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與股東協議沖突
① 股東私下簽訂利潤分配協議於章程沖突時合法嗎
協議本身如果是有4個當事人共同簽署的話當然有效,但是因為與工商登記的章程不符,如果將來四人之間發生紛爭,很可能被其他人以此為由進行抗辯,最好是再做一個變更登記。從你的描述看來,對於雙方的風險都很高,CD的出資沒有得到工商登記,而CD不承擔公司經營風險是什麼意思?虧損的話不承擔么?這對AB也不太公平。這也可能導致未來在合同上的糾紛。
② 發起人協議與公司章程沖突時,以什麼為准
一般都是以後一個文件為准。來辦公司,一般都是首先擬定發起人協議,然後再協議落實公司章程。如果是這樣,而且兩份文件都沒有具體約定的,就是以公司章程為准。但如果發起人協議是公司章程的補充,就應以發起人協議為准。
希望我的解答能幫到你
③ 公司章程股東表決權前後矛盾如何解決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行使表決權的方法可由公司章程自行約定,公司章程未約定的,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按照公司法要求,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項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東原則上也都按照登記的持股比例享受權利,但公司章程和股東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條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每一股份代表一表決權,那麼按照出資比例,股份多的股東的表決權就大,所持表決權如果超過51%,則此股東就可以通過股東會決議,但是如果涉及到重要決議,則是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④ 設立協議與公司章程發生沖突該以哪個為准
公司章程往往是以設立協議為基礎而制定的,設立協議的主要內容,通常都會被公司章程所吸收。如果兩者發生了沖突,在實際適用時,應當以公司章程為准。
公司設立協議的效力期限,一般僅僅限於公司成立。公司一旦成立,公司設立協議的效力就終止,有關公司設立與經營管理的相關事項,均應有公司章程予以規范。
在現實生活中,公司章程大多是在公司設立協議之後簽署的,根據法律文件的時間效力判斷,應當以公司章程為准。
⑤ 練律師談丨股東協議與公司章程出現沖突時,該如何適用
按照法律規定辦理。
⑥ 出資證明書、股東協議、出資登記和公司章程不一致,哪個效力大
在工商登記的公司章程效力最大,一般以章程為準的,這個是對第三人講的版。對於內部的話是以私下權的協議為準的。這就是有的人做為實際控股人的情況,出資證明書只在股東和公司之間有效,對第三人無效。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規定公司名稱、住所、經營范圍、經營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項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備的規定公司組織及活動基本規則的書面文件。
⑦ 股東協議,出資登記和公司章程不一致,哪
在工商登記的公司章程效力最大,一般以章程為準的,這個是對第三人講的。對於內部的話是以私下的協議為準的。這就是有的人做為實際控股人的情況,出資證明書只在股東和公司之間有效,對第三人無效。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規定公司名稱、住所、經營范圍、經營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項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備的規定公司組織及活動基本規則的書面文件。
⑧ 當公司章程與合同發生沖突時,怎麼辦
對於相同的法律事項,設立協議與公司章程有不同的規定,無疑設立協議應讓位於公司章程,自然失效。如果設立協議中有公司章程未涉及但又屬公司存續或解散之後可能會遇到的事項,相應的條款可繼續有效,但效力只應限於簽約的發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