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董事獨立董事
⑴ 是不是只有股東才能做董事外部董事和獨立董事區別大嗎
1.董事是代表股東權益的,也就是代表出資人權益,所以董事不一定是股東,例如國有獨資企業,股東是國家,包括外部董事也都是沒有股份的。2.外部董事包括獨立董事,外部董事和內部董事相對而言的,基本是指不在該公司任職,獨立董事是指外部董事中與該公司沒有任何關聯的。
⑵ 獨立董事和股權董事一樣嗎
獨立董事是指獨立於公司股東且不在公司中內部任職,並與公司或公司經營管理者沒有重要的業務聯系或專業聯系,並對公司事務做出獨立判斷的董事。
其最根本的特徵是獨立性和專業性。
所謂「獨立性」,是指獨立董事必須在人格、經濟利益、產生程序、行權等方面獨立,不受控股股東和公司管理層的限制。
1、資格上的獨立性。
2、產生程序上的獨立性。目前,上市公司中絕大部分都是國有企業,其法人治理結構本身就存在很大的問題,如所有者代表缺位、內部人控制問題、大股東操縱股東會等,很難確保獨立董事的獨立性,而且現在許多獨立董事是由公司的領導或管理層拉來或請來的「人情董事」,權力不清,職責不明。
3、經濟上的獨立性。經濟的獨立性不能僅僅從表面上去理解,獨立董事只要工作認真、盡職盡責,並就其過錯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就應該獲得與其承擔的義務和責任相應的報酬,應該建立一套合理的激勵約束機制。
4、行權上的獨立性。在我國上市公司中獨立董事的作用並沒有得到充分發揮,主要原因:一是獨立董事在上市公司的董事會中的比例太低,二是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中沒有設立相應的行權機構。
所謂「專業性」是指獨立董事必須具備一定的專業素質和能力,能夠憑自己的專業知識和經驗對公司的董事和經理以及有關問題獨立地做出判斷和發表有價值的意見。目前,我國企業的獨立董事一般是社會名流,而且身兼數職,一年只有十幾天的時間花在上市公司身上,他們對上市公司很難有時間全面了解,並在此基礎上發表有價值的意見,而社會名流未必真正懂得經營和管理,更缺乏必要的法律和財務專業知識。
股權董事是指持有公司股份進而成為董事,但是不在公司任職,基本與公司經營沒有關聯。
⑶ 何為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和董事的區別
獨立董事和一般的董事區別主要體現在任職條件和職權方面。獨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回司擔任除董事之外答的其他職務,並與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的董事。非獨立董事則與之相反。獨立董事從本質上講是董事,獨立董事是針對於上市公司產生的,在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是不存在獨立董事的。獨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並與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的董事。意思是,獨立董事必須要保持獨立性,要發表獨立意見,與一般董事是不同的。獨立董事最根本的特徵是獨立性和專業性。獨立董事最主要的特點是不擔任公司其他職務,和公司股東也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判斷的關系,所以始終能保持客觀中立,對一般董事、高管等人員進行監督。非獨立董事則與之相反,通常有三種身份:公司雇員,內部董事的家眷親屬,董事控股其他公司的雇員。
⑷ 什麼是董事,什麼是獨立董事,什麼董事長差別
董事(Member of the Board, Director) 是指由公司股東會選舉產生的具有實際權力和權威的管理公司事務的人員,是公司內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對內管理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經濟活動。占據董事職位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法人充當公司董事時,應指定一名有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為代理人。
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主要職責是領導董事會 獨立董事是指具有完全意志、代表公司的全體股東和公司整體利益的董事會成員,獨立董事獨立於公司的管理和經營活動以及那些有可能影響他們做出獨立判斷的事物之外,不能與公司有任何影響其客觀、獨立判斷的關系。它不代表出資人、管理層、股東大會、董事會任何一方的利益,因此會從企業自身出發,顧全大局,改變董事會決策一家之言的局面,並將最終給所有股東帶來利益。
⑸ 獨立董事與董事長有什麼區別
獨立董事與董事長的區別有任職、地位、職責等的不同。
1、任職不同內
獨立董事不在公司中內部任容職,並與公司或公司經營管理者沒有重要的業務聯系或專業聯系,並對公司事務做出獨立判斷的董事。
董事長是公司內部治理的主要力量。
2、地位不同
獨立董事是非執行董事的一種,不在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職務,公司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是外部董事,具有超然獨立的地位,能對內部人產生約束。
董事長是董事會權利的集中的代表,是公司董事會的領導,其職責具有組織、協調、代表的性質。
3、職責不同
獨立董事對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負有誠信與勤勉義務,獨立董事應當獨立履行職責,不受上市公司影響,受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他與上市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董事長的主要職責是領導董事會。對內管理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經濟活動。
⑹ 獨立董事可不可以是股東
根據《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
三、獨立董專事必須具有獨立性
下列屬人員不得擔任獨立董事: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會關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兒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
(三)在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
(四)最近一年內曾經具有前三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
(五)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七)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人員。
說明持有1%以下的股東還是有擔任獨立董事的可能性的。
⑺ 董事,監事和獨立董事的區別,股東會,監事
董事:股東選舉產生,負責公司的重大戰略和重要人事任免;
監事:不負責公司治理,監管公司治理中有沒有違背規則、侵害中小股東利益、或者違法的行為。
比喻:股東是人民,董事是人大代表,董事會是人民代表大會;選出的決策層組成政府,CEO是國家主席,CFO是財政局局長,CTO是科技局局長等。監事是檢察官,獨立董事是紀委。
獨立董事作用也是監察。公司結構分為英美流和德國流,英美公司主要依賴資本市場的調控,德國公司主要依賴銀行系統調控,所以兩者的監察手段很不相同。中國公司既有獨立董事、也有監事會監事。獨立董事不在公司擔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職位、對公司重大事項,發表獨立意見,享有特別話語權,起監督制衡、決策支持和溝通聯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