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東部門
㈠ 一個公司應該設置哪些部門各個部門的職能是什麼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中國只能開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種類型的公司。它們之間的區別和作用不是一句兩句能闡述清楚的喔。還得閱讀相關文獻哈。
(一)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其組織機構為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股東人數較少和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其組織機構為股東會、執行董事和監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其組織機構為惟一股東、董事會和監事會。
具體職能:
1.股東會的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由「非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3)審議批准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的報告。
(4)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5)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8)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9)對公司合並、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0)修改公司章程。
2.董事會的職權
董事會的一般職權是「制訂方案」,提交股東會表決通過;董事會有權直接「決定」的事項包括:
(1)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2)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3)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並決定其報酬事項 。
3.監事會的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考試大助你成功
(2)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6)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二)股份有限公司由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總經理)、監事會組成
1)股東大會。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其職權包括: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審議批准監事會的報告;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修改公司章程。
(2)董事會。董事會是公司的常設機構,對股東大會負責,其成員為5~19人。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其職權包括:負責召開股東大會並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執行股東大會決議;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利潤分配方案及彌補虧損方案;制訂公司增減注冊資本的方案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決定公司重要資產的抵押、出租、發包和轉讓;制訂公司合並、分立、解散的方案;聘任或者解聘包括公司經理、根據經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在內的高級管理人員,決定其報酮和支付方法;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3)經理(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依照公司章程或者董事會的授權行使職權。其職權包括: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4)監事會。對董事會及其成員和經理等管理人員行使監督職能,由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組成。監事會是公司監督機構,監事不得兼作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職務。監事會向股東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其職權為:監事列席董事會議;監督董事、經理等管理人員有無違犯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股東會決議的行為;檢查公司財務狀況;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建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㈡ 公司里都應該有哪些組織機構
公司里的組織機構一般設置如下:
1、最高權力機構—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就是由公司全體股東所組成的,對公司一系列重大問題發表意見,做出決議的公司最高決策機構。
2、股東大會的類別
股東大會的各種會議,主要依據公司法或公司章程所規定的以股東會議的召開時間為固定時間或可選擇的其他時間為標准進行劃分。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會議分為股東年會和股東臨時會。
(1)股東年會
股東年會是指每年必須至少召開1次的全體股東會議,且應於每會計年度終結後一定時期內召開。
股東年會由董事會依照公司法的規定負責召集,並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主持召開。
股東會議。應當將會議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30日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45日以前就會議審議事項發出公告。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年會的,應當於會議召開5日以前至會議閉會時止,股票交存於公司。
股東年會的主要議題是:聽取和審議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的工作報告;審議公司的年度財務決算、股利分配方案以及虧損的彌補方案;決議公司債的發行;討論公司股本的增減;選舉或罷免公司董事會和(或)監事會成員;修改公司章程;決議公司的分立、合並、解散和(或)清算等;審議和決定公司的其他重要事項。
(2)股東臨時會
公司除每年必須召開1次股東年會以外,當有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董事會應在2個月內召開股東臨時會:
①董事人數不足公司法規定的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規定人數的2/3時;
②公司累計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的 1/3時;
③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東請求時;
④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⑤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公司召開股東臨時會,也應當將會議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前30日通知各股東,且股東臨時會不得對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做出決議。
3、企業管理中樞—董事會
股東大會雖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關,但由於一般股東只關心股利分配和股票價格對自己利益的影響,而對公司的大計方針、發展戰略並不關心,這就導致一般股東與公司的聯系越來越鬆散,股東大會僅就公司的發展方向、經營規模和盈利分配等重大問題做出原則性的決定,而真正掌握實權發揮決策作用的是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是股東大會閉會期間行使股東大會職權的常設權力機關,也是最高業務執行機構,負責處理公司重大經營管理事項。
董事會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使股東們對董事的選任十分審慎。現代各國公司的董事會,大都由經濟管理專家、技術專家、法律顧問及高級職員等組成,人員素質很高。
4、企業業務執行—經理人員
公司的經營業務由董事會做出決策,但董事會並不負責經營業務的具體執行或實施,而是聘任經理人員具體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因此,經理人員是公司必要的、常設的經營業務執行機構。
經理人員是經董事會過半數的董事同意委任,秉承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有權管理公司事務並有權代表公司簽字的人。一個公司可有1人或數人擔任經理,當有數名經理時,應以1人為總經理,其他的人為副總經理、經理或副經理。總經理是經營業務執行機構的最高行政首長,其他經理人員協助總經理工作。
5、企業監督機構—監事會
由於股份公司是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法人組織,其經營決策權集中在董事會成員手中,日常事務管理權更集中在受聘於董事會的總經理一人身上,因此,公司股東為防止其委任者濫用職權,違反法令和公司章程,就要求對委任者的活動及其經營管理的公司業務進行監察和督促。
但是,由於為數眾多而又十分分散的股東受知識能力的限制(行使監督職能需要有專門的知識技能)、管理公司時間上的限制(股東大會1年的召集次數總是有限的)和空間是的限制(股東分散於全國各地,多數股東有其自己的職業很難脫身),所以就由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的監督機構——監事會,代表股東大會以監督公司業務執行為其主要許可權,並對股東大會負責。
(2)公司股東部門擴展閱讀:
設置原則:
1)任務與目標原則
2)專業分工和協調原則
3)指揮統一原則
4)有效管理原則
5)責權利相協結合的原則
6)集權與分權相結合原則
7)穩定性和適應性相結合原則
8)執行和監督機構分設原則
9)精簡機構的原則
㈢ 改公司名和一般股東找哪個部門,要哪些程序
1.先要弄明白你們公司的股東是撤股(需減資)還是轉股(無需減資),去工商部門領取公司變更申請書的有關表格(包括股東會決議和章程修正案) ,根據他們的要求進行手填或列印有關文件並加蓋公章或股東簽字.
