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與法她是不是股東
❶ 經濟糾紛案件:法人不是我,我只是股東,我與法人各佔50%股份(也簽的
您說的法人是你們合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應該也是股東,你們各佔50%的股份,股東對外轉讓股份應經股東會決議,否則不能生效,你作為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對於你所出資購買的辦公設備和物料,是作為對公司的出資還是什麼?如作為對公司的出資其所有權屬於公司,已不是你個人的,所以你不能私自取回。
❷ 法人與股東的關系
法人是企業的負責人,是由股東會或者董事會選舉產生的。股東只是公司的資金投入者,股東構成的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而一般的公司的法人都是由董事長(即股份持有最多的人)來擔任的。法人享有經營管理的權力,而股東只是投資者,享有收益等權利。在跟其他公司簽合同時,只有企業法人簽字才有效。
股東與法人區別如下:
1、法定代表人承擔經營中的責任,股東承擔的是出資的責任。
2、法人享有經營管理的權力,而股東只是投資者,享有收益等權力。
3、一般股東只承擔資金責任,而法人要承擔所有責任,包括法律責任。
4、在跟其他公司簽訂合同時,只有法人簽字才算有效的。
(2)經濟與法她是不是股東擴展閱讀:
股東與法人的定義不同:
1、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股東的主要權利是: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
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2、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這種組織既可以是人的結合團體,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組織的財產。
從根本上講,法人與其他組織一樣,是自然人實現自身特定目標的手段,它們是法律技術的產物,它的存在從根本上減輕了自然人在社會交往中的負擔。法律確認法人為民事主體,意在為自然人充分實現自我提供有效的法律工具。
❸ 經濟法 股東權益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股東不得獨立從事其他經營行為,具體要看四方有沒有合同約定不得經營,否則該股東是可以從事其他獨立經營的。
-----補充:從你所述來看,此股東做法確實侵害了公司利益,分析如下:
該股東作為公司股東和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不得損害公司利益,經營與公司相競爭的業務。其行為違反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嚴重侵害了公司的利益,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公司法》第二十條規定:「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行為的,「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❹ 注冊人一定是法人嗎還是股東
公司注冊人與法人的不同
主要區別分析如下:
一、公司注冊人是指做公司注冊營業執照辦理這一套行政手續的自然人,他只要是股東委託的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即可。注冊人就是股東。最明顯的問題是如果這個公司支持不下去了,注冊人名字在工商局將會被拉入黑名單,以後的三年都不可以再注冊。如果公司經營過程中出現問題,股東是需要承擔一定責任的。公民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二、公司法人通俗的說就是指一個獨立的單位,法律上把一個單位看作一個法律上的人,他就像自然人一樣有自己的財稅和榮譽。最常見的是公司,比如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等。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稱之為企業法人這一概念的另一含義就是存在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換句話講,並不是所有企業都是法人。
法人是世界各國規范經濟秩序以及整個社會秩序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各國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徵,但其內容不盡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論,法人制度理論成為世界各國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規范經濟秩序以及整個社會秩序的理論基礎。
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以股東主體身份來分,可分機構股東和個人股東。機構股東指享有股東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機構股東包括各類公司、各類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各類非營利法人和基金等機構和組織。個人股東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東。
❺ 法人代表和營業執照上的法人代表不是一個人但他是股東有問題嗎
你所說的有問題嗎,是指什麼問題呢?
營業執照上的法人,才是真正的法人,除回此之外,另答外的法人是怎麼來的呢?
舉個栗子:假設A是營業執照上的法人,B是樓主說的另外一個法人(並且是股東),那麼請問,憑什麼說B是法人呢?明明營業執照上寫的是A,為什麼說B是法人呢?這個B是法人的理由是如何來的呢?這個我是百思不得其解。。
❻ 關於企業法人與股東的經濟糾紛
一:認為股東有違法侵權行為或是其他有損公司利益的行為,可依據《公司法》相關規定提起民事訴訟。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 【挪用資金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股東轉移公司資金是否構成挪用資金罪需要看是否滿足挪用資金罪的犯罪構成條件。
非法挪用資金罪的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資金的使用收益權,對象則是本單位的資金。
(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
(四)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出於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貸本單位資金,並且利用了職務上的便利,而仍故意為之。
❼ 我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但不是股東,如果公司出現經濟糾紛,責任由誰負責
公司出現經濟糾紛,由法人以公司全部資產對外負債,股東因其出資比例負有限責任。以您情況來看,股東以其全部出資負責,法人負管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