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東小股東定義
㈠ 股份制公司大股東的小股東在權利上有什麼區別,可以參與決定權嗎
首先你這個退股的股東,退股退得不明不白,不符合當初簽訂的股份合同協議,多半股東退股是按照退股當時的所有資產的總價值退出自己擁有的股份。如果僅僅只拿走6500元作為10%股份退股,那麼變相認定合作項目總價值為65000元。換個角度就是用6500元出售10%的股權。6500元如果由私人支付,那麼這10%的股權就是誰的,如果是用所有股東的公司的整體利益去支付的就依照餘下人員的投資比例分攤這個股份。演算方法:公司現有總價:65000-6500=58500 第一股東價值:65000×26%=16900 第二股東價值:65000×26%=16900 第三股東價值:65000×26%=16900第四股東價值:65000×4%=2600 第五股東價值:65000×8%=5200 用現在各股東的價值去除以公司現在有總價值就是各個股東現在的股份;例如:第一股東16900÷58500=28.8889%
㈡ 大小股東劃分依據
以持股數作為依據!
㈢ 大股東和小股東之間的代理問題指什麼
大股東和小股東之間的代理問題即第二類代理問題,即不能被中小股東(委託人)完全監督而做出有損於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的問題。
在股權結構高度集中、且大股東控制權和現金流權嚴重偏離的情況下,處於優勢地位的大股東和中小股東之間經常出現嚴重的利益沖突。比如公司大股東及其經理人員控制董事會和公司的經營管理,導致公司治理結構嚴重失衡,缺少監督,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現象時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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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問題存在的原因
第一,股東或者因為缺乏有關的知識和經驗,以至於沒有能力來監控經營者;或者因為其主要從事的工作太繁忙,以至於沒有時間、精力來監控經營者。
第二,對於眾多中小股東來說,由股東監控帶來的經營業績改善是一種公共物品。股東要獨自承擔監控經營者所帶來的成本,如收集信息、說服其他股東等,而監控公司所帶來的收益卻由全部股東享受,監控者只按股東本人所持有的股票份額享受收益。這對於股東本人來說得不償失。
㈣ 大小股東的權力怎麼區分
這種涉及股東權益的權力劃分,往往都是一種象徵意義,其實大股東己經掌握了絕對的控股權,把持了公司的絕對控制,而小股東往往只能有分紅和象徵性的參與投票權,是一種資本主義下的所謂公平形式。
㈤ 私營企業大股東和小股東的權利一樣嗎
新修改的公司法雖然對保護小股東的權利作了一些規定,但是許多規定仍然是很原則的。值得慶幸的是,新修改的公司法賦予了公司章程更高的地位,將原公司法中許多強制性規范改為「依公司章程規定」、或者「公司章程另有規定除外」的規范。因此,小股東要保護好自己的利益,必須在制定公司章程之初做好預防措施防止權利被侵害
各國公司法規定,股東享有的表決權的大小與其所持有的股份多少成正比,股東持有的股份或者出資比例越多,所享有的表決權就越大。法律上就將股東大會上持股最多的股東的意志推定為公司的意志.
公司法又設立了制定公司章程一致原則,並以此來保護小股東的利益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規定公司名稱、住所、經營范圍、經營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項的基本文件,是公司組織和活動的基本准則,是公司的憲章。公司章程一經有關部門批准,並經公司登記機關核准即對外產生法律效力。公司依公司章程,享有各項權利,並承擔各項義務,符合公司章程的行為受國家法律保護;違反章程的行為,有關機關有權對其進行干預和處罰。公司章程與《公司法》一樣,共同肩負調整公司活動的責任。公司章程作為公司內部的行為規范,其效力僅及於公司和相關當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效力。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章程是以書面形式固定下來的,股東在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下形成的。因此,公司成立時,公司章程的制定必須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後方能通過。這就是制定公司章程一致原則
以上是查來的.也就是說投資越大,權利越大...(受法律保護的)
但是.你們建公司時應定下公司章程...也就是說明文簽下合約.凡事都應商量決定,不可專權.也就是說你們簽下合約.不管大小股東.遇事必須商量全體通過或少數服從多數才行的規定...如果當初你們沒簽這東西..現在估計就麻煩了..大股東肯定是不會再簽的了...
如果沒什麼合同,你們就只能聽從他的安排或撤股了....我知道的就這些了.希望有用對你.
祝你們好運吧丨.
㈥ 一個公司的大股東與小股東的關系
公司忠實義務的承擔者一般是指大股東、董事、監事、經理等公司高級職員。
在保護小股東利益方面忠實義務主要是指「大股東忠實義務」。在英美公司法上,對公司擁有受託者地位的大股東有忠實義務。
他們在執行公司的業務時應為公司利益誠實地履行其義務。當自己的利益與公司的利益互相沖突時應優先考慮公司的利益,不應利用自己的優勢地位。
大股東的忠實義務的定位左右著大股東與小股東的關系,因而是契約性保護機制的核心條款。
其理論依據在於:首先,大股東擁有公司的支配權,通過支配權行使獲得了優越的地位,保持優越地位的人依照「衡平法」的一般原理負忠實義務;其次,大股東通過支配權參與公司的經營,與董事、高級職員一樣有著受託者身份。小股東願意將錢投進來與大股東合作,這本身就是對大股東的信賴,因此大股東不應辜負這種信賴,當然應負忠實義務。
㈦ 持有多少股算是中小股東啊
一般來說持股小於5%的都是,因為一旦達到5%的界限就稱為舉牌,需要特別版公告,而且有資格推權舉自己的人進入董事會參與日常經營決策,而其他中小股東只能在股東大會上行使投票權。
理論上,沒有區別,分紅、參與公司經營決策、剩餘索取權。
實際上,大股東利用控股權控制公司,暗中損害小股東的利益。在這種意義上,兩者有不同的作用。
㈧ 大股東與小股東的權益問題
公司制的企業,按照出資額行使權力。
大股東出售股權,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多個小股東合計的股份是否超過大股東,超過的話,對大股東有較大的牽制。
如果是直接出售公司的資產,價錢低了,大股東的損失會更大,當然最怕的是內幕交易。這個可以在你們股東協議中事先訂立
房子是按照租金算在出資額裡面還是折價算在出資額里?折價算在出資額里的,屬公司資產,不可能不給用。
租金算在出資額裡面的,要看股東間的協議里是否有將租期計算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