2.寫好股東的退股支出單及記賬憑證,如果是轉股,還要寫好股東的入股收款單及記賬憑證.如果是老股東,就不用進行驗資了;如果是轉讓給新的股東,還需要將這部分投入資本進行驗資.
3.到會計師事務所領取「銀行詢征函」:
聯系一家會計師事務所,領取一張「銀行詢征函」(必須是原件,會計師事務所蓋鮮章)。如果你不清楚,可以看報紙上的分類廣告,有很多會計師事務所的廣告。
4.去銀行存入投資款:
股東帶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錢到銀行,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證、用於驗資的錢、空白詢征函表格,按自己出資額向公司帳戶中存入相應的錢。
5.帶上所有表格去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6.所有資料提交工商部門,三日後換取新的營業執照
㈣ 公司各部門的專業名稱
1、最高權力機構—股東大會
股東是公司財產的所有者,雖然他們不直接參與公司企業的經營管理,但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每個股東都有表達其意見的權利。股東大會就是由公司全體股東所組成的,對公司一系列重大問題發表意見,做出決議的公司最高決策機構。
2、企業管理中樞—董事會
股東大會雖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關,但由於一般股東只關心股利分配和股票價格對自己利益的影響,而對公司的大計方針、發展戰略並不關心,這就導致一般股東與公司的聯系越來越鬆散,股東大會僅就公司的發展方向、經營規模和盈利分配等重大問題做出原則性的決定,而真正掌握實權發揮決策作用的是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是股東大會閉會期間行使股東大會職權的常設權力機關,也是最高業務執行機構,負責處理公司重大經營管理事項。
董事會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使股東們對董事的選任十分審慎。現代各國公司的董事會,大都由經濟管理專家、技術專家、法律顧問及高級職員等組成,人員素質很高。
3、企業業務執行—經理人員
公司的經營業務由董事會做出決策,但董事會並不負責經營業務的具體執行或實施,而是聘任經理人員具體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因此,經理人員是公司必要的、常設的經營業務執行機構。
經理人員是經董事會過半數的董事同意委任,秉承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有權管理公司事務並有權代表公司簽字的人。一個公司可有1人或數人擔任經理,當有數名經理時,應以1人為總經理,其他的人為副總經理、經理或副經理。總經理是經營業務執行機構的最高行政首長,其他經理人員協助總經理工作。
4、企業監督機構—監事會
由於股份公司是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法人組織,其經營決策權集中在董事會成員手中,日常事務管理權更集中在受聘於董事會的總經理一人身上,因此,公司股東為防止其委任者濫用職權,違反法令和公司章程、損害股東的利益,客觀上就要求對委任者的活動及其經營管理的公司業務進行監察和督促。
但是,由於為數眾多而又十分分散的股東受知識能力的限制(行使監督職能需要有專門的知識技能)、管理公司時間上的限制(股東大會1年的召集次數總是有限的)和空間是的限制(股東分散於全國各地,多數股東有其自己的職業很難脫身),所以就由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的監督機構——監事會,代表股東大會以監督公司業務執行為其主要許可權,並對股東大會負責。
5、公司財務部門
企業財務部門是企業管理機構中的一個專業管理單位,其職能主要包括:保證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各項資金; 參與企業經營預測和決策,合理分配企業的貨幣收入,監督檢查企業的各項財務活動和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等。通過這些職能的執行,能夠充分發揮財務部門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服務,促進社會生產力發展,正確處理企業與各方面的經濟關系以及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㈤ 什麼是內部股東和外部股東在公司擔什麼的職位
1.內部股東是在公司里有職務的股東,日常中會處理一些事務。
2.外部股東是沒有公司內部職務的股東。
㈥ 一個公司有哪些部門 有哪些職位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以有限責任公司為例,標準的公司架構為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等相關機構及相關的職能部門,至於具體職能部門則因企業類型不同而有所卻別,但是一般包括企劃部、辦公室、財務部、服務部及產品部。
其中股東會是最高權力機構。雖然股東不直接參與公司企業的經營管理,但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每個股東都有表達其意見的權利。股東會就是由公司全體股東所組成的,對股東一系列重大問題發表意見,做出決議的公司最高決策機構。
企業組織機構是按照一定的原則設置的,是企業內部各組織職能分配的一種體現。組織機構的設計方法是:以組織目標為出發點,以活動分析劃分為依據。
