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名股東有風險嗎
A. 掛名股東,未實際出資,有什麼風險
未實際出資,公司資不抵債時,A對公司債務在認繳出資范圍內承擔補足出資的責任。
除公司發生債務問題外,掛名股東還需承擔由於出資問題導致的工商罰款以及可能的刑事責任。
所謂掛名股東,是指一方與他方約定,同意僅以其名義參加設立公司,實際上並不出資,公司注冊資本均由他方投入,該不出資一方即為掛名股東。
B. 掛名股東有哪些法律責任
1、被借名股東的法律責任
如果有證據證明經登記注冊的股東僅僅是被別人借名而掛名,並未參與公司的治理,未享有過真正的股東權利,也未履行過股東義務,那麼法律不會保護其作為「股東」而應享有的權利。因為對公司履行出資義務是享有股東權利的基礎,而並未實際出資的掛名股東,則不會享有基於出資而享有的公司知情權、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轉讓出資權、收益權等股東權利。相反,在公司資不抵債時,因為其股東身份已向社會公示,實際出資人與掛名股東之間的這種私下借名行為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所以掛名股東不但不會享有股東的權利,卻存在在其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法律風險。
2、約定掛名的法律責任
因為約定掛名的形式主要體現在股權轉讓的法律行為中,所以因約定掛名而在實務中發生的糾紛則往往涉及到公司股權轉讓協議的效力問題。對於股權轉讓後未進行登記而是否影響股東資格的取得,筆者認為應根據在股權轉讓後當事人的行為狀況來確定,不能簡單肯定或否定。但一般認為在各種要件具備的前提下,僅僅未進行工商變更登記,應當肯定其股東資格。根據我國《合同法》及其解釋的立法精神,只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登記後生效的,才依此認定合同的效力,比如《擔保法》中關於抵押權生效的規定。
C. 公司用我身份證做了掛名股東,會有什麼影響嗎
會,尤其在認繳的出資不到位的情況下,至少可能存在以下風險:
1,如果出資不到位,其他股東有權要求你補足相應出資;
2,如果出資不到位,債權人可以要求你在認繳出資的范圍內承擔清償責任;
當然,你作為掛名股東,當然也是公司在法律意義上的股東,你在承擔這些風險的同時也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
但是,前述風險和權利,可以通過合同等其他形式來降低或者限制。
D. 有限責任公司的掛名股東有什麼風險
協議是內部協抄議,是規避法律的行為,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只認登記的股東和法定代表人。一旦公司出現問題,首先要由法定代表人負責處理和負責的。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意思就是:股東僅是公司的投資者,以股東的出資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並不承擔公司經營方面的連帶責任。即使公司將來出現債務問題,也不需要股東負什麼責任。
股東變更手續很簡單,到工商局按要求提交相關資料備案即可。
E. 股東那些事兒:當掛名股東有什麼風險
掛名股東在法律上也屬於名義上的股東,是有相應風險的。
《公司法》第一章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F. 掛名股東有什麼法律責任
按照公司法規定,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出資付有限責任。也就是說公司出現資不抵債,你只對50萬元的債務負責,不管你是否實際出資,因為公司的注冊資金完全出完,你說你是掛名不用出資怎麼說的清楚呢,再加上你只要是掛名就有獲得收益的權利,該公司是要給錢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