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能否借用公司資金
A. 公司股東雙方均同意將公司資金借於大股東償還債務是否構成挪用資金罪
公司股東雙方都同意的話,就不是屬於陸運資金了,畢竟這個都是通過的嗯,你公司的程序的,所以它不屬於鹿飲資金
B. 股東是否可以將自己的資金借給本人投資的公司使用,是否要交稅
要 因為它也是屬於國家維護的權利
麻煩採納,謝謝!
C. 公司法中關於股東是否可以短時間佔用子公司的資金
您好,股來東不可隨意使用自公司的資金,股東出資給公司,出資金額已經成為公司的資金,股東和成立的公司,在法律上是兩個獨立的主體。股東佔用公司資金,如果被認定為挪用,再符合數額標準的,很可能構成犯罪。但實踐中存在較多這樣的情形,一般而言,民企更容易出現大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問題,大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通常有三種形式:無償借用、在經營往來中遲遲拖欠應付款項、讓上市公司為大股東借款提供擔保。在使用過程中存在較大風險。
子公司雖然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決策或重大人事安排,要由母公司決定。但子公司擁有自己所有的財產,自己的公司名稱、章程和董事會,以自己的名義開展經營活動、從事各類民事活動,獨立承擔公司行為所帶來的一切後果和責任。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D. 公司現金借給公司股東可以嗎
可以借。
但不應長期無償借用。
一般情況下,盡量是雙方簽訂借款合同,有償使用公司資金,到期歸還。
E. 借用有限公司資金違法嗎
借用有限公司資金,只要本著公平公正合理自願的原則,是不違法的。
但是,股東抽逃出資是違法的。
抽逃出資罪,是指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在公司成立後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1、自然人犯本條所定之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罰金。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依據:2006年《公司法》第十二章 法律責任
第一百九十九條違反本法規定,虛報注冊資本、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虛報注冊資本的公司,處以虛報注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對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的公司,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第二百條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第二百零一條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後,抽逃其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F. 公司大股東是否可以個人借用公司資金炒股
公司大股東不能借用公司資金炒股,但集團股東可用公司資金經董事會批准而投資非本公司股票
G. 公司大股東能否調用公司資金
大股東能否調用公司資金,主要看公司章程中有無限制。
公司章程沒有限制的,還需要根據公司章程和關聯交易制度相關規定,完成相應申請審批流程後,才能合法合規調用。
H. 公司股東以「借款」名義借走公司資金不還怎麼處理
股東投入的20萬是企業的注冊資金,而股東向公司借的10萬塊錢則是借款。你現在應該先確認股東b的實收資本為20萬,然後再做賬做其他應收款10萬。現在股東要還錢,那就把10萬還上就行了。他的注冊資金仍然是20萬,如果不還,那就得動注冊資金了,那他的注冊資金就是10萬了。
I. 股東個人借給公司大量的運營資金,有什麼政策或稅務上的規定嗎或者涉及稅務稽查的風險嗎
沒有風險,如果股東獲得收益如利息等符合規定,並按規定納稅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