一般要包括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人員以及具體的業務部門等,因不同公司性質而異。
不同部門機構及部門職能:
最高權力機構—股東大會
股東是公司財產的所有者,雖然他們不直接參與公司企業的經營管理,但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每個股東都有表達其意見的權利。股東大會就是由公司全體股東所組成的,對公司一系列重大問題發表意見,做出決議的公司最高決策機構。
企業管理中樞—董事會
股東大會雖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關,但由於一般股東只關心股利分配和股票價格對自己利益的影響,而對公司的大計方針、發展戰略並不關心,這就導致一般股東與公司的聯系越來越鬆散,股東大會僅就公司的發展方向、經營規模和盈利分配等重大問題做出原則性的決定,而真正掌握實權發揮決策作用的是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是股東大會閉會期間行使股東大會職權的常設權力機關,也是最高業務執行機構,負責處理公司重大經營管理事項。
董事會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使股東們對董事的選任十分審慎。現代各國公司的董事會,大都由經濟管理專家、技術專家、法律顧問及高級職員等組成,人員素質很高。
企業業務執行—經理人員
公司的經營業務由董事會做出決策,但董事會並不負責經營業務的具體執行或實施,而是聘任經理人員具體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因此,經理人員是公司必要的、常設的經營業務執行機構。
經理人員是經董事會過半數的董事同意委任,秉承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有權管理公司事務並有權代表公司簽字的人。一個公司可有1人或數人擔任經理,當有數名經理時,應以1人為總經理,其他的人為副總經理、經理或副經理。總經理是經營業務執行機構的最高行政首長,其他經理人員協助總經理工作。
㈦ 一個公司有哪些部門
企業組織機構是按照一定的原則設置的,是企業內部各組織職能分配的一種體現。組織機構的設計方法是:以組織目標為出發點,以活動分析劃分為依據。
一般要包括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人員以及具體的業務部門等,因不同公司性質而異。
(7)公司股東部門擴展閱讀:
不同部門機構及部門職能:
最高權力機構—股東大會
股東是公司財產的所有者,雖然他們不直接參與公司企業的經營管理,但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每個股東都有表達其意見的權利。股東大會就是由公司全體股東所組成的,對公司一系列重大問題發表意見,做出決議的公司最高決策機構。
企業管理中樞—董事會
股東大會雖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關,但由於一般股東只關心股利分配和股票價格對自己利益的影響,而對公司的大計方針、發展戰略並不關心,這就導致一般股東與公司的聯系越來越鬆散,股東大會僅就公司的發展方向、經營規模和盈利分配等重大問題做出原則性的決定,而真正掌握實權發揮決策作用的是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是股東大會閉會期間行使股東大會職權的常設權力機關,也是最高業務執行機構,負責處理公司重大經營管理事項。
董事會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使股東們對董事的選任十分審慎。現代各國公司的董事會,大都由經濟管理專家、技術專家、法律顧問及高級職員等組成,人員素質很高。
企業業務執行—經理人員
公司的經營業務由董事會做出決策,但董事會並不負責經營業務的具體執行或實施,而是聘任經理人員具體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因此,經理人員是公司必要的、常設的經營業務執行機構。
經理人員是經董事會過半數的董事同意委任,秉承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有權管理公司事務並有權代表公司簽字的人。一個公司可有1人或數人擔任經理,當有數名經理時,應以1人為總經理,其他的人為副總經理、經理或副經理。總經理是經營業務執行機構的最高行政首長,其他經理人員協助總經理工作。
企業監督機構—監事會
由於股份公司是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法人組織,其經營決策權集中在董事會成員手中,日常事務管理權更集中在受聘於董事會的總經理一人身上,因此,公司股東為防止其委任者濫用職權,違反法令和公司章程、損害股東的利益,客觀上就要求對委任者的活動及其經營管理的公司業務進行監察和督促。但是,由於為數眾多而又十分分散的股東受知識能力的限制(行使監督職能需要有專門的知識技能)、管理公司時間上的限制(股東大會1年的召集次數總是有限的)和空間是的限制(股東分散於全國各地,多數股東有其自己的職業很難脫身),所以就由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的監督機構——監事會,代表股東大會以監督公司業務執行為其主要許可權,並對股東大會負責。
企業職能部門
企業根據不同的需求,職能部門的設計也有所不同,如高科技公司可能職能部門更加關注迅速響應市場需求、職能部門簡單,層級較少,但大的集團企業更適合事業部制度。但一般都要包括企劃部、辦公室、財務部、服務部(銷售)及產品部(包括生產、質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