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更換員工工齡
A. 公司換老闆,員工以前的工齡會清零嗎
公司換老闆,員工之前的工齡是不會清零的,因為你們公司沒有宣告倒閉或破產。這是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的,所有的生產還是按之前的執行。所以你不用擔心這一點。
B. 公司變更名稱和法人代表後,員工的「工齡」是否可以延伸,如何補償
公司無論變更什麼登記事項,主體都沒有變更,你與公司的法律關系都沒滅失,根本不涉及「工齡」問題。也許變更了投資者或法人代表,公司經營方向或管理方式發生了變化,到是有可能解聘你,招聘更適合新的經營方向的員工。此時千萬不要提什麼補償問題啊!保住飯碗是第一位。
C. 公司變更股東成立新公司後,工齡如何計算,n+1如何計算
工齡一般是根據你社保參加年限算起的,和公司成立沒有直接關系。你社保參加多少年,累積起來就是多少年工齡
D. 勞動合同法,股權轉讓,公司員工的工齡可以一起轉讓嗎
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版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權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2、依據上述規定,在於新老闆簽訂勞動合同之前,必須向他表述上述法律規定,請他與原老闆協商劃清經濟補償的的責任,該誰承擔要有書面的承諾。兩位老闆應該都是明白人,特別是新老闆同要是不把這事說清楚,它將為別人承擔責任
E. 公司遷址,地點不遠,增加新股東,員工工齡是否能買斷
首先,「買斷工齡」是沒有法律和政策依據的。盡管國家有關法規或者政策允許職工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自謀職業,並一次性給付安置費」等等,但是這些規定或者是針對試點城市,或者屬於針對困難企業自謀出路的職工而言的。如果不屬於困難企業,或者試點城市的破產企業,如果職工不願意與企業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是不允許「買斷工齡」的,如果職工自願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者企業提出並經雙方協商一致而支付並經濟補償金的,是按照《勞動法》的規定獲得的補償,而不屬於「買斷工齡」支付的對價。
此外,那些強制「買斷工齡」和以「下海」為名要求「買斷工齡」都是違反《勞動法》的違法行為,應予糾正。
F. 公司轉讓原公司是否需要賠償員工工齡
公司轉讓,屬於投資人變更,作為用人單位的公司依然存在,新的投資人依法承繼之前投資人的法律義務,老員工的利益並未因為轉讓受損。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公司無需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公司轉讓,老員工被辭退,可以得到補償。變化合同主體,算單方終止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支付相應的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規定發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G. 老闆變成小股東員工工齡怎麼辦
我來回答:
1、股東的增加或減少,股份的增大或減小,大股東入股,老闆變成小股東,等等,這些都是股東發生了變化,與企業員工的工齡不相干,工齡的計算是法定的,不隨股東變化而變化;
2、股東的變化,老闆的變化,對企業的工種、對員工的工資進行合理的變化,這雖然不違法,但必須有合理的說法,工種變化是為了什麼,要讓員工能接受,工資變化為什麼,不僅要員工接受,而且不能違反國家最低工資的規定。
H. 本人連續在同一單位工作12年,期間單位變更股東,工齡能算12年嗎
變更股東跟你沒有關系的,當然要算12年工齡呀
I. 合同主體變更員工工齡如何計算
應該是合並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前提是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合同主體變更)
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如果新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必須支付你們在原公司期間工齡的經濟補償金。
至於修改舊合同還是簽訂新合同,以及合同形式等,都需要協商。
J. 公司變更名稱和法人代表後,員工的「工齡」是否延續,解僱後如何補償
因用人單位的合並、兼並、合資、單位改變性質,法人改變名稱等原因而改變工作單位的,其改變前的工作時間可以計算為在本單位的工作時間,由於成建制調動、組織調動等原因而改變工作單位的,是否計算為在本單位的工作時間,在行業直屬企業間成建制調動或組織調動等,由行業主管部門作出規定,其他調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作出規定。
因此,你的情況應該是連續計算工齡,解除勞動合同後按此工齡給予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