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在外開公司嗎
Ⅰ 股東是外地的公司應該怎麼在深圳注冊公司
在深圳,股東在外地也是可以注冊深圳公司的。
在外地的股東不方便來深圳辦回理U盾的,可以辦理一個數字證書簽答名,直接在手機上操作直接,非正常方便,不出戶也能辦理,無需等待。
現在注冊深圳公司,注冊資金都是認繳制的,不用實際出資,寫個適度的就行。
一、注冊深圳公司的流程1、公司的名稱(深圳市+字型大小+行業+深圳公司)2、公司地址(地址需要提供准確的所屬街道及道路)3、法人、監事人、股東身份證原件4、投資比例(股東兩個以上提供准確比例)5、注冊資金(實行認繳制,可以不用出資,但注冊資金必須有,最低三萬)6、法人、監事人、股東個人U盾7、公司經營范圍
公司開基本戶,沒有租賃合同,我們可以預約銀行辦理。注冊深圳公司無需租賃合同預約銀行開基本戶:
開戶銀行:農行,招行,建行,工行,浦發
開戶地址:羅湖、福田、鹽田、龍崗
開戶要求:法人到場不用看場地,包成功。
開戶時間:5-10個工作日左右
Ⅱ 請問:大學教授可以在外開公司做股東嗎
做股東是可以的,法律並無此類禁止性規定
Ⅲ 公司小股東在外另注冊公司違法嗎如何制約股東
不違法。你們可以通過簽訂競業禁止協議來禁止股東從事與公司同類的經營業務。
Ⅳ 在一個公司當股東,又在另一個從事相同行業的公司擔任股東,這樣可以嗎 公司法有類似的規定嗎
這樣子是可以的,公司法沒有類似的規定,我國的其他法律、法規也沒有禁止股東向多家公司投資的規定。可見,股東可以向多個公司投資成為股東。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其中的第(五)項是關於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會計師等)的規定,對於股東沒有類似的規定。
拓展資料:
《公司法》
第九十八條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第九十九條 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職權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
第一百條 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董事人數不足本法規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法 網路
Ⅳ 一個公司股東還可以在自己注冊一個新公司嗎
原則上是可抄以的,法律上沒有特別限制,但是該股東本來為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除外。
一個自然人只能注冊成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社會組織不受此規定限制。
我國《公司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則可給出更周詳的法律意見。
Ⅵ 合夥開公司,股份不在公司里,股份會沒有嗎
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股東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股東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股東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股東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股東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件復印件;其他股東提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證明。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提交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材料。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材料。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Ⅶ 異地注冊公司股東必須親自去當地工商局嗎
可以不去,
注冊公司
的資料可以快遞給到你簽名。但你的身份證原件注冊時肯定要用到的
Ⅷ 在一家公司當股東,想另注冊一家公司,可以當法人嗎
您好,在另外一家公司當股東不會影響您注冊新公司的,您可以注冊新的公司並擔任公司法人。兩者之間並不會有沖突。
Ⅸ 股東或高管在外面私自成立公司承擔刑事責任嗎
股東私自成立公司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因為股東並不直接管理公司,他只是投資者,一個投資者可能投資多個公司,不存在任何違反刑法或公司法的行為。但如果是高管就需要認真研究一下了。第一,要看是什麼公司的股東和高管?第二,要看私自成立了什麼公司,是否跟原公司業務競爭?
如果是國有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私自成立公司,經營與其任職的公司具有競爭關系的業務,獲取法律規定的非法利益,構成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我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國有公司、企業的董事、經理利用職務便利,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企業同類的營業,獲取非法利益,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但如果是私營企業涉及上述問題卻不涉及到該罪名,目前只有公司法的相關規制,刑法中對此沒有明確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