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方式召開股東大會
⑴ 臨時股東大會以通訊方式表決,還需要會議主持人么,在線等。急
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決策機構,應當召開大會,股東參會進行表決。
如果確實無法參會的,也應當通過進行遠程視頻會議,進行表決。因為股東會作出決議必須股東簽字蓋章,一旦會後股東反悔不同意簽字蓋章,則會影響股東決議的效力。
說到底就是,股東作出表決的過程要有證據存在,當然程序也要合法,這是後話。
⑵ 什麼是通訊表決
通知以通過電話、傳真及電子郵件的方式進行。
我國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路通訊表決制度的建構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106條、108條的規定,上市公司股東參加股東大會原則上只能親自出席或委託他人出席,但這並不意味著通訊表決沒有法理依據和現實意義。在股東的所有權利中,表決權是最基本的權利。為最大限度地保障全體股東而不是部分股東的表決權行使,就必須實現表決權行使的便利性和多樣性,這是股份公司「社團法人」屬性和股東大會「全員性」的必然要求,也是股東大會作為公司最高意思機關的法律地位的體現。
正因為如此,許多國家公司法都引入了」通訊表決「制度,把它作為解決原有的股東會表決權行使方法的實務運作困難而例外設置的股東行使表決權方式[6](P53)。雖然我國《公司法》沒有直接規定通訊表決制度,但「自解釋論上而言,這並不妨礙公司章程規定表決權的書面行使」[7](P149),因此實踐中許多上市公司自行採用了通訊表決方式。其中最早採用的是上海「小飛樂」,之後被各公司紛紛仿效,出現了許多不規范的做法。
⑶ 掛牌公司股東大會可否採用現場+通訊的方式召開
你好,不可以採用通訊的方式,
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必須現場參加,或者委託代表。
⑷ 董事會或者股東會決議裡面,委託出席的董事或者股東怎麼表達呢如:參會股東:A、B(委託)、C、D(委託)
A因為XX原因缺席,委託B代為出席本次股東會.
其他如:要說明代為行使股東表決權力等可在授權委託書上體現.
以上,參考.
⑸ 騰訊股東會存在問題及提升策略
騰訊股東,他們沒有問題,只是股份各自占的比例來劃分的,挺讓人湊的,就是將騰訊集團做得更大更強。
⑹ 什麼是通訊方式召開股東會
以電話的形式,說白了就是打電話詢問股東的意見。OK
⑺ 請教:股東會、董事會通訊會,要議案、決議分別做嗎還是一個通知說明情況和議題然後加一個決議簽名就可
不必分開:
1、例XXX公司《股東會決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XXXX有限公司臨時股東會會議於2014年x月x日X時,在XXX地點召開。
本次會議由XXX提議召開,執行董事於會議召開的15日以前以電話方式通知全體股東,本次會議應到股東x人,實際到會股東x人。
會議由執行董事XXX主持,並就以下三項議題進行表決,形成決議如下:
一、變更股東為:XXX、XXX
二、修改公司章程第第x章第x條內容為:xxxx
三、公司於本決議作出後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經營范圍變更登記。如涉及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應先報經審批的項目的,公司將於有關部門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變更登記。
股東(簽字、蓋章):
XXXX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x月x日
2、董事會的表決意見和表決書一般也不需要分作兩份,將表決意見附在決議書的後面。
例:根據《公司法》對公司董事會的有關規定,董事會的決議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的時間、地點、會議性質(界次、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董事到會情況:會議通知的時間(召開董事會應當在董事會召開10日以前將通知全體董事)、方式及董事實際到會情況。
董事會召開臨時會議,可以另定召集董事會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時限。
董事會會議應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
3、會議主持情況:會議應當由董事長主持,如果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託書)。
4、議案及表決情況:
董事會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的董事數占董事總數的比例(董事會會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
5、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到會董事簽字(代行簽字的,應當附董事的授權委託書)。
⑻ 年度股東大會可以採取通訊表決方式嗎
通知以通過電話、傳真及電子郵件的方式進行。
我國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路通訊表決制度的建構 根據我國《公司法》第106條、108條的規定,上市公司股東參加股東大會原則上只能親自出席或委託他人出席,但這並不意味著通訊表決沒有法理依據和現實意義。在股東的所有權利中,表決權是最基本的權利。為最大限度地保障全體股東而不是部分股東的表決權行使,就必須實現表決權行使的便利性和多樣性,這是股份公司「社團法人」屬性和股東大會「全員性」的必然要求,也是股東大會作為公司最高意思機關的法律地位的體現。
正因為如此,許多國家公司法都引入了」通訊表決「制度,把它作為解決原有的股東會表決權行使方法的實務運作困難而例外設置的股東行使表決權方式[6](P53)。雖然我國《公司法》沒有直接規定通訊表決制度,但「自解釋論上而言,這並不妨礙公司章程規定表決權的書面行使」[7](P149),因此實踐中許多上市公司自行採用了通訊表決方式。其中最早採用的是上海「小飛樂」,之後被各公司紛紛仿效,出現了許多不規范的做法。
⑼ 股東大會和董事會可以以通訊方式召開嗎
是不是可以用通訊方式召開,查看公司章程就可以看到。章程內有明確規定。
⑽ 股東提議開股東會函件怎麼寫
敬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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