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變後租用合同有效嗎
A. 變更公司股東簽合同有效嗎
沒有效,必須到工商局進行變更
B. 股東利用關聯關系簽訂的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1、看你公司的公司章程,章程約定資產長期租賃是需要股東會決議的(董事會決議或者總經理辦公會或總經理直接就可以審批)要看許可權。
如果需要股東會開會,就需要開股東會,單一股東無權確定,無論是大股東還是小股東。而且此類股東會決議有通過比例的(一般是50%)。也就是現在說他無效,開會還是會通過的,少數服從多數。
所以這種事情要看公司章程,對許可權的約定。沒有經過程序,可以說他無效,侵犯其他股東的利益。
2、另外,還要看交易,是否和大股東有關聯交易,因為有關聯交易可能損害公司利益,小股東也可提出要求大股東不在股東會進行投票,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才能通過。
C. 股權變更後原始協議是否任然有效
如果沒有特別說明,應該認為有效。當然,在股權轉讓時,原股東有義務告知新股東該協議,如果沒有告知,該協議是否對新股東發生效力,還是要考慮該協議對新股東的影響,如果新股東知道該協議就不會入股的話,新股東有權以股權轉讓協議無效。
D. 公司法人換了股東原來簽的合同有效么
你是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換了對吧?
記住一點,公司的任何行為與人無關,
以前的合同一樣有效,
這不關你換什麼人的事,
除非公司注銷。
E. 一公司股東和另一公司簽租房協議和公司簽有同等法律效力嗎
公司的股東和另一個公司簽租房協議,如果該協議以公司的名義並加蓋公司的公章,則該協議與公司同另一公司簽租賃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參考。
F. 不經過全體股東通過,對外簽定租賃合同有效么
具體要根據該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章程中會對對外投資決定許可權作出具體規定,明確管理層、董事會的決策許可權,超出董事會許可權的要經股東大會批准,如果涉及關聯交易,關聯董事和關聯股東要迴避表決。未履行審批程序的股東可以依公司章程起訴公司,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可以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盡管程序存在問題,但合同是有效的,通過起訴,法院判決可以中止合同執行,已執行的應該有效。
G. 股權轉讓後,股東代公司簽訂的廠房租賃合同是否需要撤銷或更改。該股東已退股。
你問題中沒有明確如下問題:
1、該廠房租賃合同是否有你公司公章。
2、當初股東代簽的合同是否有相關授權。
如果有公章有授權則無妨,不需更改合同。無公章則存在一些問題,需要以公司名義再行簽訂合同。有公章無授權也沒有問題。
股東轉讓股份後沒有後續法律義務。
H. 土地出租方變更法人、股東,那原來簽署的土地出租合同是否還有效,還需要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嗎
1、根據你描述的情況,出租人應該是一家公司,現在其內部管理層發生了變化,原來和版你們簽定合同權時的法人已經變為其他人了。
2、對於這種情況,只要當初與你們簽定時是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其內部人員的變更對你們不會有影響,該出租協議繼續有效。