..
不對啊..你說他出錢,,你門有人出
專利和技術..那應該說注冊的資金應該少點
流動資金不夠用..注冊成立公司後可以借用公司的名義去銀行貸款或向朋友借..因為你門有公司做後盾..但你門要努力應運好公司贏利哦..最好每年收入有萬做單位.指的是利潤
⑨ 出資人和股東是一樣的嗎
出資人和股東是公司籌建的不同階段的名稱,公司成立前是出資人,成立後是股東。
公司分為四類:一人公司
有限公司(50人以下)
國有獨資公司(一個股東)
股份有限公司(不限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